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 总磷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仁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41900581440062Y

建设单位法人:赵国东

建设单位联系人:萧至仁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802371589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东225号之一101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仁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东225号之一101室

中心坐标:经度:113.97598 纬度: 23.07505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4-07

环评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1921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581440062Y001Y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

运营单位名称 :东莞市仁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581440062Y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东莞市仁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1900581440062Y

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267NP0N

竣工时间 :2024-07-02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9-09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9-24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网络系统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迁改扩建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迁改扩建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主要从事胶壳、端子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胶壳 100 吨/年、端子 150 吨/年。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从事胶壳、端子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胶壳 100 吨/年、端子 150 吨/年。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胶壳生产:胶粒→干燥→拌料→注塑→保湿→风干→检测→成品;注塑边角料、不良品→碎料→回用于生产。 端子生产:铜材→冲压成型→打端子→检测→成品。 模具维修:注塑模具→磨床铣床火花机等机制加工→回用生产。

实际建设情况 :胶壳生产:胶粒→干燥→拌料→注塑→保湿→风干→检测→成品;注塑边角料、不良品→碎料→回用于生产。 端子生产:铜材→冲压成型→打端子→检测→成品。 模具维修:注塑模具→磨床铣床火花机等机制加工→回用生产。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用水、保湿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项目建成后,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0749吨/年以内。

实际建设情况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注塑机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水,不外排。项目使用蒸汽机及水箱等对胶壳产品进行保湿固定形状,保湿用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2、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将废气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5、项目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可以接受。6、项目排气筒设置了规范的废气排放口、相关标识牌;危废暂存间设置了规范的标识牌。7、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259t/a,未超过环评审批排放量。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702
0.054
0.054
0.0702
0.0
0.054
-0.016

氨氮(吨/年)
0.0102
0.0079
0.0079
0.0102
0.0
0.008
-0.002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945
0.0749
0.0749
0.0945
0.0
0.0749
-0.02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外排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规 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 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将废气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规 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氨氮 总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