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采购公告(宝应县柳堡镇清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柳堡镇清元村新河组233.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321023103A2
40
9
00
01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柳堡镇清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柳堡镇
清元村新河组
233.8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面向
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
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
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
柳堡镇
清元村
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
新河组
农田,面积
233.8
亩
(
不再丈量
)
。东至
利民组农田
、南至
生产河
、西至
立新组农田
、北至
马厂河
,承包期限:
4
年(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028
年
9
月
30
日,至水稻收割结束,
不迟于
2028
年
11
月
10
日,
不足
4
年按
4
年计算
)
。承包用途:粮食种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交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先缴清第一年
和最后一年
承包金,
计两年承包金,
剩余每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
10
月
3
1
日前缴清。该项目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价格为
1
20
0
元
/
亩
/
年。该农田的地力保护费归农户所有,保险费由受让方自己承担,以实物发放的农资和秸杆还田、稻谷补贴归受让方所有,农田灌排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无条件服从机插秧和犁耕深翻的任务。
受让方对现有农田的基础设施和使用的水利工程项目(泵站)不得进行变相处理和改造。
凡报名人必须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
出让
方咨询,充分认可项目现状及四至后领取草拟合同一份方可报名,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出价,如意向受让方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报名者限本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勘察联系人:
蔡先生
13951440989
。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
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9
月
2
日
上午
09
:
00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11
:
0
0
前在
柳堡镇农业农村局
报名(节假日不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请报名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卡及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报名者姓名必须与银行缴款凭证姓名一致)报名时交纳报名材料费
200
元(不退还),保证金
230
000
元(不计息)。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
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1
)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
)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
3
)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
竞
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
;(4)
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竞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
发包人将在抽签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人中,抽签产生前三名中签人,按照平台系统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当天开始,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
7
天。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
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宝应县柳堡镇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
2
、项目网上竞价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实时竞价可能会在竞价时受到陌生电话、骚扰电话、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信号弱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竞价受到干扰,建议使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实时竞价,并确保网络正常。遇到上述情况干扰或自身网络异常,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单位或个人)自负。
3
、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
4
、确认方必须按村指定时间将合同尾款交到村指定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村没收,标段重新发包。未成交者保证金在项目交易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本人所提供的账户内。
5
、鉴证费由确认方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总
合同款的
0.5%
。
6
、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宝应县柳堡镇清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7
、本公告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http://by.jsnc.gov.cn/
)发布。
8
、合同尾
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
3210230021010000069578
。
9
、免责条款: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以及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报名联系人:
镇
产权交易服务站
0514
—
88776771
柳堡镇
清元村
股份
经济合作社
202
4
年
9
月
2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