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8月14日,马鞍山上电电气有限公司根据《马鞍山上电电气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4400吨换位导线及纸包铜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高新区5号双创园A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856m2。项目区南侧为闲置厂房,隔厂房南侧为松花江东路,东侧为博望区嘉鸿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容持机械刃模有限公司,北侧为工业待用地。
项目厂房为1F,厂房北半区为东侧为漆包线生产区,布置有漆包机(3台)及配套的挤压机(3台),中部为原料区,最东侧设置有检验检测区和办公区。南半区东侧设置有拉丝放线区,中部为成品区,最东侧设置有漆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内按照生产工艺进行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并有利于物料运输和生产加工。
项目建成后,目前生产规模为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马鞍山上电电气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4400吨换位导线及纸包铜线项目的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12-340506-04-01-178564)。
2024年1月,马鞍山上电电气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4400吨换位导线及纸包铜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安徽睿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19日获得马鞍山市博望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博环审[2024]7号)。
项目于2024年4月建设,2024年7月竣工完成。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完成,无环境违法和投诉等情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要求,马鞍山上电电气有限公司委托合肥紫石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对“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4400吨换位导线及纸包铜线项目”进行验收的现场采样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2.5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加工600吨漆包扁线的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公辅、环保设施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重大变动判定如下:
表1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变动要求
类别
本项目情况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本项目实际情况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换位导线及纸包铜线未生产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实际涂漆工序的废气处理工艺为二级催化燃烧装置,提高处理效率;风干冷却工序设置收集管道,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经20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动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DA002(风干冷却工序设置收集管道,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动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动
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阶段性建设的规模、性质、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污染物治理设施新增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以处理风干冷却废气,本项目的变动旨在提高废气处理效率,未新增污染因子排放,未新增污染物总量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
(1)废气来源及产生工段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涂漆工段和烘干工段。
(2)废气主要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主要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包漆过程的涂漆、烘干(水冷+风冷)为漆包机一体机完成,每台漆包机设备配套二级催化燃烧装置。涂漆是将聚酯绝缘漆涂覆在铜线上形成有一定厚度的均匀漆层的过程,涂漆方式采用毛毡滚筒涂漆。涂漆废气排放采用漆包机配套的二级催化燃烧装置方式进行催化燃烧处理,涂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抽气进入二级催化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主管道引至楼顶20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漆包线的烘干(水冷+风冷)过程中产生的溶剂蒸气必须及时排出炉膛。每台漆包机一体机的烘干废气排放采用采用密闭抽气进入一根主管道,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楼顶排气筒20米(DA002)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1)边角料废铜杆等
项目挤压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废铜杆,废铜杆产生量约32t/a,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2)不合格产品
涂漆烘干后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不合格的产品;换位导线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7.6t/a,收集后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
(3)废漆桶
项目外购的绝缘漆均为桶装,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25t/a,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催化剂
催化燃烧装置中的催化剂的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催化剂单次更换量为0.03t/次,则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01t/a。由供货厂家统一更换。
(5)废机油
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废油桶
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和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废润滑油
本项目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密闭桶装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8)漆渣
项目漆渣产生量为1.125t/a,漆渣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活性炭
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t/a,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紫石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7月2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高新区5号双创园A1,本项目执行50米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产业园中,项目周边均为其他工业企业,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加强危废管理,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和台帐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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