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杆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大江镇招达体育器材厂年产桌球杆30万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台山市大江镇招达体育器材厂年产桌球杆30万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招达体育器材厂年产桌球杆30万支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大江镇招达体育器材厂
项目概况
台山市大江镇招达体育器材厂位于台山市大江镇大巷村委会龙田村竹岩1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68平方米,年产桌球杆30万支。
环评机构
东莞市复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近期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远期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DA001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烘干工序DA002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桌球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