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装备塔筒及单桩基础等配套设施制造 钢材 海上风电装备塔筒 海上风电基础配套设备产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8325528
电子邮箱:dykfqlx@d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海上风电装备塔筒及单桩基础等配套设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以南、行政路以西

建设单位:
东营天能重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和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以南、行政路以西,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该项目以钢材、法兰等为主要原材料,分两期建设,两期生产工艺相同,均为下料、坡口卷板、焊接、喷漆、检验等工序。一期工程总投资46365.02万元,购置卷板机、单桩合拢组对机、外抛机等设备,年产海上风电装备塔筒8万吨、海上风电基础(单桩、套笼、导管架、高桩承台)配套设备产品12万吨;二期工程总投资38634.98万元,依托一期工程生产设备,新增数控火焰切割机、埋弧自动焊机等,年产海上风电装备塔筒4万吨、海上风电基础(单桩、套笼、导管架、高桩承台)配套设备产品6万吨。一、二期建成后,总计年产海上风电装备塔筒12万吨、海上风电基础(单桩、套笼、导管架、高桩承台)配套设备产品18万吨。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环保投资8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运营期该项目共设置3根排气筒。自动抛丸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人工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密闭,配漆、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治理,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下脚料、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芯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沸石、废机油及油桶、废劳保手套及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上风电装备塔筒及单桩基础等配套设施制造 钢材 海上风电装备塔筒 海上风电基础配套设备产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