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股权招标采购公告(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



北京富汇理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富汇理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微型

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31830379X5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富汇科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1

2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

3
富汇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31.458746
净利润
29.961098

资产总计
204.780135
负债总计
41.556923

所有者权益
163.223212
审计机构
北京中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1-05-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3.547615
净利润
3.370105

资产总计
198.353325
负债总计
63.2746

所有者权益
135.078725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北京立信东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科学院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8-30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204.7800000
5101.10000

负债总计
41.560000
41.560000

净资产
163.220000
5059.54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23.816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28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7.144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单位: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