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经开智创产业园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经开智创产业园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即将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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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二三年十二月编制说明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三、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6.《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9.《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0号);10.《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11.《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1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378号修正);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18.《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委发〔2023〕20号)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2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2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2号);2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23〕7号);24.《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2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2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7.《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2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29.《浙江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3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2.《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33.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使用指南一、总体要求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的对应部分,本示范文本不再誊抄。5.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依法依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规定的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撰写。招标人宜选择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人选用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选用的说明;无省级信用评价标准的,具体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5日。8.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应当包含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9.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和资信标评审因素等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10.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有特别要求的国有投资项目,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实行招标资格预审。1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应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条件和当时当地的建设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浮动比例。1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发布的时间节点,充分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13.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14.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智能筛查”、“数智见证”、“数据预警”、“数据碰撞”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运用。15.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应使用“评定分离”,如需使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16.招标人有优质工程的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暂列金额的方式计列优质工程增加费,作为创优工程成本费用补偿,同时发承包双方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等的奖罚条款。17.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18.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版)》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19.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宜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估算(或概算)投资应根据前期审批内容进行填写;批复汇总表不能反映的,应根据经批准的估算(或概算)详细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或概算造价),应根据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3.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4.项目业主。即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5.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二)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的违法发包情形。(三)投标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承建项目。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1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2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等级应按照规定进行设置。3.3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专业或等级的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除外。3.4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依法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负责人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同一类型业绩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程业绩条件,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3.5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应当明确是否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4.业绩证明材料4.1施工类业绩:原则上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允许招标人选择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业主证明等其他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但须明确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4.2设计类业绩: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招标人可选择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但须明确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4.3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一般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许可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表)、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要明确资料认定顺序。4.4为推进装配化装修发展,对包含装配化装修的工程招标中,在建装配化装修工程可作为装配化装修工程类似业绩。4.5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应予以认可。(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自主设定,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下载、阅读招标文件,并提出疑问的时间。3.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4.投标截止时间。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1.条款号1.1.2—1.2.2。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3.工期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招标人接受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单位参与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的,应完整公布前期成果文件,以保证公平竞争。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6.条款号2.2.1-3.4.3。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列在本栏,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资料项目。8.条款号3.5-4.2.5。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9.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0.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11.评标办法。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办法。12.条款号6.1.1-8.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载明;凡未集中载明的,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1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6后依次排序,如10.7、10.8…四、评标办法1.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选用综合评估法;如招标人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可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技术复杂项目或有争创优质工程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资信评审因素表(其他栏)中设置奖项作为评审因素,但不得限制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3.技术标和资信标中技术复杂项目标准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但规模标准须符合下表数值范围,下表数值是我省技术复杂项目最低标准。行业工程类别标段规模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或建筑物高度≥80米,或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构筑物高度≥100米,或淋水面积>3500平方米的冷却塔及附属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深度≥8米。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跨度≥30米,或总重量≥1000吨,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网架工程边长≥70米,或总重量≥300吨。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容纳人数≥2万人;体育馆:容纳人数≥5000人;球场合成面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含有装配化装修的建筑工程符合装配化装修相关标准的装配式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行业工程类别标段规模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5千米;或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0万平方米。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含体育场)广场面积≥5万平方米。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单跨跨度≥40米,或总长≥100米;或墩高≥40米的桥梁;或铺装面积≥8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桥梁。市政公用工程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内径≥5米,或单洞洞长≥1000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平方米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米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米临近既有线路30m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坑与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米的旁侧基坑工程;基坑深度≥2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程;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净距≤30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地下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供水日处理量≥5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1.5米的供水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排水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管径≥1.5米的排水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热力工程热源工程:产热量≥250吨/小时或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热力管道工程:管径≥0.5米。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供气燃气源工程:日产气量≥30万立方米;燃气管道工程:高压以上管道;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2.5兆帕、或总贮存容量≥10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4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站)、或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吨或封场库容≥5000立方米;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00吨。市政公用工程轻轨交通单跨跨度≥40米的桥涵工程。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证人:(签章)开具日期:年月日163投标报价封面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164投标报价扉页投标报价投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5编制说明项目名称:第页共页166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工程设计费2设备购置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合计(1+2+3+4)其中:暂列金额合计暂估价合计167表2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1施工图设计费1.2深化设计费……合计注: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由投标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168表3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2.1工程设备费2.1.1(设备名称1)2.1.2(设备名称2)……2.2必备的备品备件2.2.1(备品备件1)2.2.2(备品备件2)……2.3暂估价……合计注:招标人应详细列明工程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以及所需备品备件的要求。169表4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单位规模数量价格(元)备注3.1建筑安装工程费3.1.1(项目工程1)3.1.2(项目工程2)……3.2暂估价3.2.1(暂估价工程1)3.2.1(暂估价工程2)……3.3暂列金额3.3.1标化工地增加费3.3.2优质工程增加费……合计170表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4.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4.2工程总承包专项费4.2.1工程保险费4.2.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4.2.3BIM技术应用费4.2.4管线迁改费4.2.5苗木迁移费4.2.6联合试运转费4.2.7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4.2.8测绘费4.2.9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4.2.10……合计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171表6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清单项目编码清单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序号清单项目编码清单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备注172经开智创产业园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即将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详情见附件!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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