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标采购公告(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潮韵华庭(桥头安置小区)S1#楼101店面
项目编号
TS12024DF100194
项目级别
一般项目
挂牌价格
1818.00元/月
标的所在地区
- 详细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
租期
5年(每3年租金递增5%)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121.20
出租用途
其他 商业(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目前状态
空置
装修期
标的1个月
装修情况
标的以现状为准
看样时间
2024-09-30 至 2024-10-17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9-3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10-17
挂牌期满后,是否自动延牌
是
原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交易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处置方案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是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3年租金递增5%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潮韵华庭(桥头安置小区)S1#楼101店面
资产类型
房屋、建筑物、土地
所在地区
350000-350500
详细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
权属证明
面积(平方米)(此处面积为证载面积非本次出租面积)
121.20
权属单位
管理单位
资产地图位置
联系方式
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机构联系电话
0595-27559197
机构联系传真
机构联系邮箱
FJHWGCQYY @163.com
机构联系地址
机构网址
交易机构电签材料
1、《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FJHWJY2024-182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潮韵华庭(桥头安置小区)S1#楼101店面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7楼电话:0595-27559197邮编:362100邮箱:FJHWGCQYY@163.com1目录一、项目公告二、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10三、网络竞价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五、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合同范本2项目公告项目编号:FJHWJY2024-182项目公告受委托,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潮韵华庭(桥头安置小区)S1#楼101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FJHWJY2024-1822、标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潮韵华庭(桥头安置小区)S1#楼101店面3、标的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4、标的面积:121.20㎡(一至二层)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6、挂牌价:1818元/月7、租赁期:5年(每3年租金递增5%)8、装修期:标的1个月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10、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租金递增5%11、租赁用途:商业(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履约保证金(押金):标的3个月租金13、交易保证金:5000元3(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公司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用途请注明“汇款人、标的名称及交易保证金”字样。(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完成相应交易手续后由承租方提出退还申请,按原汇入渠道退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退还(若银行系统无法自动退回的,需另行申请)。(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公司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退还。14.本公司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银行账号:90702230100100001024010000041015、公告时间:2024-09-30至2024-10-17。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间:2024-10-1717:00:00。4(1)意向竞租人应至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智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资产租售入口(关注:亲清家园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资产租售模块)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公众号便民服务资产租售模块(以下简称“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项目列表查找竞租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7、看样时间:2024-09-30至2024-10-17(仅上班时间)。(1)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5-87520888。18、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09-30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4-10-1809: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5(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3)加价幅度:100元;(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进行公告。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银行账号:907022301001000010240100000410,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0、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项目列表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我的竞得”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4)消防验收情况:有。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6(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①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可以在微信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②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至本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7楼)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公司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4)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7(5)本公司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6)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7)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8)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9)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10)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11)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8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25、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公司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28、报名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5-27559197电子邮箱:FJHWGCQYY@163.com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9日9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本公开招租项目,福建省鸿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智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资产租售入口(关注:亲清家园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资产租售模块)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公众号便民服务资产租售模块(以下简称“亲清家园资产租售平台”)项目列表查找竞租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银行账号:907022301001000010240100000410,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经本公司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本公司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标的名称及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完成相应交易手续10(8)租赁期间,乙方未做好垃圾污水的有效处理,污染周边的生态环境的,经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未按意见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造成危险后果的。4、因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5、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6、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8、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后,租赁费用按乙方承租时间据实结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每月按30日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超付的租赁费用。第十条双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等同于一个月租金的费用作为违约金;(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但甲方已明确告知房屋权属情况的,乙方不得因房屋权属瑕疵向甲方索赔。2、乙方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第(1)项至33第(8)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支付未交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3)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4)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5)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逾期归还房屋,则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6)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附件3),做好承租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经营场所的文明、整洁、卫生,并接受甲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针对检查所发现问题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在经甲方以口头方式首次通知,以书面方式第二次通知后还未整改到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半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存在三次及以上违反安全消防责任规定经甲方督促纠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7)租赁期间,乙方未遵照甲方和属地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存在一定违规行为或经营业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在34经甲方以口头方式首次通知,以书面方式第二次通知后还拒绝整改或未整改到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以书面方式第三次通知后乙方仍拒绝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8)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若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足额赔偿。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诉讼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运输费、食宿费等)。甲方有权从押金、乙方预缴租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项费用。(9)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应自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乙方逾期未提出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第十一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以及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2)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35经有关机关或官方书面证明确认,双方互相免除责任。(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政府部门导致出证推迟不在此限)。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发生灾害地区的公证机构或主管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机构或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按照灾害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5)租赁房产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6)租赁房产及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因不可抗力而受损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双方平摊。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因原承租方不按时搬迁,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在约定交付日前五天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并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36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修订补充事项,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尾部填写的地址及电话均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前至少三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告知的,由此引发的延误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未告知方承担。上述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文件往来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向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所发出的任何信件,自信件被签收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微信,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准确照抄填写地址且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即视为送达。附件1、《租赁房屋移交清单》附件2、《租赁房屋交还确认单》附件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创商厦7楼联系电话:0595-87520888,邮政编码: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签于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附件1:租赁房屋移交清单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现双方对出租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确认如下:1、现有装修状态:(是/否毛坯,备注:/)2、现有供水、电情况:(是/否均能正常使用,备注:/)3、现有墙体、天花板、地面状态:(是/否有开裂,备注:/)4、现有管道状态:(是/否均能正常使用,备注:/)5、现有门窗状态:(是/否均有安装且能正常使用,门窗材质,备注:/)6、现有马桶、洗手池等固定设施情况:(是/否正常使用,备注:无)7、现有空调、电视等可移动设备情况:(是/否正常使用,备注:无)8、其他:/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按上述状态移交租赁房屋,并以此作为退租时验收依据。本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38附件2:租赁房屋交还确认单福建省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届满。年月日双方对出租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确认如下:1、现有装修状态:(是/否毛坯,备注:)2、现有供水、电情况:(是/否均能正常使用,备注,:)3、现有墙体、天花板、地面状态:(是/否有开裂,备注,:)4、现有管道状态:(是/否均能正常使用,备注:,)5、现有门窗状态:(是/否均有安装且能正常使用,门窗,材,质,,备注:,)6、现有马桶、洗手池等固定设施情况:(是/否正常使用,,备注:,)7、现有空调、电视等可移动设备情况:(是/否正常使39/42用,,备注:,)8、现场已完成卫生打扫:(是/否,备注:)9、其他:双方确认承租方的交还状态属于第种:①承租方交还的租赁房屋符合交还标准。②承租方交还的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存在损坏,具体损坏情况如下:,。承租方承诺在个日历日内完成修复,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修复后须经甲方确认符合交还标准。③承租方交还的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存在损坏,具体损坏情况如下:。承租方在年月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元作为修复费用。本确认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租方(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0/42附件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根据《消防法》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防火安全规定,为了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明确租赁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出租写字楼、店铺和仓库等房屋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确保财产物资和人身安全,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所属房产的租户(以下简称乙方),经一致协商,双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以资共同执行。一、乙方作为安全和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承租的甲方位于等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应配合甲方保卫、物业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二、甲、乙双方应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保持高度警惕性,严防一切犯罪分子的作案行为,做好一切防范措施。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物资和人身安全。三、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保卫工作的重点,预防为主,严格管理各种电源、火源,做好消防设备管理。乙方应严格按消防部门规定在所租赁甲方房屋内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四、各写字楼或店铺或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源、电源,特别严禁在仓库内(店铺内)等房屋烧香、做饭、吸烟、使用电炉及液化气灶等明火现象,杜绝不安全隐患,消防疏散通道的标志要明确。仓库内需架接电源线及电汽焊,应事先征得甲方办公室、保卫部同意,并有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实行。41/42五、乙方不能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六、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加强对所租赁房屋的管理,装修要改变房屋原貌或伤及屋架,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租房屋出现漏雨、歪斜、裂逢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维修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七、租赁经营期间,在租赁建筑物内因使用不当或发生火灾等安全事件,乙方必须全部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八、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落实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整改,接到整改通知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甲方进行反馈。九、本安全责任书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以上条款,请乙方严格执行,认真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否则发生事故将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经济等责任。十一、本安全责任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联系电话:0595-87520888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创商厦7楼乙方(盖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年月日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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