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9月27日,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迁改建基本情况
(一)迁改建地点、规模、主要迁改建内容
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盛兴街6号1栋302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47\'11.443"、北纬22°46\'46.513")。迁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613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从事五金饰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饰品200万件,员工人数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 迁改建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7月委托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迁改建,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8300号。
2024年8月,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已完成“三同时”迁改建,委托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污染源监测,监测单位出具了《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240909008)。
在此基础上,展开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及《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8300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本期验收项目主要未上的设备名称及数量,其中未上平面自动抛光机4台,抛光工位4个、环保抛光一体机4台,抛光工位16个。
二、环境保护设施迁改建情况
(一)废水
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定员5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按人均10m3/a 计算,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约为500t/a(1.67t/d)(按年工作300天计)。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取0.9,则排放量为450t/a(1.5t/d)。项目拟将生活污水经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废气
激光切割工序:项目激光切割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拟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约0.0504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抛光工序:项目工件经激光切割后续进行抛光,抛光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抛光设备配套水喷淋循环设施,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抛光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量极少,仅作定性分析。
激光焊接工序:项目激光焊接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拟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约0.0178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激光打标工序:项目激光焊接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拟采用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约0.0004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内,为确保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夜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厂房外周围环境的影响,迁改建单位采取下述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
2、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
3、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项目员工定员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照0.5kg/人·d 计,工作时间按300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25t/d,即7.5t/a。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在落实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板材边角料、滤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中转物:项目氮气、氩气瓶和清洗剂包装桶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6.1“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按固体废物处理。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迁改建单位委托检测单位监测了以下污染源:
●激光切割、抛光、激光焊接、激光打标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产生颗粒物。
●生活污水。
● 生产噪声。
2、达标情况:
(一)激光切割、抛光、激光焊接、激光打标工序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
(三)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故项目无需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设立废水、废气、噪声在线检测设备。故项目不设专门的监测设备,由项目迁改建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3、其他
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内进行了种植绿化,防止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以下验收意见:
1、 本项目工程迁改建与环评阶段规划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规划阶段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拟设的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详见:《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YQH240909008)】,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
2、 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治理措施通过验收。
东莞市北斗星五金饰品有限公司自主验收意见.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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