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钢构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晏县鑫龙彩钢钢构有限公司5000吨彩钢钢构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晏县鑫龙彩钢钢构有限公司5000吨彩钢钢构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晏县鑫龙彩钢钢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晏县原315国道下行线南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30日(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697327550

海晏县鑫龙彩钢钢构有限公司5000吨彩钢钢构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钢钢构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