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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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K-2024-0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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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2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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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商州分局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洛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2393856
传真电话:0914-2328780
通讯地址:商州区朝阳路16号
邮编:726000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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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对商洛市交投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商州环函﹝2024﹞96号
2024年9月20日

商州环函﹝2024﹞96号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关于对商洛市交投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商洛市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商洛市交投医养结合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1、该项目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付村。主要内容为:新建主体工程,分为养老公寓(设3000张床位,包括老年公寓、休闲养老区)、康养医疗中心(共477张床位,设置门诊区、康复活动综合区、中医特护区等)、辅助建筑区;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3台,热源为天然气)、餐厅、停车场、道路广场、公用工程及相关环保工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92203.8m2,总投资10075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及生态的影响。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面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扬尘产生点,采取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浓度限值。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达标后经26m高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二)加强废水管理,确保废水处置符合要求。该项目产生的废水要清污分流,产生的医疗废水经专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工艺:一级强化+ClO2消毒)处理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商洛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对高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不影响本项目附近村民的日常生活。(四)规范处置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输液瓶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化粪池污泥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贮存场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实施规范化管理。(五)该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总量为17.37t/a、医疗废物总量为91.25t/a,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建立危废管理运行台账,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建设和运营中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环保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七)全面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要求。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之日起,项目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你公司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2024年9月20日抄送: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2024年9月2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