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牌车招标采购公告(阜康市人民法院2024)
阜康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新B4773F号金杯牌车一辆公告
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11:0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2024)新2302执灰189号,新B4773F号金杯牌面包车一辆,车身颜色:白色非营运,注册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车辆停在阜康市人民法院停车场,车辆无钥匙,车辆馈电无法启动。车辆保养比较差,车辆违章不详。详细情况请联系拍辅机构。网络询价:8081.5元 二拍起拍价:4525.64元 竞买保证金:900元 增价幅度:400元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七、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通过线上(网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八、竞买人须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他人也可为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九、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账号:
90802000001216624069643;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行号:402885600029】
十、关于竞买标的的过户手续、税费等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及停车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前期所欠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二、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同送达。十三、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判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地址:阜康市博峰街100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309918317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388号万科天山里办公楼702号
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杯牌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