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质合金带锯条 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9月13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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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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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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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
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09-13
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09-13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3315719      传真:  3315719  
通讯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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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6月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印编号:172353335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hii3hii3hii3hii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有军理王有军理王有军理王有军理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王有军王有军王有军王有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有军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063533235053304240635332350533042406353323505330424BH008833国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全部章节全部章节全部章节BH00833国表1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浓度限值(mg/m3)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38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38kg/h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颗粒物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臭气浓度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6000(无量纲)6000(无量纲)大气环境DA002/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大气环境焊接颗粒物焊接烟尘净化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焊齿、割齿废气颗粒物加强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加强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无组织:4mg/m3无组织:4mg/m3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加强通风20(无量纲)20(无量纲)大气环境厂区非甲烷总烃加强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大气环境厂区非甲烷总烃加强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00mg/L≤500mg/L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35mg/L≤35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COD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00mg/L≤50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SS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400mg/L≤40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石油类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20mg/L≤2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pH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6-96-9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总磷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8mg/L≤8mg/L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昼间:≤65dB(A)、70dB(A);夜间:≤55dB(A)昼间:≤65dB(A)、70dB(A);夜间:≤55dB(A)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需交易总量指标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排污权及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表2环评报告自查表类别类别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无无无“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结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结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因子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标准排放去向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生活污水CODCr、NH3-N化粪池总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NH3-N和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生产废水CODCr、石油类、总磷、SS等混凝沉淀总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NH3-N和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声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声环境影响评价影响评价结论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厂界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油类物质(位于车间和仓库);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危险废包装、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过滤材料、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等(位于危废暂存间)环境风险影响评价风险评价等级项目Q值计算结果为0.090266<1,确定风险评价仅作简单分析。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四周照片附图3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1-2030)附图6壶镇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缙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9缙云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缙云县综合管控单元图附图11缙云县三区三线局部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变更登记情况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租赁合同附件6:不动产权证附件7: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通知书附件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9:淬火油MSDS附件10:函审意见附件11: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有军王有军联系方式139067816211390678162113906781621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地理坐标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切削工具制造(3321)切削工具制造(332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9511951环保投资(万元)252525环保投资占比(%)1.281.28施工工期12个月12个月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面积(m2)9896.969896.969896.96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审批机关:缙云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缙政发[2011]7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符合性(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区和镇区三个层次。①镇域范围——协调统筹为壶镇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29km2。重点是镇村体系、城乡空间布局、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②规划区范围——控制管理包括壶镇现状建成区、近郊村庄、潜明水库及其管理区范围,总面积为53.61km2。重点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设施的综合配套,制定空间管制的策略与措施。③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建设指导为本次规划确定的远景城镇用地范围,西、东至规划用地边线,南抵台金高速公路,北至台金铁路,总用地面积为35.36km2。重点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的发展方向与发展时序,组织用地布局。(2)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壶镇根据其资源和现状产业集聚情况,其未来产业空间总体格局可以构筑为“一心一轴三片”:壶镇二三产业集中分布于镇区中心,镇区外围三个村庄片区则主要发展第一产业,同时,以42省道为产业发展轴线,串联全镇域产业功能。(3)第二产业发展策略及空间布局①发展策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优先发展带锯床和特色机械装备制造业,择优引进与已有产业关联度高,根植性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巩固提升缝制设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新兴优势产业为基础,传统产业为补充的工业发展新格局。②空间布局与城镇空间布局相适应,工业主要布局于壶镇镇区的镇西工业功能区,此外,镇区南部台金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也有少量分布。引导分散工业企业的工业集聚,限制乡村工业的扩张。镇西工业功能区是壶镇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区块,包括西南产业集聚片与西北产业提升片两个功能片,主要发展带锯床与特色机械装备产业集群中的带锯床、工刃具、数控机床,缝纫机及其衍生的机电产业等。镇区南部保留现状锯力煌等大型企业,并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扩展,主要发展新型金属材料成型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根据《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壶镇镇属于东部产业区块,是城市化潜力地区。项目位于壶镇镇区的镇西工业功能区,从事带锯条制造,属于优先发展的制造业。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及壶镇镇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三线一单”符合性的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附件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31122790960857H001X排污单位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壶镇镇聚贤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790960857H登记类型:口首次口延续变更登记日期:2024年06月06日有效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9年06月05日注意事项:(一)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四)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五)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六)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维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国排污许可”官方公众微信号附件9淬火油MSDS淬火油的MSDS化学品物质安全说明书淬火油产品名称:MOBILDTE26产品简介:基础油及添加剂产品代码:602649特定用途淬火液第一部分组成与成分信息无需要报告的有害物质或者有害混合物质。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根据法规指引(参阅第十五部分),该物料被认为不是危险品。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未被定为危险品。第三部分健康危害毒性低。过度接触会造成眼部、皮肤或呼吸刺激。皮肤下高压注射可能会引起严重损伤。注意:在没有咨询专家的情况下,除第1部分规定的特定用途外,该产品不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健康研究已经表明,化学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这一点因人而异。第四部分急救措施吸入:避免进一步吸入接触。对于那些提供帮助的人员应使您或者其他人避免吸入,进行充分的呼吸防护。如果出现呼吸刺激、头昏、恶心、或者神志不清,请立刻就医。如果呼吸停止,请使用机械设备帮助通风或者进行嘴对嘴人工呼吸急救。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的部位。如果产品被注入皮下或者人体任何部位,无论伤口的外观或大小如何,被注射者必须立即由医生依照外科急救进行检查。即使高压注入后的最初症状轻微或者无症状,在事故最初几个小时内及早进行外科处理可以显著减少最终伤害的程度。眼睛接触:用水彻底冲洗。若发生刺激,寻求医疗援助。食入:通常不需急救。如果感觉不适请就医。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灭火介质:适当的灭火介质:使用消防水雾、泡沫、干化学制剂(干粉或者二氧化碳(CO2)灭火。不当的灭火介质:直接使用水。消防:消防说明:疏散该地区。防止控制火灾或稀释的流出液流入河川、下水道或饮水源。消防员应使用标准防护设备,在密闭空间需使用自给式呼吸器(SCBA)用喷水的方式使暴露于火灾的表面降温并保护工作人员。火灾危险:油雾受压可能会形成易燃性混合物。危险的燃烧产物:浓烟氧化硫,乙醛,碳的氧化物,未完全燃烧产物可燃性:闪点【测试方法]:>204C(399F)[ASTMD-92]可燃极限(在空气中%vol):爆炸下限(LEL):0.9爆炸上限(UEL):70自燃温度:未制定第六部分泄灞应急处理通告程序:在发生溢出或泄漏意外的情况下,应根据所有适用法规向有关部门通报。泄漏处理:陆地泄漏: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通过泵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回收。水上泄漏: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立即使用栏油栅限制溢漏范围.警告其它船只。从表面撇去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除去。使用分散剂前征求专家意见。水上泄漏事故或陆上泄漏事故处理建议是根据该材料最可能的泄漏情况提出来的:然而,地理条件、风、温度以及波浪、流向和流速(对于水上泄漏的情况)都可能对所采取的合适方案有很大影响。为此,应咨询当地专家。注意:当地法规可能对所采取的方案有规定或限制。环境预防大量溢漏:在远离溢漏液体处构筑防护堤,以便随后的回收和处理。防止进入水道、下水道、地下室或者封闭区。第七部分操作与储存操作注意:防止少量溢出和泄漏,避免滑倒危险。静电集电物:本物料蓄积静电。储存注意:不可存放于开口或者无标识容器中。第八部分换触控制/个人防护处理本产品时的接触限量/标准:当出现油雾时,推荐采用以下空气卫生标准:美国ACGIH规定最高容许浓度TLV)为5mg/m:美国ACGIH规定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为10mg/m。附件10函审意见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受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受委托,于2024年7月16日对《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技术函审。经认真研读,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021年7月由公司名称由缙云县宝利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带锯床、带锯条、吸盘、锚具、切削工具、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家准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现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租用缙云县壶镇镇中王工具厂位于壶镇镇聚贤路58号中的全部厂房,新增面积为9896.96m²,用于扩建项目生产。购置切齿机、热处理设备、锯条分齿机等相关设备,并将部分原有设备调整位置。本项目新增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的生产能力,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目出具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7-331122-07-02-739704)具体内容详见报告表。二、报告表质量的总体评价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内容较全面,确定的有关评价标准、评价因子基本合适,项目工程分析基本反映项目污染特征,确定的各类污染物防治对策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表经修改补充完善后可作为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环境管理的依据。三、报告表主要修改意见1.进一步衔接《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项目“三线一单”、“三区三线”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中“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需更新按2022年自规批复为准):进一步校核声环境执行标准,完善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结合清洁生产等相关内容,充实项目污染排放水平满足国内先进水平的分析,完善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2.完善项目的工程分析,补充原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厂房位置关系: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复核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明确化学品的包装规格、最大存在量和暂存位置:补充主要原辅材料的MSDS:补充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完善工艺流程中淬火、清洗等工段的描述(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等):完善现有项目污染源回顾性评价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核实现有项目变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补充现有环境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自行检测、管理台账、应急措施等落实情况调查:完善现有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补充利旧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完善依托可行分析。3.补充地表水监测断面选取要求,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补充周边现状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规划敏感目标应纳入声环境保护:校核新旧排气筒高度:核实项目扩建后各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核实现有项目总量交易情况,完善总量控制分析:补充厂房出租方基本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共用环保设施。4.校核各工段废气收集下来,完善各废气产生源强,结合项目生产周期及运行工况,完善废气设计处理能力:完善项目各产生废水产生源强及处置去向,完善全厂水平衡。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5.校核工艺废水的处理方式:根据废气污染特点,细化项目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完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补充油萃环节臭气影响分析:完善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污染控制措施:完善室内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补充环保设施噪声源清单,结合更新后的噪声源完善声环境影响分析。6.细化项目环境风险单元识别和风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补充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设置情况,确保运行过程环境风险可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7.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等附图附件。年国贝价理函审专家:2024年7月16日附件11修改清单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修改清单函审意见修改说明进一步衔接《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项目“三线一单”、“三区三线”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中“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需更新,按2022年自规批复为准);进一步校核声环境执行标准,完善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结合清洁生产等相关内容,充实项目污染排放水平满足国内先进水平的分析,完善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已补充衔接总体规划内容。已按要求更新“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见P3-6。已核实声环境执行标准。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内容项目不在适用范围,已补充分析臭气浓度见文本。已补充分析清洗生产,污染排放水平等内容见P8.已完善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完善项目的工程分析,补充原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厂房位置关系;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复核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明确化学品的包装规格、最大存在量和暂存位置;补充主要原辅材料的MSDS;补充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完善工艺流程中淬火、清洗等工段的描述(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等);完善现有项目污染源回顾性评价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核实现有项目变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补充现有环境管理制已补充说明原项目布局,项目为改扩建新增生产厂房后调整全厂布局。已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已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已复核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已补充淬火油MSDS,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见P12,已补充说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见P16.原项目情况分析等情况已补充见P18-2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利旧环保设施均根度、排污许可自行检测、管理台账.应急措施等落实情况调查;完善现有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补充利旧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完善依托可行分析。据新项目进行调整。补充地表水监测断面选取要求,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补充周边现状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规划敏感目标应纳入声环境保护;校核新旧排气简高度;核实项目扩建后各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核实现有项目总量交易情况,完善总量控制分析;补充厂房出租方基本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共用环保设施。已补充选取断面的原因见P24。根据声导则规划居住用地不属于声环境保护目标。已核实修改排气筒高度。已修改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见P26.已核实总量交易情况,已修改总量控制分析。已补充出租方与项目无环保设施共用情况。校核各工段废气收集下来,完善各废气产生源强,结合项目生产周期及运行工况,完善废气设计处理能力;完善项目各产生废水产生源强及处置去向,完善全厂水平衡。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已校核修改废气风量等,已修改完善全厂水平衡等。已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校核工艺废水的处理方式;根据废气污染特点,细化项目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完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补充油环节臭气影响分析;完善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污染控制措施:完善室内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补充环保设施噪声源清单,结合更新后的噪声源完善声环境影响校核修改废水处理方式。已完善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已补充臭气影响分析。见P32/33。已补充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已完善修改完善声环境影响分析。分析。细化项目环境风险单元识别和风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补充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设置情况,确保运行过程环境风险可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已核实最大贮存量修改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并补充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见P50-53.已补充风险分析结论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等附图附件。已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6月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打印编号:172353335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hii3hii3hii3hii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遣: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江字凌铝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9133122790960857H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有军理王有军理王有军理王有军理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王有军王有军王有军王有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王有军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91330166668005979C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063533235053304240635332350533042406353323505330424BH008833国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周忠贤全部章节全部章节全部章节BH00833国表1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浓度限值(mg/m3)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38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38kg/h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颗粒物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大气环境DA001/热处理废气臭气浓度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6000(无量纲)6000(无量纲)大气环境DA002/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有组织:120mg/m3速率11.45kg/h大气环境焊接颗粒物焊接烟尘净化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焊齿、割齿废气颗粒物加强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加强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1mg/m3无组织:1mg/m3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无组织:4mg/m3无组织:4mg/m3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加强通风20(无量纲)20(无量纲)大气环境厂区非甲烷总烃加强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大气环境厂区非甲烷总烃加强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00mg/L≤500mg/L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35mg/L≤35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COD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500mg/L≤50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SS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400mg/L≤40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石油类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20mg/L≤20mg/L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pH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6-96-9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总磷混凝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8mg/L≤8mg/L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昼间:≤65dB(A)、70dB(A);夜间:≤55dB(A)昼间:≤65dB(A)、70dB(A);夜间:≤55dB(A)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建设防渗池,防渗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1)车间内配备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的应急物资,如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2)在发生突发泄漏污染事故后,应根据各工艺、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关于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置的要求,并进行事故初期抢险救援。尽快截断危险物质来源,同时严控各种火源,必要时断电,以防起火。对泄漏物质采用围堵、吸附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当发生泄漏引发着火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用灭火器迅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消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4)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需交易总量指标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项目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2t/a排污权及排污许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对照名录中“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涉及通用工序表面处理,以电为能源,涉及淬火工序,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3、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和污染源监测工作。表2环评报告自查表类别类别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自查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无无无“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结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结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丽缙五金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ZH33112220050),本项目主要从事带锯条生产,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500米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160米存在保护目标西山沿村,东南侧约261米存在保护目标李庄村;东南侧约453米存在保护目标高陇村;北侧约25米存在保护目标规划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及西山沿村)。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因子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缙云县2023年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情况引用《浙汇检(气)字2206第115号》检测报告中的数据,TSP的监测情况引用《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年6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限值要求,TSP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达标区,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有一定距离,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度低、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标准排放去向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生活污水CODCr、NH3-N化粪池总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NH3-N和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废水产排情况生产废水CODCr、石油类、总磷、SS等混凝沉淀总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NH3-N和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环评引用《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2023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纳污河段好溪壶镇水源地和东方镇上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断面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其中NH3-N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尾水处理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达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指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好溪,且废水量小且水质简单,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冲击。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50m。声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目标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声环境影响评价影响评价结论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入生产后,在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要求下,东南西厂界的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厂界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油类物质(位于车间和仓库);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危险废包装、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过滤材料、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等(位于危废暂存间)环境风险影响评价风险评价等级项目Q值计算结果为0.090266<1,确定风险评价仅作简单分析。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四周照片附图3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1-2030)附图6壶镇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缙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9缙云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缙云县综合管控单元图附图11缙云县三区三线局部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变更登记情况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租赁合同附件6:不动产权证附件7: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通知书附件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9:淬火油MSDS附件10:函审意见附件11: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2307-331122-07-02-739704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有军王有军联系方式139067816211390678162113906781621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地理坐标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东经:120°13′30.498″;北纬:28°48′20.46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切削工具制造(3321)切削工具制造(332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9511951环保投资(万元)252525环保投资占比(%)1.281.28施工工期12个月12个月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面积(m2)9896.969896.969896.96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审批机关:缙云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缙政发[2011]7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符合性(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区和镇区三个层次。①镇域范围——协调统筹为壶镇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29km2。重点是镇村体系、城乡空间布局、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②规划区范围——控制管理包括壶镇现状建成区、近郊村庄、潜明水库及其管理区范围,总面积为53.61km2。重点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设施的综合配套,制定空间管制的策略与措施。③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建设指导为本次规划确定的远景城镇用地范围,西、东至规划用地边线,南抵台金高速公路,北至台金铁路,总用地面积为35.36km2。重点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的发展方向与发展时序,组织用地布局。(2)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壶镇根据其资源和现状产业集聚情况,其未来产业空间总体格局可以构筑为“一心一轴三片”:壶镇二三产业集中分布于镇区中心,镇区外围三个村庄片区则主要发展第一产业,同时,以42省道为产业发展轴线,串联全镇域产业功能。(3)第二产业发展策略及空间布局①发展策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优先发展带锯床和特色机械装备制造业,择优引进与已有产业关联度高,根植性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巩固提升缝制设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新兴优势产业为基础,传统产业为补充的工业发展新格局。②空间布局与城镇空间布局相适应,工业主要布局于壶镇镇区的镇西工业功能区,此外,镇区南部台金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也有少量分布。引导分散工业企业的工业集聚,限制乡村工业的扩张。镇西工业功能区是壶镇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区块,包括西南产业集聚片与西北产业提升片两个功能片,主要发展带锯床与特色机械装备产业集群中的带锯床、工刃具、数控机床,缝纫机及其衍生的机电产业等。镇区南部保留现状锯力煌等大型企业,并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扩展,主要发展新型金属材料成型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根据《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壶镇镇属于东部产业区块,是城市化潜力地区。项目位于壶镇镇区的镇西工业功能区,从事带锯条制造,属于优先发展的制造业。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及壶镇镇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壶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三线一单”符合性的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58号,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附件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31122790960857H001X排污单位名称: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壶镇镇聚贤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790960857H登记类型:口首次口延续变更登记日期:2024年06月06日有效期:2024年06月06日至2029年06月05日注意事项:(一)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四)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五)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六)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维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国排污许可”官方公众微信号附件9淬火油MSDS淬火油的MSDS化学品物质安全说明书淬火油产品名称:MOBILDTE26产品简介:基础油及添加剂产品代码:602649特定用途淬火液第一部分组成与成分信息无需要报告的有害物质或者有害混合物质。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根据法规指引(参阅第十五部分),该物料被认为不是危险品。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未被定为危险品。第三部分健康危害毒性低。过度接触会造成眼部、皮肤或呼吸刺激。皮肤下高压注射可能会引起严重损伤。注意:在没有咨询专家的情况下,除第1部分规定的特定用途外,该产品不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健康研究已经表明,化学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这一点因人而异。第四部分急救措施吸入:避免进一步吸入接触。对于那些提供帮助的人员应使您或者其他人避免吸入,进行充分的呼吸防护。如果出现呼吸刺激、头昏、恶心、或者神志不清,请立刻就医。如果呼吸停止,请使用机械设备帮助通风或者进行嘴对嘴人工呼吸急救。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的部位。如果产品被注入皮下或者人体任何部位,无论伤口的外观或大小如何,被注射者必须立即由医生依照外科急救进行检查。即使高压注入后的最初症状轻微或者无症状,在事故最初几个小时内及早进行外科处理可以显著减少最终伤害的程度。眼睛接触:用水彻底冲洗。若发生刺激,寻求医疗援助。食入:通常不需急救。如果感觉不适请就医。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灭火介质:适当的灭火介质:使用消防水雾、泡沫、干化学制剂(干粉或者二氧化碳(CO2)灭火。不当的灭火介质:直接使用水。消防:消防说明:疏散该地区。防止控制火灾或稀释的流出液流入河川、下水道或饮水源。消防员应使用标准防护设备,在密闭空间需使用自给式呼吸器(SCBA)用喷水的方式使暴露于火灾的表面降温并保护工作人员。火灾危险:油雾受压可能会形成易燃性混合物。危险的燃烧产物:浓烟氧化硫,乙醛,碳的氧化物,未完全燃烧产物可燃性:闪点【测试方法]:>204C(399F)[ASTMD-92]可燃极限(在空气中%vol):爆炸下限(LEL):0.9爆炸上限(UEL):70自燃温度:未制定第六部分泄灞应急处理通告程序:在发生溢出或泄漏意外的情况下,应根据所有适用法规向有关部门通报。泄漏处理:陆地泄漏: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通过泵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回收。水上泄漏: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立即使用栏油栅限制溢漏范围.警告其它船只。从表面撇去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除去。使用分散剂前征求专家意见。水上泄漏事故或陆上泄漏事故处理建议是根据该材料最可能的泄漏情况提出来的:然而,地理条件、风、温度以及波浪、流向和流速(对于水上泄漏的情况)都可能对所采取的合适方案有很大影响。为此,应咨询当地专家。注意:当地法规可能对所采取的方案有规定或限制。环境预防大量溢漏:在远离溢漏液体处构筑防护堤,以便随后的回收和处理。防止进入水道、下水道、地下室或者封闭区。第七部分操作与储存操作注意:防止少量溢出和泄漏,避免滑倒危险。静电集电物:本物料蓄积静电。储存注意:不可存放于开口或者无标识容器中。第八部分换触控制/个人防护处理本产品时的接触限量/标准:当出现油雾时,推荐采用以下空气卫生标准:美国ACGIH规定最高容许浓度TLV)为5mg/m:美国ACGIH规定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为10mg/m。附件10函审意见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受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受委托,于2024年7月16日对《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技术函审。经认真研读,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021年7月由公司名称由缙云县宝利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带锯床、带锯条、吸盘、锚具、切削工具、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家准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现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租用缙云县壶镇镇中王工具厂位于壶镇镇聚贤路58号中的全部厂房,新增面积为9896.96m²,用于扩建项目生产。购置切齿机、热处理设备、锯条分齿机等相关设备,并将部分原有设备调整位置。本项目新增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的生产能力,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目出具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7-331122-07-02-739704)具体内容详见报告表。二、报告表质量的总体评价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内容较全面,确定的有关评价标准、评价因子基本合适,项目工程分析基本反映项目污染特征,确定的各类污染物防治对策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表经修改补充完善后可作为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环境管理的依据。三、报告表主要修改意见1.进一步衔接《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项目“三线一单”、“三区三线”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中“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需更新按2022年自规批复为准):进一步校核声环境执行标准,完善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结合清洁生产等相关内容,充实项目污染排放水平满足国内先进水平的分析,完善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2.完善项目的工程分析,补充原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厂房位置关系: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复核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明确化学品的包装规格、最大存在量和暂存位置:补充主要原辅材料的MSDS:补充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完善工艺流程中淬火、清洗等工段的描述(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等):完善现有项目污染源回顾性评价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核实现有项目变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补充现有环境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自行检测、管理台账、应急措施等落实情况调查:完善现有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补充利旧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完善依托可行分析。3.补充地表水监测断面选取要求,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补充周边现状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规划敏感目标应纳入声环境保护:校核新旧排气筒高度:核实项目扩建后各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核实现有项目总量交易情况,完善总量控制分析:补充厂房出租方基本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共用环保设施。4.校核各工段废气收集下来,完善各废气产生源强,结合项目生产周期及运行工况,完善废气设计处理能力:完善项目各产生废水产生源强及处置去向,完善全厂水平衡。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5.校核工艺废水的处理方式:根据废气污染特点,细化项目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完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补充油萃环节臭气影响分析:完善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污染控制措施:完善室内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补充环保设施噪声源清单,结合更新后的噪声源完善声环境影响分析。6.细化项目环境风险单元识别和风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补充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设置情况,确保运行过程环境风险可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7.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等附图附件。年国贝价理函审专家:2024年7月16日附件11修改清单浙江宝凌锯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硬质合金带锯条、200万米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修改清单函审意见修改说明进一步衔接《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完善项目“三线一单”、“三区三线”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中“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需更新,按2022年自规批复为准);进一步校核声环境执行标准,完善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结合清洁生产等相关内容,充实项目污染排放水平满足国内先进水平的分析,完善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已补充衔接总体规划内容。已按要求更新“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见P3-6。已核实声环境执行标准。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内容项目不在适用范围,已补充分析臭气浓度见文本。已补充分析清洗生产,污染排放水平等内容见P8.已完善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完善项目的工程分析,补充原有项目和新建项目厂房位置关系;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复核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明确化学品的包装规格、最大存在量和暂存位置;补充主要原辅材料的MSDS;补充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完善工艺流程中淬火、清洗等工段的描述(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等);完善现有项目污染源回顾性评价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核实现有项目变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补充现有环境管理制已补充说明原项目布局,项目为改扩建新增生产厂房后调整全厂布局。已校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已核实项目组成一览表中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已复核原辅材料用量及成分,已补充淬火油MSDS,热处理线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见P12,已补充说清洗方式、油萃环节废气收集方式见P16.原项目情况分析等情况已补充见P18-2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利旧环保设施均根度、排污许可自行检测、管理台账.应急措施等落实情况调查;完善现有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建议:补充利旧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完善依托可行分析。据新项目进行调整。补充地表水监测断面选取要求,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补充周边现状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规划敏感目标应纳入声环境保护;校核新旧排气简高度;核实项目扩建后各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核实现有项目总量交易情况,完善总量控制分析;补充厂房出租方基本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共用环保设施。已补充选取断面的原因见P24。根据声导则规划居住用地不属于声环境保护目标。已核实修改排气筒高度。已修改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执行速率标准值见P26.已核实总量交易情况,已修改总量控制分析。已补充出租方与项目无环保设施共用情况。校核各工段废气收集下来,完善各废气产生源强,结合项目生产周期及运行工况,完善废气设计处理能力;完善项目各产生废水产生源强及处置去向,完善全厂水平衡。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已校核修改废气风量等,已修改完善全厂水平衡等。已校核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石砂轮和齿材、成品及原料废外包装材料和废磨削液、废淬火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包装物等固废产生量、属性及处置去向。校核工艺废水的处理方式;根据废气污染特点,细化项目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完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补充油环节臭气影响分析;完善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污染控制措施:完善室内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补充环保设施噪声源清单,结合更新后的噪声源完善声环境影响校核修改废水处理方式。已完善废气影响分析内容。已补充臭气影响分析。见P32/33。已补充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已完善修改完善声环境影响分析。分析。细化项目环境风险单元识别和风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补充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设置情况,确保运行过程环境风险可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已核实最大贮存量修改完善风险分析评价内容;并补充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见P50-53.已补充风险分析结论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等附图附件。已校核环保投资估算,完善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治理设施布置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硬质合金带锯条 双金属带锯条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