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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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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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9/20
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
新圩
惠州市锐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公示版-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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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地理坐标(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北纬:23度51分45.432秒,东经:114度21分26.02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0、电子器件制造397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0、电子器件制造39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1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20环保投资占比(%)20%2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460046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市新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无水集中处理厂。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气保护目标,但项目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列明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产生及排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1—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位置厂房用地属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居民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要求;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惠阳区用地规划相符。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地方规划是相符的,在确保项目各种环保及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现状,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二、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根据《惠阳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根据《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符合惠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三、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划分,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产品及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亦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且不涉及其他符合性分析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项目可依法进行建设和投产。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符性分析1、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府〔2021〕23号)、惠市环函〔2024〕265号),以下简称《方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中“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11、附图12。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处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供水和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为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④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根据—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根据清单要求,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冲突。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西路25号,属于陆域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惠阳良井镇_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区域(ZH44130320006),应执行《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及(惠市环函〔2024〕265号)中附表4-2“惠州市陆域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的相关要求。项目与该通知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2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管控要求对照分析是否符合1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1-4.【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1)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和许可类项目。而且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2)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3)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设电镀工艺。(4)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属一类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永久农田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拓展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是—5—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5.【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1-6.【生态/综合类】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矿山应编制《矿山环境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要求落实矿山保护、监测和生态恢复。1-7.【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龙衣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8.【水/禁止类】禁止在淡水河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污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9.【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10.【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11.【土壤/禁止类】严格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等量替代”原则。(5)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水源保护区。(6)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设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7)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注塑、吹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不属于严格限制的项目。(8)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不属于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土壤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5)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水源保护区。(6)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设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7)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注塑、吹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不属于严格限制的项目。(8)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不属于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土壤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2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资源,不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是3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单元内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3-2.【水/限制类】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淡水河流域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严者值,即准V类标准。对于7万吨/日以上处理能力的重点污水厂,排放标准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Ⅳ类标准。3-3.【水/限制类】严格实行淡水河流域水污染型限批准入,对定点园区外的电镀、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实行行业限批;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仓储项目及有化学反应的化工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专业化工园区统一管理。3-4.【水/综合类】单元内金玉东方珠宝生产基地不得排放工艺废水和重金属污染物,并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①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②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行业,项目注塑、吹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③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是—7—化设置给、排水系统。3-5.【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6.【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7.【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4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2)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水源保护区。(3)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是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修正)相符性分析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修正)相符性分析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修正)相符性分析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修正)相符性分析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修正)相符性分析第四章工业污染防治第二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应—8—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④自动消防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⑤对电路定期予以检查,用电负荷与电路的设计要匹配;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⑦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项目所在园区已完成雨污分流,但未设置事故应急池。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废水截留暂存措施:在园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控制阀门),可在灭火时将此隔断措施关闭,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在厂房边界预先准备适量的沙包,在车间灭火时堵住厂界围墙有泄漏的地方,防止消防废水向场外泄漏;在厂房车间门口构筑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如堤栏、缓坡),收集车间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防止消防废水向场外泄漏,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4、应急要求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化工类行业。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项目水性漆、水性油墨、机油厂区暂存量较少,原料区和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经核算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1级,且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通过采取上述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后,妥善处置事故废水,可防止事故废水进入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和原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51号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备案。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危险物质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存在主要环境风险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泄漏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引起次生环境污染;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的情况下,确保生产设施、环保处理设施等安全运行,总体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八)、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8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要容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注塑、吹塑废气排放口/注塑、吹塑工序(有组织)NMHC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环境DA001注塑、吹塑废气排放口/注塑、吹塑工序(有组织)臭气浓度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大气环境DA002混合废气排放口/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工序(有组织)TVOC收集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大气环境DA002混合废气排放口/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工序(有组织)总VOCs收集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放限值大气环境DA002混合废气排放口/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工序(有组织)NMHC收集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大气环境DA002混合废气排放口/喷漆、烘干、彩绘、晾干、移印、晾干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收集经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总VOCs加强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NMHC、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区内(NMHC任何1h平均浓度及任意一次浓度值)NMHC加强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TPTN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汇入市政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广东省《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TPTN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地表水环境水帘柜、喷淋塔废水COD、SS循环使用,更换的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地表水环境除尘废水CODCr、SS循环使用,更换的废水经沉淀捞渣后回用于水帘柜补充用水,不外排。符合环保要求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局、消声、降噪、隔音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制定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制定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制定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制定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制定管理台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厂房地面均已做好硬化、防渗漏,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途径。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所在厂房地面均已做好硬化、防渗漏,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途径。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所在厂房地面均已做好硬化、防渗漏,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途径。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所在厂房地面均已做好硬化、防渗漏,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物途径。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8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③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④项目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⑤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⑥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⑦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⑧危险废物仓库位置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⑨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⑩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②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开展自行监测。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开展自主验收等有关环境管理要求。④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外建设,需委托有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单位指通过合同形式为排污者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污染治理方案编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活动在内的环境综合服务。⑤项目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⑥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制度执行。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做好有关工作,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84—六、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惠州易维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另外,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花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位置厂房用地属一类工业用地,持有房产证,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的生产,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居民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用地性质。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85—附表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挥发性有机物(t/a)0000.234300.2343+0.2343废气颗粒物(t/a)0000.378700.3787+0.3787废水CODCr(t/a)0000.018000.0180+0.0180废水BOD5(t/a)0000.004500.0045+0.0045废水SS(t/a)0000.004500.0045+0.0045废水NH3-N(t/a)0000.000900.0009+0.0009废水TP(t/a)0000.000200.0002+0.0002废水TN(t/a)0000.006800.0068+0.006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及碎屑(t/a)00012012+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t/a)0000.200.2+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漆桶(t/a)0000.41100.411+0.4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漆渣(t/a)000606+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塑料(t/a)0001.501.5+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t/a)00019.944019.944+19.944危险废物废抹布(t/a)0000.0500.05+0.05危险废物废机油(t/a)0000.0500.05+0.05危险废物废机油桶(t/a)0000.00500.005+0.005危险废物废油墨桶(t/a)0000.02600.026+0.026危险废物废活性炭(t/a)000808+8危险废物废过滤棉(t/a)0000.500.5+0.5生活垃圾生活垃圾(t/a)0007.507.5+7.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五金电子产品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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