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5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受理了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9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024-45627038、1584149909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
本溪高新区
辽宁千一测试评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辽宁省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6.27报批稿-2024.9.3(1).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药安全评价中心改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