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结果的公示
一、现将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情况公示如下: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5-6797615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中路
邮编:2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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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市胜分分局当环表批字[2024]17号关于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誉凤童育。善滨台量尉汽国公将青金静人旅装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蠢要关事策交式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号)、《马鞍山市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马环函[2020]33号)1《关于调整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的通知》(马环函[2022]19号)精神及你公司自愿申请,原则同意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开工建设。二、该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我局不对你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具体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你公司和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承担,尤其是《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总量指标将作为你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约束性条件,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我局将公开《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当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2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和承诺履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及时、主动报告项目建设、运营生产、污染防治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2024年9月11日马鞍山市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9月11日印发3马鞍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1-340521-04-01-8963622401-340521-04-01-896362国民经济行业类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建设单位名称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昌宝联系人汪昌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951806158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大城坊西路南9号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大城坊西路南9号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大城坊西路南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521MAD98BPE6B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软件路爱普顺宇科技大厦10楼马鞍山市花山区软件路爱普顺宇科技大厦10楼马鞍山市花山区软件路爱普顺宇科技大厦10楼证书编号证书编号BH058435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田步高田步高田步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7355543039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环评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三)本单位对该环评文件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环评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主持人(签字)日期:建设单位(申请人)承诺(一)已经知晓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二)保证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保证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三)项目符合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满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四)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三同时”制度。重信守诺,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六)本单位已对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提交的环评文件公示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并认可环评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因建设单位弄虚作假、不落实承诺内容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本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七)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八)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建设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日期:备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市生态环境(分)局存2份,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各存1份。高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0万件东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海东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1-340521-04-01-8963622401-340521-04-01-8963622401-340521-04-01-896362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地理坐标地理坐标经度:118度26分54.755秒,纬度:31度31分37.045秒)经度:118度26分54.755秒,纬度:31度31分37.045秒)经度:118度26分54.755秒,纬度:31度31分37.04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技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准批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当发改函[2024]165号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3500.00环保投资(万元)337.0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9.6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21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皖政秘[2023]175号规划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皖政秘[2023]175号规划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皖政秘[2023]175号规划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皖政秘[2023]1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544号)。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544号)。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544号)。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54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1、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相符性2023年,开发区着手开展新一轮的开发区规划,委托编制了《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优化开发区规划范围,落实省环保厅对上一轮1、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相符性2023年,开发区着手开展新一轮的开发区规划,委托编制了《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优化开发区规划范围,落实省环保厅对上一轮1、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相符性2023年,开发区着手开展新一轮的开发区规划,委托编制了《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优化开发区规划范围,落实省环保厅对上一轮1、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相符性2023年,开发区着手开展新一轮的开发区规划,委托编制了《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优化开发区规划范围,落实省环保厅对上一轮价符规划环评的批复(皖环函[2023]544号)要求将化工集中区调出区外,落实省政府批合性分析复扩区的开发区面积18.6平方公里,包括开发区北区6平方公里,南区12.6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新材料、家电、食品医药。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符合园区规划要求。2、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相符性分析表1-1项目与规划环评相关结论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相关内容摘要本项目概况符合性分析1开发区应强化对现状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进行提标改造,着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落实大气削减源,同时建议马鞍山市应统筹规划,强化工业企业达标管理,全面削减污染排放本底,加快实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措施提标改造,新建项目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同大气污染物因子总量进行“等量或倍量替代”。项目实施后,电泳及烘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粉和固化分别设置多级回收滤筒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及烘干废气设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废气都能得到有效处置,做到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当涂县范围内平衡。符合2开发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北片区污水集中纳管后进入当涂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片区污水集中纳管后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南片区污水集中纳管后进入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符合3对于未来新入区、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本次环评建议首先需对企业进行合理选址,尽量远离敏感保护目标,同时对工厂内部合理布局,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或厂区中央,同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特性,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对于与居住区相邻的工业企业,建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重点论证噪声对居本项目主要污染为大气和水,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不属于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风机消声、空压机房设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位于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区。符合民区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噪声减缓措施以减少企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民区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噪声减缓措施以减少企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民区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噪声减缓措施以减少企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序号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本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1《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总体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分南、北组团,其中,北部组团东至宁芜铁路—振兴北路—姑孰北路,南至提署西路,西至长江,北至明珠西路,规划用地面积为6平方公里;南部组团东至天门大道南段(205国道),南至太仓南路,西至协成南路—荆山路,北至宝塔路以北360米,规划用地面积为12.6平方公里。开发区将按照产城一体、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生态、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要求,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以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电、智慧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允许入驻产业。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允许入驻产业。符合2优化调整《规划》内容。《规划》应与最新的马鞍山市、当涂县中心城区、太白镇、姑孰镇等相关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安徽省“三线一单”、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等相符合。结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合理规划不同功能区的环境保护空间,优化调整开发项目厂房是利用已建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厂房是利用已建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3、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性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23]544号),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区规划边界。3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高新技术产业特点等,完善主导产业分析内容,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产业的环境准入,明确入区企业的行业准入要求。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允许入驻产业。符合4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结合区域供水、排水和供气(供热)等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加强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运管,适时启动中水回用工程,满足地表水体功能要求。项目不设燃煤锅炉,能源为电能和天然气,供水来自市政供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符合5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水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开发区内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适时修订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应急演练。项目不设燃煤锅炉,能源为电能和天然气,供水来自市政供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符合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序号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本项目不在当涂县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本项目与长江当涂段、姑溪河直线距离分别为3.42km、3.755km,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本项目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根据《2023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马鞍山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当涂县政府已采取相关措施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本项目资源、能源耗量低,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限相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产业符合当涂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其他符合性分析(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涂山大道与永兴路交叉口西南侧,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经与“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分析,与1个环境管控单元存在交叠,其中优先保护类0个,重点管控类1个,一般管控类0个。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4052120026,对照查询报告的管控要求进行分析:表1-4项目与安徽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ZH34052120026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2.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3.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4.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1.本项目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不占用水域。2.本项目所在当涂经济开发区为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废水排入当涂第三污水处理厂,固废合理处置零排放,不属于污染较重企业。4.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1.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排入城镇水体的工业污水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2.严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制度,严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水体。严防道路冲洗污水、洗车冲洗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排水等污水进入雨水口。1.建设单位按证排污,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当涂县范围内平衡,项目实际产排污前完成排污许可申请,排污不得超标和超总量。2.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接管当涂第三污水处理厂,不直排水体。1.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3.严格控制新增“两高”项目审批,认真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能耗双控、碳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能耗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对已建成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加快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4.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5.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6.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7.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拆除。8.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生产活动:(1)橡胶制品生产、经营性喷漆、制骨胶、制骨粉、屠宰、畜禽养殖、生物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2)露天焚烧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1.本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不属于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本项目不建设燃料类煤气发生炉。3.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版)所列的产品。4.本项目不生产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5.本项目不涉及燃煤供热锅炉。6.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项目,位于合规园区当涂经济开发区。7.本项目不涉及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8.本项目不位于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内。9.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落后产业。10.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落后产业,设备选型均为工艺先进、节能设备,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接受。11.本项目天然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根据《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要求执行50mg/m3。12.本项目不涉及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13.建设单位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或者其他可能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活动。工艺和设备,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9.禁止淘汰落后类的产业进入开发区。10.资源节约和环保准入门槛,转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扩散。11.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2.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13.企业应当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质量的产品、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1.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2.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2.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属于园区主导产业,满足当涂经开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4)废机油泄漏应急措施发生废润滑油泄漏事故时应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避免一切火源,通过采用合理通风等措施。采取处置措施前应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探测,在确保不会发生爆炸的前提下,尽可能早地采取处置措施。泄漏量较大时应及时疏散厂区内车辆、附近及下风向居民。(5)喷漆房事故防范措施①喷漆房中毒事故的防治措施喷漆房内必须加强通风,根据喷漆作业现场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喷漆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面罩、手套、工作服等。②水性漆泄漏的防护措施装卸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要及时更换盛装容器,将泄漏的物品用不燃物质或沙围堵起来,集中收集,如发现库内有泄漏容器时,立即更换泄漏容器,对泄漏的物品围堵收集。严禁用水冲洗泄漏物品进下水道和地下渗漏。如有大量泄漏时,必须按紧急救援预案流程处置。(6)贮运工程风险防范措施①运输过程污染风险及防范对策由于水性漆的运输较其他货物的运输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在运输中应特别小心谨慎、确保安全。为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运输时必须谨慎驾驶,以免事故发生;本项目所用的水性漆在运输过程中仍应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条例的规定,必须在水性漆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危险废物包装标志》(GB190-90)规定的危险物品标志,包装标志要牢固、正确;运输途中,临时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远离机关、学校、桥梁、厂矿、仓库和人员密集的场所。与重要的公共建筑、设施须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应保持40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中途停车时,司机或押运员必须留车监护,不得使用明火或能发火的工具进行检修。夜间休息时,不得将槽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普通车辆附近。夏季停车时,应避免日光暴晒;在危险物品的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资,使损失减至最小范围。②贮存过程事故及对策水性漆原料桶不得露天堆放,应储存于阴凉通风间内,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分开存放。划定禁火区,在明显地点设有警示标志,输配电线、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均应符合安全要求。在漆贮存场所进行了地面防渗,防止泄漏至外环境中。(7)规范设置水性漆储存间①水性漆储存间必须设置物料泄漏截流设施,且不得连接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发生泄漏事故时候雨水口设置切断设施,泄漏物料进入危化品库内设置的积液池内,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②水性漆储存间地面应建设预防事故性溢漏的防护系统(裙脚、收集池),该系统在发生事故时应能有效堵截贮存场内最大容器或占废物总存放量1/5的容器所发生泄漏进流出的全部液态或半固态废物。此事故防护系统的设立不应影响对废物储存容器的搬运和其他必要的操作。③水性漆储存间地面与四周的裙脚及渗沥液收集渠与收集池应进行妥善的防渗防腐蚀处理,并且其防渗的面层结构应足以承受一般负荷及移动容器时所产生的磨损,确保液态废物或渗沥液不致渗入地下。④水性漆储存间应留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和搬运工具的通行过道以便应急处理。⑤水性漆储存间应设有良好的通风装置或气体导出口,保证室内的通风。⑥为了防止非厂区工作人员的误入,应在存储房的围墙四周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同时在水性漆储存间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⑦当发生液体物料泄漏事故时,迅速关闭进料阀门,切断火源、切断泄漏源,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处置。液态污染物可进入事故池等暂时存贮。当物料含量高时,应外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8)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①为避免项目废气事故排放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对废气处理装置净化系统应定期检修、保养;②废气处理设施中,应设相应的备用设备,主要是风机;③废气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产,并应及时检修,尽快使其恢复运行。4.事故应急方案(1)应急准备厂区内设完善的安全报警通讯系统,并配备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应急设施,一旦发生事故能自行抢救或控制、减缓事故的扩大。企业设有专门的应急指挥机构,能对一般性事故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决策指挥,并组织公司自身救助力量及在当地社会救援力量的帮助下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当地消防及社会救援机构取得正常的通讯联系,并委托消防部门对厂区内潜在安全因素进行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组织人员培训,一般性工作人员要求能熟练掌握正确的设备操作程序,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则应进行事故判别、决策指挥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根据项目的性质,本次评价提出应急预案,供建设单位参考。表4-28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序号项目内容要求1危险源概况生产区存在着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2应急计划区生产装置区、原料库、邻近区域3应急组织工厂:工厂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地区应急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工厂附近地区全面指挥、救援、管制、疏散。专业救援人员:成立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4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按照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5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生产装置:①火灾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②防物质外溢、扩散设备等。原料库:①防火灾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②防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围堰、备用储罐等。6应急通讯、通信和交通厂区组成通信联络队,并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7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生产区事故泄漏物和消防废水及时收集到事故池内,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8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毒物的应急剂量控制制定,现场及邻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工厂邻近区域:受事故影响的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9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2)应急联动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实现企业与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曝光,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七)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中要求“(七)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联动试点。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可结合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环评文件中一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同步审核”的要求。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8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八)生态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奥克斯智能制造产业园,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九)电磁辐射本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九)环保三同时一览表表4-29项目环保三同时表项目名称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马鞍山宝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处理效果、执行标准环保投资(万元)进度废气切割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15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废气抛丸颗粒物自带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15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废气焊接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10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废气打磨颗粒物水幕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15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废气电泳及烘干NMHC、颗粒物、SO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50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NOx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喷漆及烘干NMHC、颗粒物、SO2、NOx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8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喷粉颗粒物多级回收滤筒15m高排气筒(DA002)85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喷粉后固化NMHC、颗粒物、SO2、NOx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2)85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废水生活污水COD、NH3-N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5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废水生产废水COD、NH3-N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5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废水超滤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COD、SS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5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隔声、减振隔声、减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2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固废固废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不产生二次污染、“零”排放8施工、同时投入运营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道雨污分流管道雨污分流管道雨污分流管道达规范要求2施工、同时投入运营绿化--------------------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防渗分区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涂料分区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涂料分区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涂料分区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涂料分区防渗、地面硬化、防渗涂料5施工、同时投入运营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0施工、同时投入运营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达到规范化要求达到规范化要求/施工、同时投入运营合计337施工、同时投入运营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切割、抛丸废气排放口DA001切割、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2电泳废气排放口NMHC、颗粒物、SO2、NOx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2喷粉、固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多级回收滤筒+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2喷粉、固化废气排放口NMHC、颗粒物、SO2、NOx多级回收滤筒+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2喷漆废气排放口NMHC、颗粒物、SO2、NOx集气罩+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3打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水幕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DA004焊接废气排放口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大气环境无组织无组织NMHC、颗粒物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加强设备密闭、加强车间密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pH、COD、NH3-N、BOD5、SS、石油类、LAS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pH、COD、NH3-N、BOD5、SS、石油类、LAS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pH、COD、NH3-N、BOD5、SS、石油类、LAS超滤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声环境经采取隔声、减振等各项防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经采取隔声、减振等各项防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经采取隔声、减振等各项防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经采取隔声、减振等各项防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经采取隔声、减振等各项防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和危废暂存间,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暂存后,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生产装置区、污水管线等连接处、阀门,及时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破裂的管线,充分做好排污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原辅料等渗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设备维护中会使用机油,在使用前应在设备底部放置废机油收集盘,确保机油不会滴落、泄漏至地面;②机油的贮存场所应具备防渗、防火、防雨等条件,桶装机油可放置在防渗托盘上;③生产车间、仓库、需配备黄沙盒、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④生产区和各仓库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消防砂;厂内采用电话报警,专人负责,发生火灾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通报火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等;⑤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使用厂内灭火器材,同时通知镇、区消防支队;迅速疏散厂内职工和周围群众撤离现场;⑥加强工厂、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对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环保信息披露要求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公布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五)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大气、地表水以及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本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并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有组织)///0.211/0.211+0.211废气颗粒物(无组织)///0.336/0.336+0.336废气NMHC(有组织)///0.165/0.165+0.165废气NMHC(无组织)///0.483/0.483+0.483废气SO2(有组织)///0.04/0.04+0.04废气NOx(有组织)///0.19/0.19+0.19废水废水量///0.637/0.637+0.637废水COD///0.998/0.998+0.998废水BOD5///0.283/0.283+0.283废水SS///0.553/0.553+0.553废水NH3-N///0.042/0.042+0.042废水LAS///0.049/0.049+0.04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3/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焊丝///0.1/0.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沾染油污的劳保用品///0.01/0.01+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11.1/11.1+1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边角料///50/50+5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屑///10/10+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0.2/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水性漆桶///0.1/0.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漆渣///0.2/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RO膜///0.2/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树脂///1.716/1.716+1.716危险废物废活性炭///7.436/7.436+7.436危险废物气浮污泥///8/8+8危险废物废机油///0.05/0.05+0.05危险废物废油桶、废药剂桶///2/2+2危险废物废过滤棉///0.05/0.05+0.05危险废物废树脂漆渣///0.5/0.5+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