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9月9日-9月1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9月9日-9月1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化剂项目
台环建(临)[2024]75号
2024.09.09
2024075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修改后9.5).docx
2
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台环建(临)[2024]76号
2024.09.13
2024076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修改后).doc
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临)〔2024〕75号关于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台研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405-331082-07-02-525863)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进行审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报告表采用的评价依据及标准正确,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切实可行,编制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同意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在浙江省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路3号实施。二、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1.1%,租用厂房,拟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利用自主研发的核心试剂,对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石材、废黏土砂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土壤固化剂的生产规模。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平面布局、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其中CODcr≤100mg/L,NH3-N≤15mg/L);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排放量510t/a,CODCr0.051t/a,NH3-N0.008t/a,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均为生活污水,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五、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环评内容落实有关措施并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做好废水处理工作。严格实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网。车辆冲洗废水妥善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由出租方国华远合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2、做好废气处理工作。粉状物料密闭存储,其它物料封闭储存,做好地面硬化工作,并加强洒水抑尘;原料运输采用运输车辆应罐装密闭或进行篷布覆盖;生产区必须布置在厂房内,设备及设备间的传送应采取封闭措施,各工序产尘点配置喷雾或洒水降尘设备。粉料投料、输送、混合(预混合)、污泥预处理、打散、筛选、装卸等过程粉尘和废气采用有效的集尘方式和处置方式,确保排放稳定达标。排气筒高度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妥善设置。3、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各类固废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应妥善处置。危险固废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废台账,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优化总平面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边界噪声达标。5、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强化设备的密闭性,主要设备和工序必须在厂房内实施,加强废气处理装置中除尘器布袋等易耗件更换工作;厂区内及进出道路应采取硬化及相应的防渗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减轻对外部环境的影响。6、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建设事故防范设施,加强运输、贮存、生产、三废治理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制订环境事故防范应急计划,设置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降低环境危害,确保环境安全。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固体废物进厂的控制措施,加强质量检验,并保存原始记录,建立相关台账。产品(副产品)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副产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台环函〔2023〕20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规定公开项目相关情况。六、你公司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中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投产前,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请临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做好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9日抄送: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024年9月9日印发台环建(临)〔2024〕76号关于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送的由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均收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进行审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不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我局委托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由其出具《关于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台污防评估〔2024〕189号),该报告编制符合规范,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选取基本合理,项目概况及区域环境现状介绍较清楚,工程分析反映了项目的污染特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原则同意环评结论,同意该项目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南侧山体实施。二、该项目总投资117125万元,环保投资2485.39万元,占2.12%,项目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为实施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的临时性工程。矿区面积为475015m2,设计开采规模为980万吨/a,并拟在矿界西北侧废弃仓区域(原为临海市杜椒岩仓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和东北侧分别设置2条石料破碎加工线,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将开采后宕底作为眼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对采矿活动形成的终了边坡和平台进行绿化、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实现生态修复。项目总建设周期(开采服务年限)为5年(含基建期0.5年)。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建设尚在规划阶段,其实施阶段环评另行委托,不在本次项目评价范围内。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平面布局、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本项目管理办公用房租用附近周边未拆除的原福岙村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纳入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地表径流和矿区轮胎冲洗水等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四、本项目为非工业类项目,只在施工期产生少量的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范畴,无总量控制指标。五、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结合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水污染防治。该项目须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管理办公用房租用附近周边未拆除的原福岙村民房,不另设设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设置相应的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轮胎冲洗水、初期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后回用,其余的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经排水沟外排。合理设计蓄水池和沉淀池,避免外排经流水影响周围地表水水质。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和水环境安全。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工程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废气粉尘防治工作。本项目采用深孔爆破,毫秒微差延时爆破技术,尽量避免不完全爆破;控制单次爆破用药量,减少一次爆破废气量;爆破前后对岩层进行洒水抑尘;破碎筛分车间和料库采用封闭厂房,破碎机各进料口和落料口配套静电式挡尘帘和喷雾装置,破碎筛分系统配套袋式除尘装置;石粉仓顶自带除尘器;针对采剥凿岩作业、铲装作业、运输作业、胶带输送作业等过程设置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尘措施;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和车辆停留时间,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矿车运输过程中加盖密闭,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减少燃油废气和的影响。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作业设备,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设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破碎筛分加工区设置封闭车间;加强矿石外运专用运输道路的维护和绿化,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环境噪声的监测,严密监控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4、爆破过程中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以及爆破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爆破必须在昼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且爆破前必须通知附近的村民,严格执行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时300m范围内拉警报,并派专人看守,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应妥善处置,剥离物可用于土地复垦回填,多余剥离物及沉淀泥沙外运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尘及无组织降尘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你单位须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6、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参照《矿山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提高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开采结束后,须按照项目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7、你单位应根据环评和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开采顺序,并制定环境管理计划,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六、你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中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请临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做好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3日抄送: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2024年9月1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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