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MW农光互补复合型分布式地面光伏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州发展韶关新丰遥田镇15MW农光互补复合型分布式地面光伏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东环路,邮编:511100
联系电话:0751-21976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州发展韶关新丰遥田镇15MW农光互补复合型分布式地面光伏项目(一期)
新丰穗发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韶关市新丰县遥田镇长安村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韶关新丰遥田镇15MW农光互补复合型分布式地面光伏项目(一期)位于韶关市新丰县遥田镇长安村,总投资4243.14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7388m2,主要利用养殖棚顶建设,规划交流侧额定容量为7.8MW,直流侧容量为9.67365MWp,安装组件17430块,拟新建1回10kV线路。
项目施工期废水和机修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用于场区内运输车辆的车轮清洗,不外排。项目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覆盖运输车辆、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标准。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开关站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5MW农光互补复合型分布式地面光伏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