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承德高新区滦河生态修复工程(吉祥之帆大桥至娘娘庙大桥段)项目 审批决定公告(高新区)

审批决定公告(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14-2121585
传真:0314-2121585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邮编:0670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日期
公告日期

1
承环高评〔2024〕6号
承环高评【2024】6号承德高新区滦河生态修复工程(吉祥之帆大桥至娘娘庙大桥段).pdf
2024.9.3
2024.9.3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承环高评[2024]6号关于《承德高新区滦河生态修复工程(吉祥之帆大桥至娘娘庙大桥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水务局:《承德高新区滦河生态修复工程(吉祥之帆大桥至娘娘庙大桥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承德高新区滦河生态修复工程(吉祥之帆大桥至娘娘庙大桥段)治理范围为西起;高新区吉祥之帆大桥,地理坐标:东经:117度54分18.564秒,北纬:40度52分24.792秒;东至高新区西营村娘娘庙大桥,地理坐标:东经:117度58分50.749秒,北纬:40度51分34.214秒。治理长度12.3km;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岸坡生态保护修复、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湿地水生植物、河底淤泥清理工程、生态石笼围护工程排渣场、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3501.39万元,环保投资3501.39万元。第1页共4页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可行。二、本《报告书》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运行依据,建设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建设地址、内容、建设规模和本《报告书》确定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运营:(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施工场地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不在现场搅拌;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时应采用蓬布遮盖;施工时间定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过程中定期喷洒除臭剂。在施工场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场地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治理河道底泥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第2页共4页(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施工期加强管理和施工机械维护,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降尘或绿化,临时沉淀池位置尽量远离滦河;严禁向滦河及附近其他水体倾倒施工废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施工建材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生态护岸施工过程中在基坑沿河一侧设置导流围堰,围堰高程应根据滦河5年一遇施工期最高水位加安全超高来确定;河道清理施工时,由于基础开挖深度较浅,应采用河道左右岸两边分段施工,利用基础开挖土方进行分期围堰,施工中采取分期导流;施工车辆不得在河道内行驶,不得在河道内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清洗;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水质较为清洁,泼洒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或绿化使用,不外排。(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采用隔声防护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晚22:00一早06:00禁止施工,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定期维护和保养。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四)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项目施工期工程施工开挖、围堰拆除等产生的弃土弃渣(含疏凌底泥)运排渣场堆存。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第3页共4页不外排。废水沉淀池底泥,定期人工清掏后同弃土一同运至排渣场。(五)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按照《报告书》和上述要求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H2024年9月3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公室2024年9月3日印发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