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 排洪排涝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招标采购公告(2024)
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单位报名公告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6)、《关于印发〈天等县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天水[202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县城排洪排涝工程(一期)
二、项目需求: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费、评审费提取标准:项目总投资9677.17万元,按相关取费标准下浮报价。
四、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工作及评审工作。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环境评估技术咨询和工程技术咨询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水利局三楼规计股(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编制评审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项目工程编制费、评审费报价材料。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项目单位:天等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 工 0771-3525099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电话:0771-3522658
天等县水利局
2024年8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 排洪排涝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评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