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锅炉扩改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批复后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意见
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
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肇庆市端州区蓝带路8号
2024年9月24日
肇环端建〔2024〕10号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端州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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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肇环端建〔2024〕10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洁美科技华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锅炉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扩改建选址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蓝带路8号,本次扩建不改变原厂区整体布局,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扩改建项目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台250大卡导热油锅炉以及3台90万大卡热水锅炉。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运营期间,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热水锅炉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达到4类标准的要求。(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项目发生实际排污前应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排污手续。(六)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七)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八)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三、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地锅炉扩改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