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 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关于衡阳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4-09-09

关于衡阳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4)湘0408破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衡阳市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等规定,我院决定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院查明,衡阳康地饲料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3日在衡阳市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为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创业园二期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408792381314W,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810万元,实缴资本810万元, 其中股东彭文良的持股比例为87.6543%,股东彭文章的执股比例为12.3457%。经营范围为:浓缩饲料和全价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及销售(凭有效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经营、凭有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粮食收购。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被列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二级及以上的管理人机构;
2.管理人机构住所地位于衡阳市范围内。
3.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请将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凭证发送至我处邮箱287845343@qq.com;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申报机构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熟悉公司破产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6.申报机构在本院无未结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申报机构于2024年9月14日9: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2.申报机构须确保符合资质,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向市中院报告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专业类别
(任一符合)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 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