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通过了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30日-9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名称(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文号
时间

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榆环建(表)[2024]23号
2024年8月30日

榆环建(表)[2024]23号关于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长春市成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树市刘家镇榆五路,租用榆树市鑫达秸秆能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区东侧为榆树市鑫达秸秆能源有限公司其他闲置厂房;南侧隔榆五路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隔厂区空地为农田。项目总投资80万元,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厂房内设置原料暂存间、混料间、发酵间,利用牛粪便、秸秆等原材料生产有机肥。项目建成运营后,年产4000吨有机肥,产品质量指标执行《有机肥料》(NY525-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三、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止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二)肥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混料等工序)经集气装置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发酵区负压收集的气体一并进入生物滴滤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后,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物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秸秆原料装卸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地面硬化、降尘洒水及时清扫地面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三)堆肥中产生的渗滤液全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到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五)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滴滤塔产生的沉淀物经脱水处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六)厂区内地面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建设,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四、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五、请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项目环保日常监管工作。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