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及氢能 工业气体及氢招标采购公告(2024)


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一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审批办联系电话:0438-209378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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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一期)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环保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3-环评工程师证环评机构法人证明-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6-220774-04-01-4098562406-220774-04-01-4098562406-220774-04-01-40985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白岩松联系方式18642911257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24度51分47.790秒,45度04分29.764秒)(124度51分47.790秒,45度04分29.764秒)(124度51分47.790秒,45度04分29.76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松原石化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4062822077403107028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680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0.33施工工期1年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475.0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2011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员于2016年编制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2016年5月18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6]222号),对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修订予以同意,2020年12月,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规划范围:东至阿阑霍阿大街,南至铁南路-珲乌高速,西至百炼街,北至郭尔罗斯大街,总规划面积约26.70平方公里。2011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员于2016年编制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2016年5月18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6]222号),对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修订予以同意,2020年12月,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规划范围:东至阿阑霍阿大街,南至铁南路-珲乌高速,西至百炼街,北至郭尔罗斯大街,总规划面积约26.70平方公里。2011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员于2016年编制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2016年5月18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6]222号),对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修订予以同意,2020年12月,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规划范围:东至阿阑霍阿大街,南至铁南路-珲乌高速,西至百炼街,北至郭尔罗斯大街,总规划面积约26.70平方公里。2011年10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员于2016年编制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2016年5月18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审查意见的函》(吉环函[2016]222号),对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修订予以同意,2020年12月,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规划范围:东至阿阑霍阿大街,南至铁南路-珲乌高速,西至百炼街,北至郭尔罗斯大街,总规划面积约26.70平方公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第1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召集审查机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2]5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3〕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规划(2016-2025)》,从空间上整体可划分为三部分:现状城镇区、现状工业区、产业核心区。其中产业核心区规划面积约9.11平方公里。产业核心区在空间上又划分为:创业创新产业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及毗邻地块(统称为化工板块)、智慧仓储物流区、装备配套及材料加工区以及预留发展区。化工板块由绿色化工产业园(1.77km2)及毗邻地块(0.6607km2)组成。绿色化工产业园四至范围:东至行政边界,南至规划路,西至石化街,北至长白铁路;毗邻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阿阑霍阿大街,南至规划路,西至行政边界,北至长白铁路。毗邻地块为纳入绿色化工产业园管理范围地块。绿色化工产业园管理范围:东至阿阑豁阿大街,南至规划路,西至石化街,北至长白铁路。本项目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绿色化工产业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绿色化工产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及其下游产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烯烃及深加工、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项化学品制造、化学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中间体、肥料制造、环保涂料等)、化学纤维制造业、废弃资源利用业等。本项目主要进行空气分离、氢气分装,行业类别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本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不仅能够满足松原市及周边地区市场气体(氢气、氧气、氮气、氩气)需求,还能为松原市科技企业助力,能够有效的推动园区医药中间体行业、染料行业、芯片行业、光纤行业入驻园区,尤其是在江苏、山东等精细化工产业北移,这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氢气,更是为氢产业提供了有利的时机、为园区的发展活力提供砝码,同时,还可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带动当地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因此也属于园区公共配套工程。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定位,具有规划可行性,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功能分区见附图。第2页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相符性见下表表1-1项目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相符性管控领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现状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从目前的吉林省的“三线一单”成果来看,本次规划范围均为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应避免损害其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的开发建设活动;2.松原市的“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后,针对大气、水等重点管控单元,开发建设活动避免降低管控单元环境质量,避免环境风险。3.入区企业需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涉及搬迁的,需搬迁完毕后方可投入运行。4.入区企业选址应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避免对水源的影响。5.化工、化药等污染相对加重的企业需尽量远离居民密集区布设;1.本项目为空分及氢气分装项目,不属于损害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的开发建设活动;2.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循环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原江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松花江,本项目建成不会降低管控单元环境质量。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4.本项目不占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本项目为空分及氢气分装项目,属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需要申请总量的指标,须在获得相应指标后方可排污;2、排污企业需获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污,按照许可的排放方式、排放量的要求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杜绝事故排放。1.本项目COD年产生量为0.4155t,氨氮年产生量为0.0383t,依托石化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松原江南污水处理厂。2.企业在投运前应先申请排污许可。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鼓励环境风险小的项目落区。本项目10≥Q=22.25745<100,环境风险潜势为III级。本工程建设中将在生产、储存装置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的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成熟可靠的抗风险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具备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因此项目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保证,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符合资源开发利用要求鼓励低水耗、低能耗的项目落区。本项目年用水量为3752m3,属于低水耗项目。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第3页本项目符合《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准入要求。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2]5号)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3]1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比详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吉环环评字[2022]5号及吉环环评字[2023]1号审查意见对比表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一)尽快与松原市人民政府沟通,确保园区规划与松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并衔接“三线一单”成果,进一步优化园区的产业定位,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开发格局、用地规划均符合松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二)管委会应按照《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化工园区申请工作,通过认定后的化工板块,方可审批新(扩)建化工项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公布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通知》,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2023年9月以吉化工园区办[2023]10号文件确定园区通过认定复核。符合(三)禁止区内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扩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时应及时搬迁、淘汰,企业搬迁完成另为他用前,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并对污染场地进行治理修复,满足相关用地要求。本项目为新建空分及氢气分装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落实碳排放量削减替代等要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为空分及氢气分装项目,采用深冷技术、全低压、全板式的工艺流程和设备,生产稳定、产品纯度高,本项目用水量为23.54t/a,电耗6777万kwh/a,能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五)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应根据地下水水文情况,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划》等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有效的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落实石化产业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等制度。完成重点企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制定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第4页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2]5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业地下储罐核实登记。重点监管企业应依法依规制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等,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制定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符合(六)强化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优化入区化工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合储等设施。及时修订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立企业、园区及松原市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机制,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本项目采用储罐及储槽的形式储存。项目建成后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企业、园区及松原市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机制,并开展经常性演练。符合规划(七)建立环保监测监控体系,制定完善的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等各环境要素、包含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采样口和监测平台。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等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采样口和监测平台。符合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八)重点排污单位应优化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强化企业末端脱氮除磷处理并按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017]61号)要求安装含总P和(或)总N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且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涉及总磷总氮。符合(九)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园区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核查区域VOCs排放重点企业清单,加强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监管,强化源头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并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十)严格总量管控的相关要求,确定主要控制污染物因子总量管控限值。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纳入松原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体系内并严格控制,做到科学调剂,合理使用。本项目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他行业排放管理。其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总量已在松原江南污水处理厂总量中,无需申请废水污染物中的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对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一)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以本规划环评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其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之一本次评价已将规划环评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之一。/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吉环环评字[2023]1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3]1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吉环环评字[2023]1号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建议(一)管委会应按照《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化工园区认定申请,通过认定后的化工板块,方可引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化工项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公布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通知》,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2023年9月以吉化工园区办[2023]10号文件确定园区通过认定复核。符合规划及规(二)区内引进建设项目应落实《的通知》(吉环区评办[2022]1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0号)相关要求,严格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环境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入区。项目符合《的通知》(吉环区评办[2022]1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0号)相关要求;项目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内,建设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三)鉴于开发区功能分区调整后化工产业更加集中,且石油加工、化工行业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管委会应分析减排潜力,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应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及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并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空分及氢气分装项目,属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对环境影响较小。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物料均为清洁物料。用水量为3752t/a,电耗6777万kwh/a,能够满足清洁生产有关要求。符合(四)严格管理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排放、贮运等新建、改扩建项目;建立化工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包括各企业设置围堰、防火堤、事故应急池、雨污切换阀及污水处理厂(站)建设事故缓冲池,在化工园区雨水总排口和受纳水体之间应建立可关闭的应急闸门,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放的事故废水与外环境有效隔离。按照《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39217-2020),建立园区环保监测监控体系。本项目建立完善的三级水污染防控体系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将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确保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成后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项目与园区及松原市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机制。符合第6页附件1吉林省通过认定复核的化工园区(第二批)名单序号园区名称化工园区用地面积(单位: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主导产业1磐石冶金化工新材村产业园区1.75西起工业街,东至都力河,北至吉恩大路,南至南环路冶金化工新材料,以有色金属冶炼为核心,重点发展电子化工材料,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及医药产业。2四平新型工业化经园区济开发区生态化工4.74生态化工园区(精细化工-郭家店镇):东至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梨树县隆烨粉体有限公司东院墙,南至石槽沟村2组及平安大街以南400米空地,西至进步路。石槽沟村6组,北至祥和大街,占地3.6228平方公里:生态化工产业园区(生物化工一十家堡镇):东至天意路去往八盘碾子村路以东8米,南至兴旺大街及吉林省现代天丰仓储有限公司,吉林天泽二氧化碳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围墙,西至天成路、吉林天泽二氧化碳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围墙,北至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侧围墙,占地1.1191平方公里。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化工产业、新能源化工产业。3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园2.43东至阿阑豁阿大街,南至规划路,西至石化街,北至长白铁路石油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4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2.11本次规划范围西至会站街,向东延伸至甲二街,北侧以消防站为边界,南至乙四路南侧地块边界吉林省西部以氢能源生产及利用为特色的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兼具生物化工、精细化主和环保及新材料化工等化工产业聚集区:吉林省碳中和示范园区,绿色化、智慧化、标准化发展示范园区。5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89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289.96公顷,距图们市中心城区14公里,园区以牡图铁路为界,分为铁东片区,铁西片区两个片区:铁东片区“西至牡图铁路,南至图注公路,东至国上建设用地界线,北至春华村二组,井包含东北侧危化品仓储物流及嘎呀河西侧工业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50.93公顷:铁西片区“西至石岘造纸厂西侧规划路,东侧、北侧至牡图铁路,南至图汪公路,并包含西北侧净水厂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39.03公顷。以化工新材料生产及利用为特色,兼具精细化工、应用化工的化工产业聚集区6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1:07西至强国路以西、北至富强街以南,东至协力东街、南至吉林省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边界以煤化工为主,精细化工为辅的化工企业聚集区附件2吉林省通过新建认定的化工园区名单序号园区名称1白城市化工园区2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3通榆县化工园区4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附件4本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附件5本项目监测报告圣盛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编号:环24G002监测项目: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及氢能项目环境空气检测委托单位:吉林洪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梁佳来报告编制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签发日期:204年7月1日33.1.本监测报告未加盖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公章、骑缝章和MA说明章无效。2.报告涂改无效。3.委托监测仅对当时工况及环境状况有效,自送样品仅对该样品监测结果负责。4.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监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5.本监测报告仅对本委托项目负责。6.未经监测单位同意,不得将此报告用于广告宣传、法庭举证、仲裁及其他相关活动。s17.对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的样品,委托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8.若有分包项,监测报告中用*号标注。9.未经监测单位同意,不得将此报告标识复制(全文复制除外)。实验室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永惠路1777号邮政编码:130021电话:0431-81705091邮箱:jlszskj@163.com说明1.本监测报告未加盖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公章、骑缝章和MA章无效。2.报告涂改无效。3.委托监测仅对当时工况及环境状况有效,自送样品仅对该样品监测结果负责。4.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监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5.本监测报告仅对本委托项目负责。6.未经监测单位同意,不得将此报告用于广告宣传、法庭举证、仲裁及其他相关活动。s17.对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的样品,委托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8.若有分包项,监测报告中用*号标注。9.未经监测单位同意,不得将此报告标识复制(全文复制除外)。实验室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永惠路1777号邮政编码:130021电话:0431-81705091邮箱:jlszskj@163.com吉林泽盛报告编号:环24G002一、监测基本情况地理位置: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联系电话:18342746119样品来源:口送样回采样样品状态:正常完好送样日期:1采样日期:2024.73~2024.7.5分析日期:2024.73-2024.7.6二、监测内容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环境空气厂区下风向1300m氨、化氢、非甲烷总烃、TSP、氮氧化物采样时间:共3天小时值:每天4次日均值:每天1次噪声拟建厂界东侧围墙外1m处连续等效A声级1次/夜各1次噪声拟建厂界南侧围墙外1m处连续等效A声级1次/夜各1次噪声拟建厂界西侧围墙外1m处连续等效A声级1次/夜各1次噪声拟建厂界北侧围墙外Im处连续等效A声级1次/夜各1次三、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项目监测标准检出限使用仪器检定有效期氨(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0.004mgm紫外分光光度计(ZSKJ-JC-005)2025.5.10TSP《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iug/m电子天平(ZSKJ-JC-008)2025.5.10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0.07mg/m气相色谱仪(ZSKJ-JC-026)2025.5.19氮氧化物(空气质量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HJ479-2009)0.006mgm紫外分光光度计(ZSKJ-JC-005)2025.5.10硫化氢(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1993)1ug/m气相色谱仪(ZSKJ-JC-001)2025.5.19第!页共3页吉林泽盛报告编号:环24G002项目监测标准检出限检出限使用仪器使用仪器使用仪器检定有效期检定有效期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8dB(A)28dB(A)多功能声级计(ZSKJ-CY-037)多功能声级计(ZSKJ-CY-037)多功能声级计(ZSKJ-CY-037)2025.2.52025.2.5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四、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点位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日期样品性状样品性状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点位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日期样品性状样品性状监测项目监测项目2时8时14时14时20时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3-62024.7.32024.7.3吸收液吸收液氨(mg/m)氨(mg/m)0.320.320.300.300.31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0-51~542024.7.32024.7.3采气袋采气袋硫化氢(ug/m)硫化氢(ug/m)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31~342024.7.32024.7.3采气袋采气袋非甲烷总烃(mg/m)非甲烷总烃(mg/m)0.490.480.490.490.49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7-102024.7.42024.7.4吸收液吸收液(mgm)(mgm)0.320.340.330.330.32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55-582024.7.42024.7.4采气袋采气袋硫化氢(ug/m)硫化氢(ug/m)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35-382024.7.42024.7.4采气袋采气袋非甲烷总烃(mg/m)非甲烷总烃(mg/m)0.500.470.480.480.53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11-142024.7.52024.7.5吸收液吸收液氨(mg/m)氨(mg/m)0.310.330.330.330.32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59-622024.7.52024.7.5采气袋采气袋硫化氢(ug/m)硫化氢(ug/m)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广区下风向1300m广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39-422024.7.52024.7.5采气袋采气袋非甲烷总烃(mg/m)非甲烷总烃(mg/m)0.520.520.540.540.50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五、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监测点位样品编号样品编号样品编号采样日期样品性状样品性状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7124G002-KQ-7124G002-KQ-712024.7.3滤膜滤膜TSP(ug/m)TSP(ug/m)TSP(ug/m)TSP(ug/m)141141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2324G002-KQ-2324G002-KQ-232024.7.3吸收液吸收液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0.0300.030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7224G002-KQ-7224G002-KQ-722024.7.4滤膜滤膜TSP(ug/m)TSP(ug/m)TSP(ug/m)TSP(ug/m)147147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2424G002-KQ-2424G002-KQ-242024.7.4吸收液吸收液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0.0300.030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7324G002-KQ-7324G002-KQ-732024.7.5滤膜滤膜TSP(ug/m)TSP(ug/m)TSP(ug/m)TSP(ug/m)134134厂区下风向1300m24G002-KQ-2524G002-KQ-2524G002-KQ-252024.7.5吸收液吸收液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氮氧化物(mgm)0.0300.030科33第2页共3页C吉林泽盛报告编号:环24G002六、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日期昼间dB(A)夜间dB(A)拟建厂界东侧围墙外1m处2024.7.441.238.7拟建厂界南侧围墙外1m处2024.7.440.739.2拟建厂界西侧围墙外1m处2024.7.440.238.5拟建厂界北侧围墙外1m处2024.7.440.539.1(以下空白)第3页共3页附件5本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气体及氢能 工业气体及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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