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 学生宿舍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1014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同意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教发函〔2024〕9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求,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原则同意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2栋学生宿舍、1栋后勤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022.14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13713.14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30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管线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四、根据《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苏教发函〔2022〕125号),盐城师范学院为列入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重点项目清单(2022-2025年)的本科院校。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8587.95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726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10.38万元,预备费408.9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盐城师范学院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18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八、本批复依据文件包括: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4〕320号);
2、省教育厅商请同意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教发函〔2024〕90号);
3、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土地证;
5、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城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关于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学生宿舍东区7号楼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情况的说明》;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九、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省公建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盐城师范学院。省公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盐城师范学院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要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专业化水平,防范建设风险。
十一、省公建中心会同盐城师范学院按照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投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并按程序报批,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实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
十二、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请你单位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下阶段,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3日
(项目代码:2310-320000-04-01-20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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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 学生宿舍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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