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4)


灵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灵丘县落水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对城头会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询价的公告

灵丘县农业农村局拟对2023年灵丘县落水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对城头会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2023年灵丘县落水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对城头会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金额预算:8.5万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要求:
1.收集相关资料及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编制真实客观的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须遵循《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之导则。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供应商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
(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如有);
(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七)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信息)。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9日(5个日历工作日)18:00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灵丘县农业农村局(灵丘县新建北路1540号)办公楼320室
联系人:刘慧明 电话:13935254650

灵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