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施工许可证号:1201142024092706111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电动自行车
建设单位:天津苏米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49720.5000平方米
工程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达路65号
合同工期(天):698
勘查单位:天津市汇泰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中和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基衡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所属:武清区
审批日期:2024-09-27
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
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pdf
备注:国家和我市对建设项目管理有其他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代码:2409-120114-89-01-663461
附件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天津苏米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年产20万台电动自行车工程,由天津基衡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达路65号,项目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关于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天津苏米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基衡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知晓并承诺认真落实我市地下管线保护“八个一律”工作措施和“六方主体责任”。工程施工涉及的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已由天津市汇泰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完成地下管线勘查探挖工作,形成《地下管线分布图》《物探结果》。涉及无管线,天津基衡精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八个一律”要求制定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经建设单位组织管线产权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并聘请技术专家会审认可。山东敬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参与,并将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无将实施旁站监护。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中已明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工程分包单位和各单位参与人员信息,并承诺人名相符、人岗相适、操作规范。项目已具备破土动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将接受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住建综合执法机构和管线产权单位的监督管理。主动公开《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涉及涉密管线信息除外),自愿接城受社会各方监督。特此报告。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工程监理单位(章)月27日220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