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物流园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8月19日我局受理了《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情况

1
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
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侧、金鸡大街北侧、大榄坪三号路西侧区域部分场地
广西自贸区润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见环评报告表公示本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7-8880211,0777-8880690。
通讯地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23号窗口。
附件: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公示本)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日

文件下载:

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公示本).doc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自贸区润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8六、结论5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四至和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项目占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图附图5:项目在钦州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图附图6:项目在广西近海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上位置图附图7: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8:污水系统规划布置图附图9:钦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土地租赁合同附件5: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的初步选址意见”附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7: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8:钦环函〔2023〕107号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9: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项目代码2404-450704-04-01-98855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侧、金鸡大街北侧、大榄坪三号路西侧区域部分场地地理坐标108度39分23.398秒,21度42分28.39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0690其他煤炭采选;G5920通用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6其他煤炭采选069-煤炭储存、集运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00环保投资(万元)25.01环保投资占比(%)2.2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7063.1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表所示。表1-1 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涉及情况判定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为煤炭、焦碳、石油焦储存项目,不涉及破碎筛分和配煤等生产活动,废气仅少量的道路运输扬尘和物料堆场、装卸粉尘,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等。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本项目废水仅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新增废水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本项目储存的煤炭、焦碳、石油焦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涉及。否综上判断,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①规划文件名称:《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③审查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①文件名称:《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②规划年限:2025年~2035年 ③审查机关: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④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钦环函〔2023〕10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根据分析,项目的建设与《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表1-2 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用地规划园区土地利用划分为:仓储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等。本项目租用广西自贸区临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闲置场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主导产业加工区依托“临港”交通区位优势,推动港产城融合,以临港汽车、装备产业加工及新能源材料制造等为主导产业。(1)汽车产业加工区围绕吸引整车组装厂为核心构建针对满足需求的汽车制造产业基础,打造面向东盟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零部件、充电设施为一体的产业集群。(2)装备加工产业本次规划装备制造业涉及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三大门类。主要选择通用零部件、农用机械、建筑与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等门类作为发展方向。(3)新能源材料产业新能源材料产业涉及有色金属冶炼(镍钴冶炼)、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等,主要选择金属镍溶解处置线和金属钴溶解、高冰镍、硫酸镍、硫酸钴、三元前驱体、电解镍生产等作为发展方向。(4)物流产业依托深水港口、保税港区政策,建立以国际物流为主导,商务服务相配套的现代港口物流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集装箱堆存、拆拼、转运、综合处理等系列服务;根据港口发展适度发展其他件杂货种的仓储业务。本项目为煤炭、焦碳、石油焦仓储项目,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我公司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相关环保防控措施,同时当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按规划要求拆除,并将场地恢复原貌。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实施。重点管控区域行业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应按规划功能组团布局相应产业,入驻企业的选址须符合相应的行业准入条件和防护距离要求,企业的厂区布局设计要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总图布置在环保方面合理性。2.村屯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3.入园项目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中的要求。4.入驻企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和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政策要求,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禁止建设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禁止或淘汰的项目、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或与产业链条无关联的项目。5.有行业标准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6.危险化学品的仓储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要求。7.入驻企业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8..加工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对入驻的项目,按照法定审批权限依法办理用海手续。1.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企业的厂区布局设计要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定;2.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3.本项目属于临时用地,项目已于2024年5月获得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本项目临时选址的意见:“原则同意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在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面、金鸡大街北面、大榄坪三号路西面,按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进行建设;临时建筑的供水、供电、排污、出入口等设施应符合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不允许擅自转租、变卖;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政府布局项目建设时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用地性质。”;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政策要求;5.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6.项目不设置危化品仓库。7.项目建成后会按要求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不符合规划要求,将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实施。重点管控区域行业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近期:NOx304.41t/a,VOCs5.45t/a;远期NOx490.34t/a,VOCs303.31t/a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近期:COD912.5t/a,NH3-N91.25t/a;远期COD4562.50t/a,NH3-N456.25t/a。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园区的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造成区域环境质量降级。3.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4.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5.加强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精细化管控,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收集和治污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5.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6.入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并确保完成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约束性任务,保障环境质量达标。7.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 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要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8.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也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园区的总量控制要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造成区域环境质量降级。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项目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重点管控区域行业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管控1.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需要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其前置条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3.园区应设立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状态下园区废水污染海洋环境,威胁海洋安全。4.园区应积极参与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综合防治体系。5.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6.涉重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7.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1.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2.项目建成运营后按照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符合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厂房封闭处理。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能得到很好地降低。符合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加工区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根据《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 年)》: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的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园区废水统一排入大榄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项目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区入驻的项目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地下水防渗要求。项目用水不取用地下水,项目固废暂存设施按照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符合污染防治措施噪声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将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较嘈杂的用地与居住用地等需要安静的用地分隔开来,入园企业也要注意将生产区与办公区分离开来;运营噪声较大、昼夜连续生产、以噪声影响为主的项目,应考虑布设在周边敏感点的远端,远离敏感人群,并划定适当的防护距离;在工业园内主次干道等道路两侧设计合理的绿化带,可以有效地降低工业及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对于具体项目应从工程选址、总图布置、设备选型、操作工艺等方面尽量减少声源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符合污染防治措施固废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固体废物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处置。对于一般固体废物中可以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送至规范的临时堆场或填埋场;危险废物应集中送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建议建立园区内固体废物交换信息中心,鼓励和促进企业间进行废物交换。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规划优化调整意见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升级改造,接收园区产生的生产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允许类”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中钦州市限制布局产业:(1)炼铁、炼钢;(2)铝冶炼;(3)平板玻璃制造。项目属于通用仓储,不属于《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中钦州市的限制布局产业。项目已取得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4-450704-04-01-988552,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侧、金鸡大街北侧、大榄坪三号路西侧区域部分场地,项目已于2024年5月获得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关于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原则同意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用地选址在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面、金鸡大街北面、大榄坪三号路西面,用地面积约87.787亩(详见附图),按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进行建设;临时建筑的供水、供电、排污、出入口等设施应符合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不允许擅自转租、变卖;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政府布局项目建设时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用地性质。”(详见附件5)。本项目租地属于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根据“《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企业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当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政府布局项目建设时需无条件按规划要求拆除,并将场地恢复原貌。综上所述,项目用地符合工业园区用地规划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生态保护红线类型的划分要求,拟建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自然与人文景观、林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号),项目所在位置属钦州港重点管控单元,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区符合保护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达标,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位于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不侵占基本农田或生态林地等。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约、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用水、电等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负面清单拟建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未列入《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方案》中负面清单行业内容。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 号),项目所在的区域属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要求。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要求对比见表1-3、表1-4。表1-3 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与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 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 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有 关生态保护 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1.项目不涉及 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2. 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开展红树林修复要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红树林。符合空间布局约束3. 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重要湿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4. 禁止城镇和工业发展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 为敏感地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减缓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叠加布局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侵占程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 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人类活动;严格限制“两高 一 资”产业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 等生物多样性 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鼓励发展生态保护型 旅游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 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 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项目选址不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功能。符合空间布局约束5.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培育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 相结合,严格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和低水平扩张。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空间布局约束6. 全市产业准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 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 2021 年版)的通知》 (桂 政办函〔2021〕4 号)要求,限制布局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项目不属于清单中限制的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符合空间布局约束7. 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 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项目不属石化、化工、焦化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8. 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标准不低于 35%、无居民海岛岸线长度保有率标准不低于 85%。项目不涉及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符合空间布局约束9. 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批,全面清理非法占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项目不涉及围填海造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0.科学论证在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落 实保护区管理要求。项目不涉及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禁止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项目不涉及设置新增的直排排污口。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2. 严禁圈占沙滩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项目不占用沙滩和红树林,不涉及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3. 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不涉及滨海湿地布局。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钦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为 重点,全面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内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项目可达标排放,不涉及区域总量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 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大榄坪污水处理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开展陆海统筹流域治理,深化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钦江、南流江流域切实开展截污、拔污、清污、治污专项行动,以“控磷除氮”为重点,抓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茅尾海、钦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海抽砂行为,优化茅尾海等海域养殖规划布局,整治非法养殖。完善钦州港区污水截流及雨污分流、海上水产养殖尾水整治。项目不涉及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项目废水经过预处理后近期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海域影响较小;项目不涉及海域养殖。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4. 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应增加脱氮、除磷工序持续推进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5.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综合防治,加快高效 VOCs 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 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推进工业涂装、石化、包装印刷、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的 VOCs 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6. 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7.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扩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或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8.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9. 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 项目 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 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0. 加强海陆联动,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项目不涉及新的入海排污口。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1.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港船舶污染物 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建设完善船舶 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 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项目不涉及船舶污染。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2. 加强港口码头环保基础设施处理和建设。完善堆场防风抑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钦州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和污水分质处理,防止堆场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入海,完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环保基础设施。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3. 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海域。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害。项目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4. 按照养殖容量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发展健康、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对蓝圆鲹和二长棘鲷产卵场的保护。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污水和垃圾应科学处置、达标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海域。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 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建设单位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钦州港生态环境局备案,并与园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联动。符合环境风险管控2.选择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项目所在园区已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 风险管控措施。符合环境风险管控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建立健 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 预警能力建设,实施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用地土壤 环境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联动监管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符合环境风险管控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防控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并落实污染防治要求。项目选址不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项目建成前后对土壤定期开展现状监测、跟踪监测,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控制重金属排放,并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符合环境风险管控5.强化全域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建立矿石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禁止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的无序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管控6.严格管控涉海重大工程环境风险,全面排查陆域环境风险源、海 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隐患,完善分类分级的海上应急监测及处置预案,在石化基地、危化品储存区等邻近海域部署快速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建立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管控7.强化沿海工业园区和沿海石油、石化、化工、冶炼及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管控8.加强倾倒区使用状况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废弃物向海洋倾倒活动的风险管控。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能源: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绿色清洁能源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低碳循环化发展。推动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锂电池制造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要符合相应能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2. 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突出节约集约用海原则,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项目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着力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发展绿色矿业;严格控制海岸线的开发建设、海砂开采活动,规范海砂资源开发秩序,加强海岸沙滩保护和矿产开发监管。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5.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钦州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防治建设海岸生态隔离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提高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增强海洋碳汇功能。合理控制滨海旅游开发强度,科学有序发展海洋生态旅游。规范海岛资源开发,科学规划海岛岸线开发,保护海岛自然岸线。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6.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经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生物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项目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符合表1-4 项目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的相符性管控类别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 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不得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产业。2. 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3. 园区产业准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 2021 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4 号)要求,限制新建水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制革及毛皮加工等工业项目。1、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拟建项目周边无居住用地;3、项目不属于桂政办函〔2021〕4号文的限制工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推动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推动石化行业 VOCs 泄漏检测与修复行动、VOCs 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2. 石化行业全面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3.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4.加强园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5.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尽量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 全处置。1 、项目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2、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3、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项目车间采取封闭式,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尽量实现厂内处置。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3. 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缓对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不良影响。1、建设项目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钦州港生态环境局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并与园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联动;2、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本次评价已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污染物排放以及用水、能耗、物耗、岸线与土地利用等资源环境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 依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高污染燃料为: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的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以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非成型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 渣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窑炉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集中供热或者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未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可以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以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燃烧设施。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机组按照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燃烧设施。1、项目各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项目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项目不设锅炉。符合综上所述,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广西自贸区润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广西自贸区临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闲置场地建设“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选址于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侧、金鸡大街北侧、大榄坪三号路西侧区域部分场地,占地面积58000m2。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7063.17m2,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储存库、办公区、宿舍区、场地硬化、道路硬化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储存库位于用地的西南面,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出入口位于东侧,磅房紧邻出入口;其他区域为预留用地。项目已于2024年6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7022024GG0211432(临)号)。项目建成后,煤炭、焦碳、石油焦最大储存量为2万吨,年储存量为22万吨。项目职工定员8人。1.1.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6其他煤炭采选069-煤炭储存、集运”,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广西自贸区润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特委托广西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评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技术人员对项目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后,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待审批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及环保设计的依据。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2-1。表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名称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储存库H= 9m,建筑面积4096m2,储存库为封闭式,煤炭、焦碳、石油焦的最大暂存量为2万吨,年储存量为22万吨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1384.05m2。辅助工程宿舍区建筑面积1288.12m2。辅助工程地磅室建筑面积72m2。公用工程供电由附近电网供给。公用工程供水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环保工程洗车平台厂区出入口处设一座运输车辆冲洗平台,配套三级沉淀池(容积96m3)。环保工程初期雨水池沿储存库四周及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渠,在厂区东面设一座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硬化防渗处理。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物料装卸过程降尘,之后的雨水外排雨水管。厂区雨水总排放口设置控制阀门,日常保持阀门关闭。环保工程废气运输扬尘①运输车辆采用国五以上标准,全封闭箱式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厂内非移动车辆采用国三以上标准;②厂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厂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清洗;③全厂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清扫路面。环保工程废气堆放、装卸扬尘①物料装卸及堆放均在全封闭料库内进行,严禁露天堆放,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可及时关闭;②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库顶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设施,配置一台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装卸煤及平时堆放抑尘;③卸料环节采用自卸汽车,装料采用装载机,装卸时装载机尽量靠近车辆,且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环保工程废气车辆尾气①使用国Ⅴ及以上车辆或采用LNG燃气车;②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最大可能地采用天然气、生物柴油等燃料的移动机械等。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环保工程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并回收沉淀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环保工程废水初期雨水厂区东面设一座20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物料装卸过程洒水降尘,并回收雨水收集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环保工程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环保工程噪声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及时保养,通过村庄时禁鸣,减速慢行,降低运输噪声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封闭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环保工程固废沉淀池、初期雨水池的沉渣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收集后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原料储存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项目设计煤炭、焦碳、石油焦最大储存量为2万吨,年储存量为22万吨,煤炭、焦碳、石油焦在不同时段储存。厂区设全封闭料库,建筑面积4096m2;煤炭、焦碳、石油焦均采取散装堆放,有效储料面积按80%计算,则堆放面积3276.8m2,设计最高堆煤高度约8m,有效容积按75%计算,则有效容积约为3276.8m3,煤密度1.35吨/m3,则储存库储存能力约为26542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原料约每30d周转一次,即每年周转约11次,则项目储存库每年储存能力为29万吨,大于项目设计年储存量(22万吨),则本次评价认为项目料库可满足项目使用。3、原料来源与产品方案(1)煤源情况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来源主要为保税港区的船运公司。在储购煤炭、焦碳、石油焦前,必须对煤炭、焦碳、石油焦进行化验,不得收储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高硫煤、劣质煤等;且煤炭、焦碳、石油焦供应企业属于合法合规企业。(2)产品具体方案项目不进行筛分、破碎及配煤,仅对煤炭、焦碳、石油焦进行暂存、转运、外售。煤炭、焦碳、石油焦运输由供煤公司使用全封闭厢式车负责运输,主要销往港口东站铁路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煤炭、焦碳、石油焦均采取散装堆放,使用装载机装卸。项目原料约每30d周转一次,即每年周转约11次。表2-3 本项目储存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最大暂存量年储存量年周转量储存方式1煤炭、焦碳、石油焦2万吨22万吨44万吨全封闭料库(3)煤质特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成分见表2-4。表2-4 工业成分类别发热量(kcal/kg)全水(%)硫分(%)灰分(%)备注煤炭30646-10≤1.56.79——焦碳68007-130.59——石油焦8400110.55≤0.7——根据企业提供,项目储存煤炭全水分<10%、焦碳全水分<13%、石油焦全水分<11%,入厂储存后由于环境因素会降至10%以下,且雾化喷淋降尘用水量不大,均为雾状,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储存周期较短,不会形成淋控水,因此在储存库内无需设置淋控水收集池。4、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见下表2-5。表2-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备注1装载机辆1国三以上标准移动式加油车到厂内加油,厂区不储存柴油2地磅台2//3三级沉淀池座1/用于处理车辆清洁废水4初期雨水池座1/用于收集初期雨水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8人,其中3人在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2班制,每班9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30天。6、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项目供水由园区内自来水供水管网供给,水源充足,其水质、水压能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降尘用水、硬化路面洒水、洗车平台补充用水等。生活用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住厂职工生活用水按人均用水量取110L/d计,不住厂员工生活用水按人均用水量取40L/d计,项目职工定员8人,其中3人在场内食宿,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67m3/d(221.1m3/a)。降尘用水:项目储存库库顶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设施,用于抑制煤炭和焦炭堆放时起的扬尘,三米设一个喷头,煤炭堆放区设44个喷头,每个喷头流量约为50L/h,每天大约开启 2h(分四次,10点、14点、18点、22点各一次,每次30min),煤炭和焦炭每年堆放时间总共为220天,则喷洒耗水量约为4.4m3/d(968m3/a)。本项目厂区配备1台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抑制煤炭、焦碳、石油焦装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移动式炮雾洒水喷雾用水量约为4m3/d·台,既装卸喷雾用水量约为4m3/d(1320m3/a)。降尘用水均进入产品后自然蒸发,无废水排放。洗车平台补充用水:项目建成后,采用33吨箱式车辆运输物料,煤炭、焦碳、石油焦年转运量为44万吨,约40辆/天,载重车辆洗车用水按400L/(次辆)计,车辆进出均需要清洗,则用水量为32m3/d,洗车轮胎带走及蒸发损耗系数为0.2,沉渣带走0.1,则每天需补充新鲜水9.6m3/d(3168m3/a)。道路洒水:厂区硬化道路面积约为1401m2,0.2L/m2·次,每天洒水两次,日用水量0.56m3/d(184.8m3/a)。2)排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536m3/d(176.88m3),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7.36m3/d,设三级沉淀池,总容积为96m3,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m3/d)(2)供电项目用电由南面电网供应,供电有保障。7、平面布置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8000m2,在西南侧设封闭式料库,建筑面积4096m2,1台装载机设于料库内,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可及时关闭。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北侧;出入口位于东侧,磅房紧邻出入口;其他区域为预留用地。厂区门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96m3三级沉淀池,厂区大门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经现场勘查,本次工程已建成,目前已停工,未投入使用。2、运营期工艺流程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如下图:图2-2 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主要为煤炭、焦碳、石油焦暂存及销售,不设破碎筛分和配煤工序及设备。(1)工艺流程介绍①原料运输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由33吨左右的全封闭厢式车运来后经过地磅称重后按序运至储存库,按不同种类、不同煤质卸料到不同区域,对厂区道路硬化并派专人管理,经常维护以保持良好的路面状况;专人清扫抛洒在道路上的散状物料,对道路经常洒水可起到抑尘作用。②卸料采用后卸式卸料。在卸料时同时进行喷淋洒水,卸完后空车经地磅过秤驶出。③堆存物料采用全封闭料库储存,封闭料库内设固定+移动洒水抑尘设备,洒水喷射半径全面覆盖料库。④装车用装载机将物料装入全封闭厢式车,装车时同时开启洒水喷淋装置,减少粉尘的产生与排放。⑤产品运出当客户需要煤炭、焦碳、石油焦时运输车辆空车经地磅过秤进入料库,由装载机将物料装载至运输车辆,在装载过程同时进行喷淋洒水,然后采用全封闭厢式车运输方式经过地磅称重后按序运出场外。(2)封闭料库项目储存库设置为封闭式,非负压操作,建筑面积共4096m2。料库结构采用砖混+轻钢封闭结构,面铺彩钢板封闭,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及时关闭。料库外观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出风口的窗户等设计使其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3)洒水喷淋设施库顶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设施,3米设一个喷头,管道铺设间隔四米,定时洒水,喷洒范围可覆盖整个物料堆场表面,喷枪、喷头雾化均匀并自动旋转,角度可调,合理布置避免盲区出现,定时洒水,有效抑止煤尘的产生。喷淋系统技术参数如下:射程:大于30m,可调;工作压力:0.8—1.2Mpa;喷枪仰角:33°—42°;喷枪摆头范围:0—120°可调;喷枪摆头频率:1.5—3次/min喷射水状:设束近1/3为柱状,射程中部1/3为散射状,其余外部1/3为雾化状,雾化密度与煤尘形成匹配。(4)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建设单位对厂区地面及道路全部进行硬化。要求建设单位派专人对厂区及外围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同时汽车在出入场前都要清洗轮胎,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5)厂区监控设施项目在厂区大门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4、运营期产污环节根据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其具体类型及产生来源情况见下表2-6。表2-6 项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类别产污点位置污染源污染物业主拟采取的末端治理技术排放方式废气储存库原料堆放、装卸料粉尘颗粒物水雾喷淋装置,封闭式厂房无组织排放废气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扬尘颗粒物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清扫路面无组织排放废气运输车辆车辆尾气CO、NOx、HC停车熄火,减少运行时间无组织排放废水员工生活污水pH、BOD5、SS、COD、NH3-N化粪池输送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废水车辆出入口洗车废水SS三级沉淀池沉淀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水初期雨水SS初期雨水池收集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物料装卸过程洒水降尘,不外排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筑隔声、隔声减振机座、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初期雨水池煤泥、焦炭、石油焦粉混入储存库的煤炭中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生活垃圾职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租用闲置场地作为生产区,无遗留任何环境问题,故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区评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 2023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4〕58 号),2023年钦州市环境空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见表3-1。由表可知,钦州市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表3-1 钦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8601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04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47062.9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4.33569.4达标CO24小时平均浓度日1.1mg/m34mg/m327.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11816073.8达标从表3-1可知,钦州市2023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污染物的年评价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污染物为TSP,本次评价引用《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加工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环境空气环境现状监测点的监测数据,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6日。该监测点的监测数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关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监测点基本情况见下表3-2,监测数据见表3-3。表3-2 引用的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情况表编号监测点名称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关系距离监测因子测点概述G1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西南1.75k mTSP下风向侧向表3-3 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评因子平均时段评价标准(μg/m3)监测浓度范围(μ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TSP24小时平均300212~243810达标通过统计分析监测数据可知,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用阿拉法大厦引用监测点位置引用监测点位置监测点位与项目之间的位置关系图二、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钦州港大榄坪污水深海排放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往地表水体,本次评价仅考虑废水综合利用及措施的可行性。根据现场勘察,项目所在区域临海,项目西面约1839m为金鼓江,西南面约2430m为钦州湾海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项目周边海域属于钦州港金鼓江排污混合区 (GX056DIV),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鸡丁头村西部海域,主导功能为港口、工业、生活排污用海,属四类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根据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广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总体“优”。40个监测点位中,优良水质海域面积(一、二类)比例为94.5%,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2.0%)要求,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其中,春、夏、秋三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94.6%、93.6%和95.3%。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pH值。三、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选址位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榄坪作业区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现场调查,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为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因此,本评价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四、生态环境现状项目评价区域内用地类型以码头、港口为主,区域受人类多年活动影响。根据对项目及周边现状的调查,项目及其周边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也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项目所在地无划定自然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五、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知,土壤、地下水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若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附录A中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为IV类建设项目,项目采取合理分区防渗,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属于附录A中的“D 煤炭,28、煤炭储存、集运”中的“全部”,为Ⅳ类建设项目,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取合理分区防渗,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故本项目不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对工程周围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的详细调查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评价区范围内无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也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确定项目保护目标如下所示: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面的消防大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4。表3-4 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人数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保护级别1消防大队108°39′29.470″E21°42′14.890″N行政机关约100人大气环境二类东南面约207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占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大气污染物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员工食堂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排放标准,如下表所示:表3-5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颗粒物///1.0(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表3-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类别污染物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点等除尘设备作业场所监控点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煤炭储存场所作业场所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限值(mg/N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无组织排放限值(mg/N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作业场所颗粒物周界外度最高点1.01.0表3-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 模小 型中 型大 型基准灶头数≥1,< 3≥3,< 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75852、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如下表所示:表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3、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收集后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4、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纳入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地表水环境。详见表3-8。表3-8 本项目污水执行标准 单位:mg/L序号基本控制项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pH值6-92CODCr5003BOD53004悬浮物(SS)4005动植物油1006TP8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目前实施总量控制指标有4项: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大榄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由污水处理厂调配,不另设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故不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1.1.1.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经现场勘查,本次工程已建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源强核算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运输扬尘、物料堆存和装卸粉尘、车辆尾气。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4-1。表4-1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废气来源排放方式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是否为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排气筒情况执行标准废气来源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φ×H、温度名称、编号地理坐标执行标准道路运输无组织颗粒物0.19/①厂外运输车辆采用国五以上标准,全封闭箱式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厂内非移动车辆采用国三以上标准;②厂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厂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清洗;③全厂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清扫路面是0.038<1.0///《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 mg/m3;堆存、装卸无组织颗粒物100.31/①物料装卸及堆放均在封闭料库内进行,严禁露天堆放,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及时关闭;②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库顶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设施,并配置一台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装卸料及平时堆放抑尘;③卸料环节采用自卸汽车,装料采用装载机,装卸时装载机尽量靠近车辆,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是10.031<1.0///《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 mg/m3;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道路运输扬尘根据《汽车道路煤扬尘规律研究》(朱景韩、俞济清等,[J].交通环保(水运版),1986(2,3),74—78),对于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可采用下式计算:式中:——道路扬尘量(kg/km·辆)——总扬尘量(kg/a)V——车辆速度(20km/h)M——车辆载重(33t/辆)P——路面灰尘覆盖量(0.25kg/m2)L——运距(0.124km)Q——运输量(年运转量为44万t/a)经计算,本项目物料道路运输途中起尘总量约0.19t/a。针对道路运输扬尘,本次评价提出以下要求:A.进出厂道路及厂区内全厂地全部硬化,并加强养护、修整,定期进行清扫、洒水,保持地面相对湿度;B.本项目原料煤运输车辆采用国五以上标准,使用全封闭箱式运输,并严禁超载,厂内非移动车辆采用国三以上标准,在厂区门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车辆出厂区需清洗车轮,出现抛洒要及时进行清扫干净;C.沿村道路上要限速行驶,以降低二次扬尘对村庄造成的影响;D.若遇大风天气,则应适当增加道路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道路运输产生的无组织扬尘的80%,道路扬尘量为0.038t/a;采取措施后,道路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等敏感点影响较小。(2)物料堆场和装卸粉尘项目储存的煤炭含水率为6-10%、焦碳含水率为7-13%,煤炭、焦碳堆存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储存库设置为封闭式,非负压操作,地面进行硬化,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及时关闭。储存库内安装雾化抑尘设施覆盖整个煤棚,喷头洒水雨雾均匀并自动旋转,角度可调,合理布置避免盲区出现,定时洒水,保持料堆表层湿润,确保料堆表层含水率≥8%,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拟上喷淋洒水设备单个喷头射程大于30m,煤炭堆放区设44个喷头,每个喷头流量约为50L/h,每天大约开启2h(分四次,10点、14点、18点、22点各一次,每次30min)。采取以上措施,抑尘效率可达95%煤炭、焦碳、石油焦在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物料装卸均在封闭储存库内进行,装卸时启动移动式雾炮洒水装置对装卸点进行洒水降尘,装载机应尽量靠近车辆,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同时规范人员操作技能,进一步减少煤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综合抑尘效率可达90%。颗粒物的排放量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4.4堆场扬尘源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进行核算。堆场的扬尘源排放量是装卸、运输引起的扬尘与堆积存放期间风蚀扬尘的加和,计算公式如下:WE.×mE2G×103。××10YiWY7词1一W式中:1)WY为堆场扬尘源中颗粒物总排放量,t/a。2)Eh为堆场装卸运输过程的扬尘颗粒物排放系数,kg/t,其估算公式如下:u1.32.2E.=k×0.0016×-×(1-n1M1.421 Eh为堆场装卸扬尘的排放系数,kg/t。2 ki为物料的粒度乘数,本项目取0.74。3 u为地面平均风速,m/s,取2.3m/s。4 M为物料含水率,%,煤炭取6%、焦炭取7%,石油焦取11%。5 η为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多种措施同时开展的,取控制效率最大值。本项目取90%。3)m为每年料堆物料装卸总次数。本项目年转运煤炭、焦碳、石油焦44万吨,车辆运输按33t/车计,煤炭、焦碳、石油焦年装卸物料次数均为4444次。4)GYi为第i次装卸过程的物料装卸量,t。本项目每次装卸物料均一样,为33t。5)Ew为料堆受到风蚀作用的颗粒物排放系数,kg/m2,其估算公式如下:E。=k×x1-nx10ii=l2+25x0-0):m>0)58×1”-u2******tP=**u≤u)t1 Ew为堆场风蚀扬尘的排放系数,kg/m2。2 ki为物料的粒度乘数,本项目取1.0。3 n为料堆每年受扰动的次数。本项目对煤炭、焦碳堆体扰动次数为8888次。4 Pi为第i次扰动中观测的最大风速的风蚀潜势,g/m2,通过上式求得。5 η为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多种措施同时开展的,取控制效率最大值。本项目取95%。6 u*为摩擦风速,m/s。计算方法如下:a.u(z)为地面风速,m/s。本项目取2.3m/s。b.z为地面风速检测高度,m。本项目取10m。c.z0为地面粗糙度,m,城市取值0.6,郊区取值0.2。本项目为郊区,取0.2。7 ut*为阈值摩擦风速,即起尘的临界摩擦风速,m/s,本项目取1.02。6)AY为料堆表面积,m2,为3276.8m2。通过以上公式进行计算,本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装卸过程和煤炭、焦碳堆存过程颗粒物总排放量为10.031t/a。(3)车辆尾气运营期车辆进出厂区及厂区装载车运转产生一定量的尾气,尾气中含有CO、NO2等,根据相关调查,一般离10m~20m外空气中的NO2、CO的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一般情况下,车辆速度远小于公路上的车辆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因此,车辆尾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如下减缓措施:①使用国Ⅴ及以上车辆或采用LNG燃气车进行物料的运输。②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相关要求,如:不得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最大可能地采用天然气、生物柴油等燃料的移动机械等。(4)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设厨房,用餐员工为3人,食用油用量平均按0.03kg/人·d计,年耗油量为29.7kg/a,油的平均挥发量以总油耗的3%计,油烟机风量按2000m3/h计(每天工作2h),则油烟产生量约为0.891kg/a,产生浓度为0.675mg/m3。经油烟机处理后引出屋顶排放(处理效率约为60%),排放高度约为3m,则本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356kg/a,排放浓度为0.27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mg/m3)。综上,项目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各大气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及达标分析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为:“地面硬化+全封闭料库+固定移动相结合的洒水抑尘装置”,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项目采取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本项目煤炭、焦碳、石油焦装卸、堆存过程均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房内定期洒水抑尘,装卸时启动移动式雾炮洒水装置对装卸点进行洒水降尘,产生的颗粒物经洒水抑尘、厂房抑制排入外环境,类比《微山鑫浩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煤炭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为煤炭仓储项目,煤炭年储存量为20万吨,煤炭在封闭式仓储厂房中储存,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喷淋装置数量和供水压力满足喷淋覆盖堆场全部区域的要求,定期开启喷淋装置进行喷淋抑尘;物料运输车辆须采用密闭车厢,产品、工艺、抑尘措施与本项目相似),无组织各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27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颗粒物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3、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见表4-2。表4-2 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排放标准废气厂区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4个点位颗粒物1次/年《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排放限值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位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榄坪作业区,所在区域为达标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拟采取安装水雾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装卸时启动移动式雾炮洒水装置对装卸点进行洒水降尘、设置封闭式厂房等环境保护措施。类比同类企业可知,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颗粒物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二、水环境影响分析1、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洗车平台废水和初期雨水。(1)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定员90人,其中50人住厂,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住厂职工生活用水按人均用水量取110L/d计,不住厂员工生活用水按人均用水量取40L/d计,项目职工定员8人,其中3人在场内食宿,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67m3/d(221.1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536m3/d(176.88m3)。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值:6~9、COD:300mg/L、BOD5:180mg/L、氨氮:30mg/L、SS:200mg/L。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污园区污水管网,送至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洗车废水项目使用载重汽车进行运输,车辆车身在运输过程中会携带一定量灰尘,需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项目建成后,采用33吨箱式车辆运输物料,煤炭、焦碳、石油焦年转运量为44万吨,约40辆/天,载重车辆洗车用水按100L/(次辆)计,用水量为4m3/d,洗车轮胎带走及蒸发损耗系数为0.2,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2m3/d,每天需补充新鲜水0.8m3/d(264m3/a)。建设单位在厂区入口处设洗车平台,并建设96m3三级沉淀池用于沉淀洗车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底部及两侧均做硬化防渗处理。(3)初期雨水项目降雨初期,厂区内会产生初期雨水,即降雨形成地面径流后10~15min的污染较大的雨水量。初期雨水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具有间歇性、时间间隔变化大等特点,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路面泥沙。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201-2005),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q•Φ•F式中:Q—淋溶水量,L/s;q—设计暴雨强度,L/s.hm2;Φ—径流系数,取0.85;F——占地面积(hm2),初期雨水收集面积约0.55hm2。钦州市暴雨强度公式如下:q=1817(1+0.505lgP)/(t+5.7)0.58其中:q—暴雨强度(L/S·ha);t—降雨历时(min),取15min。P-设计重现期(a),取3年。经计算,暴雨强度约为361.04L/s.hm2,雨水设计流量Q=189L/s,暴雨持续时间按15min计,则初期雨水量为170.1m3/次。为满足初期雨水收集需要,结合厂区地势及生产需要情况,沿储存库四周及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渠,厂内东侧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200m3),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渠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后抽至沉淀池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抑制煤炭、焦碳、石油焦装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后期雨水直接排入雨水渠。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内沿地势设置雨水收集水渠,收集初期雨水,厂区除料库外其他边界范围设2m高的围墙,可有效防止雨水乱流而排出厂区。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分析(1)工业废水厂区内洗车平台设自动循环系统,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可循环使用,且沉淀池位于地下,池中废水很难泄漏外排。厂区料库全封闭设置,且在厂区内沿地势设置雨水收集水渠,收集初期雨水至初期雨水池,厂区除料库外其他边界范围设2m高的围墙,可有效防止雨水漫流而排出厂区,收集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抑制煤炭、焦碳、石油焦装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量为0.536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1)接管符合性大榄坪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西起规划的金鼓江航道,东至鹿耳环江,北至规划环珠东大街,南至规划第八大街,配套新DN300-DN2000污水管总厂67.70km。大榄坪污水处理厂采用A/A/O微爆氧化沟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2)水质可行性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符合大榄坪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3)水量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36m3/d,钦州市大榄坪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5万m³/d,远期(2025年)规划25万m³/d。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仅占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的0.00107%、占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的0.000535%,占比很小,不会在水量上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且大榄坪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尚未达到设计负荷,具有足够余量处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4、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表4-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编号名称工艺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1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大榄坪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TW001化粪池厌氧发酵DW001是企业总排表4-4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序号排放口编号经度纬度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限值/(mg/L)1DW001108.656592°21.705352°0.017688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大榄坪污水处理厂CODcr501DW001108.656592°21.705352°0.017688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大榄坪污水处理厂BOD5101DW001108.656592°21.705352°0.017688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大榄坪污水处理厂SS101DW001108.656592°21.705352°0.017688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大榄坪污水处理厂NH3-N51DW001108.656592°21.705352°0.017688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大榄坪污水处理厂TP0.55、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工业废水综上所述,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煤炭、焦炭、石油焦储存在全封闭式料库内进行,不得露天储存,厂区地面硬化、三级沉淀池防渗处理,且对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故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2)生活污水根据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纳入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地表水环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6、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表4-5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污染源污染物废水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废水排放量t/a排放浓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CODCr176.883000.053 化粪池30176.882100.037 生活污水BOD5176.881800.032 化粪池30176.881260.022 生活污水SS176.882000.035 化粪池70176.88600.011 生活污水NH3-N176.88300.005 化粪池8176.8827.60.005 生活污水动植物油176.88150.003 化粪池50176.887.50.001 生活污水TP176.8840.001化粪池--176.8840.0017、废水污染物日常管理监测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至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因此项目不制定废水日常监测计划。建设单位生产过程日常加强集水及回用水管网、雨水管网的维护管理,严禁废水和初期雨水漫流及排放。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噪声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运行和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等,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各噪声源的平均噪声级见表4-6。表4-6 项目室内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h/d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XYZ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h/d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m1储存库装载机8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77~59-140~1053.41854:00-22:00107512储存库雾化喷淋设施75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77~59-140~10531754:00-22:00106513储存库移动雾化洒水设备8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77~59-140~10531804:00-22:001070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8.656399,21.708105)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1.1.1.1. 表4-7项目室外噪声源及质量措施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空间相对位置(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功率级dB(A)运行时段声源控制措施序号设备名称XYZ(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声功率级dB(A)运行时段声源控制措施1运输车辆-77~98-140~1054\\754:00-22:00加强管理、禁止鸣笛、限速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8.656399,21.708105)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内噪声防治措施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针对项目生产特点,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减振:设计中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时均设置减振垫;③总平面布置尽量将生产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布置,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布设,两区有辅助建筑相隔,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噪声强弱等因素,利用地形、辅助厂房等阻挡噪声的传播;④要求企业厂界进行植种树木,合理植种树木具有隆噪的效果,以减少对村庄等敏感目标的影响。2)道路运输噪声防治措施根据物料运输路线,运输主要从村庄旁经过,基本不涉及穿越村庄,对运输路线旁一侧居民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评价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①加强车辆保养,减少非正常噪声;②对于汽车运输等发出的交通噪声应要求其禁止鸣笛、限制车速,更不许在午间和夜间进行装卸运输;③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项目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后,车辆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点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评声环境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中推荐的预测模式计算,具体如下:(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四四LPILP2LPILP2r声图4-1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A)。其中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按下式计算:式中:LW—— 点声源声功率级,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S——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2)室外点声源预测模式:Loct(r)=Loct(r0)-20lg(r/ro)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3)某点的总等效声级(Leq):上述公式中:Leq——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dB(A);Li——第i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dB(A);n ——噪声源个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4-8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4)厂界噪声达标性分析预测点位置贡献值标准值达标分析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项目东厂界44.344.36555达标达标项目南厂界35.435.46555达标达标项目西厂界51.451.46555达标达标项目北厂界46.846.86555达标达标预测点位置贡献值标准值达标分析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项目东厂界44.344.36555达标达标项目南厂界35.435.46555达标达标项目西厂界51.451.46555达标达标项目北厂界46.846.86555达标达标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5)噪声监测要求表4-9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计划表监测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沉淀产生的煤泥。项目装载机不在项目内维修或保养,由外面专业厂家维护和维修,项目内不产生废机油、废油桶。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年量定额为0.5kg/(人·d),项目职工8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1.46t/a,主要成分为尘土、纸屑、玻璃、塑料等。厂区内设封闭式垃圾箱一个,垃圾日产日清,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沉渣:项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底部产生的沉渣主要为煤泥、焦炭、石油焦粉,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产生量约为9.0t/a,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的“其他废物”,废物编码为592-002-99。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收集后可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表4-10 固体废物排放信息产生环节名称类别固体废物描述产生量(t/a)处理方式处置量(t/a)固体废物贮存方式办公生活生活垃圾一般I类固体废物固态1.46厂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1.46垃圾桶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沉渣一般I类固体废物固态9.0定期清理,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收集后可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9.0堆存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沉淀池,如不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或者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泄漏或渗漏等情况,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项目针对不同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具体分区防渗措施见下表4-11。表4-11 项目分区防渗控制措施一览表污染防治分区防治区域防治措施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站、储存库等采用 200mm 厚 C15 砼垫层随打随抹光,并设置钢筋混凝土围堰,并采用底部加设土工膜进行防渗,是渗透系数 1.0×10 -10cm/s,且防雨防晒。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绿化按常规建筑结构要求进行地面处理,可采取非铺砌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不设置专门的防渗层。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检查,若发现地面开裂、压碎、池体开裂、液位非正常下降等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补缝和重修,防止防渗层遭到破坏,截断污染下渗途径。将厂区内各生产功能单元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后,应制定相应的监督和维护办法,并指派专人定期对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维护,编写检查及维护记录。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上述提出的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可以有效避免项目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六、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所在地块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周边500m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境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需要生态保护区域。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不存在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项目建设需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区的绿化方案。厂区绿化时,选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水分及灌溉条件的植物进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而定,使绿化充分发挥其生态保护作用,将建设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影响。七、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1、评价依据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的相关内容,该标准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运输)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2、环境敏感点目标概况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地区,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面的消防大队。3、环境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物质的危险性按导则中附录B识别出危险物质,经查找附录 B.1 以及附录 B.2,本项目使用的原料未在其中,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风险物质,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4、环境风险分析项目存在火灾爆炸原因主要有:电气短路引起火灾;违规动火引起火灾;人为失误引起火灾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进行消防时会产生大量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携带大量污染物,若不加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进入地表水体,会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影响。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防范措施:(1)由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严禁火种;(2)在操作运行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全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打火机;在储存库内设立“禁止烟火”、“禁止吸烟”、“当心火灾”、“火警电话”等安全标志;(3)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实施组织、责任人、每次事故发生的处理程序、原因分析、防止再次发生的改进措施、应急预案的演习等。以使一旦发生事故可快速、有效得到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将事故风险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4)经常洒水,在堆放过程中,应经常洒水,保持储堆表面较为湿润,保证,煤炭、焦碳、石油焦有一定的含水率。(5)合理安排运进、运出计划,尽量缩短煤炭、焦碳、石油焦在储存仓库中的存放时间。运出时,储存时间较久的煤炭、焦碳、石油焦优先运出。(6)装卸时,应谨慎操作,减少装载机和煤炭、焦碳、石油焦之间的摩擦。(7)夏天天气较热时,应加强洒水。(8)厂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火灾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应急措施:(1)制定全面、周密的风险救援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保证发生事故后能够做到有章可循。(2)设立专门的安全环保机构,平时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环保措施的执行与落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事故期间,则负责落实风险救援计划各项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展开。(3)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后果评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上级环保主管部门(4)定期举行应急培训活动,对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环保培训,重点部门的人员定期轮训。(5)指导群众向上风方向疏散,减少吸入火灾烟气,从末端控制污染物,减少火灾大气污染物伤害; (6)在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厂区出口处设置闸门,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闸门,防止消防废水流出厂区,将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厂区之内,从传播途径控制污染物,减少火灾水污染物扩散范围; (7)在事故发生位置四周用装满沙土的袋子围成围堰拦截消防废水,并在厂内采取导流方式将消防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从末端处理污染物,减少火灾水污染物排放。6、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在做好上述各项防范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表4-12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钦州港润锦供应链物流园项目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力顺项目东侧、金鸡大街北侧、大榄坪三号路西侧区域部分场地地理坐标(东经:108度39分23.398秒,北纬:21度42分28.398秒)主要危险物质分布/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项目车间引起火灾,产生的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以及产生的消防水泄露,将会污染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①加强职工的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项目在做好上述各项防范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十、环保投资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各项环保措施投资,详见表4-13。表4-13 环保措施投资一览表施工时段污染类型治理项目内容投资(万元)营运期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并回收沉淀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2营运期废水初期雨水厂区东面设一座20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物料装卸过程洒水降尘,并回收雨水收集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7营运期废气运输扬尘厂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厂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清洗;全厂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清扫路面。2.5营运期废气堆放、装卸扬尘①物料装卸及堆放均在全封闭料库内进行,严禁露天堆放,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可及时关闭;②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库顶设覆盖全储存库的雾化喷淋设施,配置一台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装卸煤及平时堆放抑尘;③卸料环节采用自卸汽车,装料采用装载机,装卸时装载机尽量靠近车辆,且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1.5营运期废气油烟废气1台抽油烟机+排烟管道0.3营运期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2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封闭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0.01营运期环境风险导流沟、围堰、事故应急池2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常规环境管理及监测费用7.7合计25.0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运输扬尘颗粒物①厂外运输车辆采用国五以上标准,全封闭箱式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厂内非移动车辆采用国三以上标准;②厂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厂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及底盘等部位进行清洗;③全厂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清扫路面《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大气环境堆放、装卸扬尘颗粒物①物料装卸及堆放均在全封闭料库内进行,严禁露天堆放,料库设升降门,无物料进出时,及时关闭;②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库顶设覆盖全堆场的雾化喷淋设施,并配置一台移动式炮雾洒水车,用于装卸料及平时堆放抑尘;③卸料环节采用自卸汽车,装料采用装载机,装卸时装载机尽量靠近车辆,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大气环境食堂油烟油烟净化设施+3m排烟管《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相关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SS、氨氮、COD、BOD5、IP、动植物油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送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洗车废水SS、COD、BOD5、石油类洗车废水进入96m3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并回收沉淀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地表水环境初期雨水SS、COD初期雨水收集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洗车平台补充用水或者抽至移动式泡雾洒水车用于物料装卸过程洒水降尘,并回收雨水收集池中的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声环境厂内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器、采取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运输噪声噪声应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沉渣定期清理,煤泥、焦炭及石油焦粉收集后混入储存库中的煤炭中暂存后销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分区防渗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职工的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2、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卡,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到勤查、勤记、勤养护,按照监测计划定期组织进行全厂内的污染源监测,对不达标环保设施立即寻找原因,及时处理;3、注意车间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清洁,不得留有死角,不得有杂物、油污、积水、积尘,掉落在地面上的物料必须及时清理、清洁;4、不断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企业内部职工素质。5、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运营期间做好环境设施保养与维护,处于正常状态下运营。1.1.1.11.1.1.21.1.1.31.1.1.41.1.1.5六、结论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与该区域总体规划相符。 经评价分析,本项目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能够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本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建设方提供的选址、规模、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另行选址、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重新申报。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③本项目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3.611/3.611+3.611废水废水量///176.88/176.88+176.88废水COD///0.037/0.037+0.037废水BOD5///0.022/0.022+0.022废水SS///0.011/0.011+0.011废水氨氮///0.005/0.005+0.005废水总磷///0.001/0.001+0.001废水动植物油///0.001/0.001+0.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应链物流园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