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5/2024-154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30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文件编号: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作出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关于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衢环龙建〔2024〕70号
2024年8月30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衢环龙建〔2024〕70号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pdf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衢环龙建〔2024〕70号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评估意见》以及本项目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符合产业政策、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本《环评报告-1-书》结论。二、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建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5万吨机制纸(全部自用)、85000万平方米纸箱(其中现有25000万平方米纸箱、新增18000万平方米纸箱、42000万平方米彩印纸箱)的生产能力。三、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以新带老”、清洁生产,减少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厂区废水收集后管道输送至老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衢江。(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制浆、施胶、涂布等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印刷工艺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GB14554-9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及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老厂区西侧、老厂区北侧、新厂区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老厂区东侧、老厂区南侧、新厂区东侧、新厂区南侧、新厂区西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及标识、标牌、标签等标志,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转移报批手续和联单制度。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和受污染消防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若项目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危废贮存场所等生态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3-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按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按照《环评报告书》,本项目废水污染物CODcr、NH3-N排放量分别为35.267t/a、3.527t/a;废气污染物VOCs、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0.425t/a、0.352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CODcr、NH3-N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2.858t/a、8.288t/a以内;废气污染物VOCs、烟粉尘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82t/a、1.537t/a以内。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现有核定范围内。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根据《环评法》等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4-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按证排污。2024年8月30日-5-抄送: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湖镇镇人民政府,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2024年8月30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高档包装材料生产基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