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安徽诺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9月6日,我局拟对《安徽诺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谯城经开区艾叶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
建设单位:安徽诺碳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黄山市郁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谯城经开区艾叶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5133.3平方米,拟建设6条高性能导电剂生产线、仓库、综合车间,配套建设绿化、道路、消防、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占投资总额的0.1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营运期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浓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二)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三)营运期选取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小的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RO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在厂区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4-341699-04-01-599064)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池用高性能导电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