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招标采购公告(2024)
挂牌价
5,000,000
元
保证金
1,00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
116.53m2
项目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77号2305室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FC241373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9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9月2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77号2305室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16.53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展样为准
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
14.6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居住
房屋结构
以实际展样为准
所在层数
23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以实际展样为准
房屋朝向
西向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实际展样为准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是
欠费情况
无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展样为准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权证编号为沪(2020)长字不动产权第000878号,权利人为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位置为定西路1277号2305室,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为116.53平方米,房屋竣工日期1997年,房屋类型公寓,房屋总层数32层,所在层数2305室。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地号:长宁区华阳路街道18街坊7/4丘(119),宗地面积78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6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60平方米。 2、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情况以实际展样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819680.8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8月28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宝鹏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500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全媒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省全媒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第29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特别告知
1、 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3、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 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 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 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7、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 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 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 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 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1584661081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10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27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徐女士:0451-87200136;万女士:0451-87200175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0楼:28用TT本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此交易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交易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交易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章):交易须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接受委托,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77号2305室房产转让进行挂牌公告并转让。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一、转让标的基本内容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交所网站项目转让公告。二、网上注册、报名及保证金交纳1、意向受让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或本单位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2、意向受让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或通过点击网站公告中“立即报名”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对转让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3、意向受让方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方式向钱包账户进行充值。黑龙江联交所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4、项目报名时,若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平台将自动从钱包余额中自动支付,钱包余额不够时需充值足额后方可自动支付保证金;若未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操作支付保证金。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一)报价方法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转让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二)报价程序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报价期。在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2、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三)查看报价结果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受让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四)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2、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3、意向受让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负责,黑龙江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四、成交确认(一)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按成交价的2%收取;以竞价增值成交的按成交价的5%收取。(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五、免责条款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联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二)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报名相关信息的;(三)交纳保证金无效的、仅进行钱包充值未对项目授权平台自动支付保证金或未操作支付保证金的;若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且均授权了平台为您自动支付,平台将按照您参与项目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同,则按照您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当钱包余额不够第一顺位项目自动支付保证金时,将顺位自动支付后续足额项目的保证金;(四)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五)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意向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七)未及时关注黑龙江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黑龙江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六、其他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5、不与转让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7、转让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