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招标采购公告(2024)
蕉岭县南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南磜镇2025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满足南磜镇“6·16”特大暴雨洪灾灾后复产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条件,保障农作物收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9-441427-04-01-939205
二、建设地点:蕉岭县南磜镇甲华村、插峰村、蓝源村、左槐村、南磜村、富足村、步上村、石寨村、皇佑村、三泰村、金山村、岭背村、尚田村、洋山村、多宝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逢修复受损陂头31个、桥梁12座、清理修复受损水渠28.07公里:人工清理渠道淤泥约9000立方米,混凝土凿除约1800立方米,土方开挖、回填约2800立方米。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27.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32.77万元(含人工费374.22万元)、设计费33.71万元、监理费26.85万元、勘察费8.58万元、其他25.09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