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配套停车场工程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惠自然资告[2024]47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2024-039
宗地总面积:
0.6002公顷
宗地坐落:
螺阳镇东风村
年限:
土地用途:
社会停车场用地
项目名称:
惠安县第四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小学配套停车场工程
划拨价/出让价:
101.9135万元
受让单位:
惠安县教育局
备注:
惠安县教育局因建设惠安县第四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小学配套停车场工程项目,现申请用地位于螺阳镇东风村,地块编号:2024-039,合计国有土地0.6002公顷。该项目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7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08年度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9〕270号)文件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局已受理惠安县教育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并根据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规定,我局拟按行政划拨方式办理该项目土地供地手续,划拨土地价款101.9135万元,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十天(含假日)内若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上报县政府,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二、公示期: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惠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 邮政编码:362000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5-87310872 电子邮件:gtsp558@163.com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划拨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配套停车场工程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