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4)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3日10时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9)对涉案财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阆中市七里办事处阆州大道1幢1-5层等2套及阆州大道等4套房产及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整体拍卖)。
评估价:2810.6万元;起拍价:1967.42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8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与交付,不含室内可以移动的资产。
2、拍卖标的公告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3、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现状,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情况,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如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办理相关的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请以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及登记为准,成交价款不做调整,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结果。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风险自行承担。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5、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信息如有变更,请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最终发布信息的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认真阅读拍品介绍,谨慎参拍。
二、标的情况
1、实勘地址:阆中市七里办事处工业集中园区(现浴尚集团及厂区周围房屋,具体以标的产权为准)。
2、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复印件显示产权证号:201401245建筑面积共:12787.05㎡(8956.32㎡、3830.73㎡);产权证号:川(2019)阆中市不动产权第0001480号建筑面积共:6432.39㎡(2426.22㎡、 724.5㎡、 1680.66㎡、 1601.01㎡),本次处置建筑面积合计为:19219.44㎡。宗地面积:25790.98㎡,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49年12月30日止。
3、本次拍卖不包含厂区内自行搭建房屋,具体拍卖范围及详情请竞买人自行下载并查阅四川源禾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源禾源房估司字[2024]第26号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未在拍卖范围内的资产,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搭建者协商处理,费用自理。
4、该标的大部分由多个原承租人占用,法院已通知占有人于2025年4月30日前腾退。拍卖成交后,被占用房屋于腾退后移交。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对标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未确认参拍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辅拍机构四川博傲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再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咨询电话: 18086909978(微信同号)或400-9998092。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一)、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负责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委托人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委托资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有本次拍卖的优先购买权。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设为保留价(起拍价)增价的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仅一人报名且出价有效的,即成交;有两人以上出价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首个出价人只能以起拍价出价,加价时需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出价)。
六、拍卖款项支付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参拍前竞买人需先在线一笔支付保证金报名或将保证金直接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如下银行账户,缴纳后需法院授权成功后方可参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对竞买人保证金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未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并原路退还(仅限网上报名缴款的用户,若报名款项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0时前(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阆中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阆中支行七里分理处,账号:6232813670002894954),并备注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恢165号余款”。
七、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时交纳尾款,并待通知携尾款付款凭证及身份证明到本院办理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职能部门核算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直接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所产生的邮寄等费用及邮寄过程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应享有的租金由承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至此本院已将财产完全交付买受人。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承办人电话:0817-6357293(李法官)
咨询、看样电话:18086909978(微信同号)/400-9998092
监督电话:0817-6357228(本电话不接受标的咨询,只接受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本院地址:阆中市七里办事处巴都大道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及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