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店面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



魁岐小区B区S1一层06#店面

起始价

59.2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5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6

加价幅度

1

计租面积

178.31平方米

租期

60月

保证金金额

20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27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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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岐小区B区S1一层06#店面成交公告
 
受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已分别在福州新闻网和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网站发布关于标的(标的名称:魁岐小区B区S1一层06#店面,项目编号:240128485)招租公告。至2024年9月26日,该挂牌信息公告期已满。
2024年9月27日,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按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办理规程(试行)》组织电子竞价。最终该标的以租金79.20(元/平方米·月)成交,承租人为刘秀珍,竞价活动已经结束,该项目相关的交割手续将于近期办理。现将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公告期: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对本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署名反映。
特此公告。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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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doc

合同编号: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福州市市属国有房屋、店面租赁。2、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租赁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排除。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6、承租方为法人机构,应提供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经出租方查验核对后退还。7、在承租期间,因情况变化,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应履行与本合同相同的批准程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通过(☑竞价□投标□协议)的方式取得甲方租赁标的的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物状况:1.租赁物位置:;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3.房屋所有权证号:。4.其他说明:4.1以上计租面积仅作为本合同计租用,即使最后实际测量面积与约定面积有误差,也不据此调整租金,乙方按实测面积使用房屋。4.2水费、电费、物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物按现状上平台招租。项目具体位置以现场确认为准。4.3甲方拥有该租赁物外立面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和支配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外观结构立面、不得在租赁物外墙出租或加建广告牌等。若乙方私自设广告牌等,甲方有权进行强制性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广告牌等有绝对地处置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4.4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确认已通过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对该租赁房产的位置、面积、层高、结构、用途、数量、附属的设施设备等现状作了充分地了解,知悉租赁物的权属及建筑消防状况等相关情况,乙方确认对租赁物限制和使用用途的特殊性及可能引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均已事先了解并充分考虑,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同意依约承租该租赁房产。4.5租赁物按现状出租,双方对该租赁物进行入场交接验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未到位参与交接验收,视为乙方默认甲方已依约交付,并以甲方通知中写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4.6租赁物按现状移交乙方使用,移交后装饰装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租赁物的装饰装修维护、保养等修缮义务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租赁物修缮义务和修缮费用。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的,禁止破坏、危害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安全,禁止改变租赁物规划设计使用功能,装饰装修方案应事先报送甲方并接受监督。二.租赁用途:该租赁物仅作用途使用。三.租赁期限: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装修期)。如遇到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甲方逾期交付租赁物的时间,经双方确认后,顺延租赁期限。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并保证租赁物完好且可以正常使用。四.租金及交付方式:1.乙方承租租赁物,应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每平方米元,每年租金按%幅度环比递增。该租赁物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支付金额及幅度如下:租赁期限月租金(元)年租金(元)租金合计(元)2.付款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季度□年)支付,乙方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付清;以后应在每(月□季度□年)的最后一个月底前付清下一个(月□季度□年)的租金。若乙方要求甲方开具租金发票,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乙方如为企业,需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乙方如为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租金发票抬头客户名称、租金付款方名称及本合同中的乙方名称三者必须一致。甲方在收到租金当月下旬开具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开票信息有误,导致甲方无法开具发票或发票无法抵扣的,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金支付的其它约定:全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35001870007059007113开户行:福州市建行广达支行3.押金:(1)房屋租赁押金: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期内最后一个月租金的3倍作为押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水电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赁期内最后一个月租金作为水电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计共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并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房屋租赁押金、水电履约保证金。五.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租赁合同起始之前的出租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与乙方无关。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3.甲方是本租赁标的物的拥有者,并享有处分权利。4.甲方有权对在合同期内的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无条件进行整改。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等改造,若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完成整改,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强制措施并提前解除合同。自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甲方有权不予返还房屋租赁押金。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贴补乙方装饰装修费用。六.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标的物转租、分租、转借他人,不允许在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的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所收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时,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若乙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改建、扩建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乙方自行办理装修消防、环保、营业执照等申报及验收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乙方应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相应的投资和装修,如无法取得相关证照,所有前期投资费用及损失(包含前期设计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4.乙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责任,及自行出资整改该租赁标的物水、电并承担其所有费用,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在合同生效期内,当租赁物出现安全隐患又无法处理时,严禁乙方在无法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租赁物。乙方在配套设施装修方面,应保证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及消防等设施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运行标准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押金不予退还,若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甲方产生的不利影响。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租赁物安全检查给予协助,同时乙方应负责做好房屋的消防、安全、治安等工作。5.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租赁物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依约缴交各类款项不存在欠租或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在新一轮招租时给予乙方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上述优先承租权的具体评定、执行标准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招租平台或招租代理等单位的通知或制定的规则为准,乙方确认予以配合。7.乙方应负责缴纳租赁期内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环境卫生费☑治安费),乙方应及时缴纳,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等,也不得在其承租的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上、场地等设置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乙方在其经营中与社会发生的一切关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9.乙方应遵守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0.乙方对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等)做了充分了解,并已实地查看,确认该租赁物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负责资产的维护及修缮、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若在租赁期间,导致该租赁资产遭遇外来侵占或流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租赁押金不予退还,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乙方须接受当地政府如: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行处理上述各方面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13.在租赁期间,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房间内摔倒,给乙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14.除本合同其他另行约定外,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要求将押金用于抵付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七.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范围的房产进行转让,乙方可以参与购买。房产所有权成功转让,受让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原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租赁房产设定抵押权,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签署有关文书办妥抵押权登记相关事宜,且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请求,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承租使用租赁房产。八.交接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1.乙方应与甲方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具体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视情况调整并另行书面通知),若乙方逾期办理,视为甲方已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乙方不得以房屋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在乙方未足额支付押金前,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乙方逾期支付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含期满)之日起十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1.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保留租期届满时的房屋装修状况,并将房屋无偿归还给甲方。同时,若存在改、扩、新建的房屋等建筑物也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交付给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破坏。若清场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缮。2.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且乙方依约缴交各类款项且不存在欠租或其他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3.遗留物约定:合同终止(含期满)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否则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或归甲方所有,处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4.其它约定4.1若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甲方有权视情况收回租赁物,甲方亦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方式促使乙方返还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2租赁期限届满或不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得以投入装修为由提出补偿或拒绝移交租赁物。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或与该房产使用有关各类费用(含水电费),应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另行支付收违约金。2.租期届满时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归还房屋。如乙方逾期搬离房屋或者未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月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按约定的最高月租金的1.5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功能。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不退还押金,可在两年内设立租赁黑名单,同时将名单报送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并抄送集团资管部,甲方有权拒绝与名单上的人员再次进行租赁事宜。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全额赔偿;3.1将承租的租赁物擅自转租、转包、转借、分割、分租、分包、抵押或质押给他人的;3.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损坏租赁物的;3.3拖欠租金或押金或存在拖欠水、电、物业费等相关的费用、其他应缴交的款项连续15天或累计60天以上的;3.4利用承租租赁物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3.5在使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3.6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4.本合同签订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声明或承诺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损失、侵权损失、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十.合同的解除1.如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租金计算至退租当月,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结清使用期内与租赁相关的其他费用,遗留物和装修清场约定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若有特殊情况,乙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定同意后,对后续退还押金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场地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如遇拆迁、拆除、土地收储、政府征收、征用、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政府相关部门需将租赁物用于其他用途的,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将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因租赁物被征收、拆除和改造等而产生的征收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因征收安置补偿向甲方或者征收单位等主张征收安置补偿。十二.租赁物交付后,乙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等责任。租赁期间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含第三方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本合同附件有《安全责任书》壹份,系本合同组成部分。十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认: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乙方已经就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免除、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已向甲方做了详尽的提示,并应甲方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若为法人)后即具法律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通讯与送达合同各方就履行合同及发生纠纷时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等司法机关各阶段审理或强制执行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及确认:1.甲方确认有效送达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汇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八楼联系人:电话:0591-833263092.乙方确认有效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络方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履行通知义务。4.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法院、仲裁机关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均可选择按上述送达地址直接邮寄。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法院、仲裁机关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邮寄文书投递之日起五日或相关邮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0591-83326309联系电话:经办:联系人:签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安全责任书甲方: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仅作使用。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标的物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并积极配合和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三.乙方应对租赁物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四.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五.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即严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乙方应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租赁范围,并按规定设置配备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六.履行《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内容①环境卫生②立面整洁③门前有序,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到达到“门前三包”内容要求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预防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租赁标的房屋(店面)必须配1-2个国标灭火器,违反本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八.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安全责任书系《租赁合同》的附件。甲方: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