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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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验收报告和专家意见如下。
泰柯棕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9-27).pdf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泰柯棕化.pdf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年9月27日,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组长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公司项目环评单位(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江苏益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单位(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邀请的两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13号))的要求,开展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审阅了由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编制的《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核查了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内容及环保批复意见的相符性,共同踏勘了生产现场,听取了相关方的情况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项目性质:改建产品、规模:环评确认本项目拟对厂区功能区域重新进行优化布置,建设罐区、仓库、环保工程等内容,新增建筑面积4895m2,其中:仓库4505m2、中水回用间390m2,购置成品储罐、消防及应急水罐、提升泵、污水处理设备等。本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建成后全厂员工380人。(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于2022年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获得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13号),该项目自审批通过后于2022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并于2023年12月竣工,然后进行调试;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分别提交了编号:JSH240181036071801和编号:MJ2408013、MJ2409003,于2024年9月编制了《泰柯棕化(张1/5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860万元,占总投资的14.3%。(四)验收范围本次是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范围为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二、工程变动情况对照原环评报告表中的建设内容,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的变化如下:污水处理工艺:原环评时增加一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8.75t/h的污水处理装置。目前实际是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新增1套厌氧反应池、1套MBR反应池,其余工艺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现有工艺进行改造扩能,改造后污水站整体处理能力增加18.75t/h。由于新增了1套厌氧反应池、1套MBR反应池,提升了现有污水处理装置的污水处理效率,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废气处理:环评设计污水站废气经现有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DA020排放,现实际为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8排放,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提升,污染物去除率提升。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对照江苏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与现有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废气和储罐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现有的催化燃烧装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8排放,危废仓库未捕集废气、污水站未捕集废气和储罐区废气无组织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公辅工程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2/5(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污泥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内,约617m2,标识标牌张贴完整,各类危废分类存放,危废仓库内地面已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有防泄漏设施、应急消防设施等,危险废物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污泥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约437m2,地面硬化,满足防风防雨防扬尘要求。(五)排污许可证公司于2024年01月25日重新申领取得重点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20592757329895M001C。(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设置1个雨水排口,1个污水排放口。完成了应急预案备案(备案表(320582-2023-272-H))。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验收监测工况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08月01-04日、2024年08月29-30日、2024年09月11-12日)本项目正常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运转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各时段的生产工况40%-72%不等。检测单位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和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JSH240181036071801和编号:MJ2408013、MJ2409003。(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综合污水排口pH值、COD、SS排放浓度满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回用水中悬浮物、动植物油、氯离子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限值要求;验收复测期间,回用水中pH值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限值要求。2.废气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催化焚烧排口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3/5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东、西侧噪声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污泥和废活性炭。依托厂区现有规范的一般固废和危废固废贮存设施贮存。废污泥委托张家港市合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卡尔冈炭素(苏州)有限公司处置(附协议)危废仓库约617m2,标识标牌张贴完整,各类危废分类存放,危废仓库内地面已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有防泄漏设施、应急消防设施等,具备监控系统的建设,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和转移制度,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体系联网,危险废物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约437m2,地面硬化,满足防风防雨防扬尘要求。5.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数据推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小于环评申报量。五、验收结论验收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要求。经现场检查和认真讨论、评议,验收工作组认为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认真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和实施。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中各项监测指标达到环评及批复规定的相关标准,满足环评申报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固废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符合要求。验收工作组按照《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9月)提供的监测数据和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组长单位在审核、校对报告文字编制内容,确认可以公示后,同意“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七、后续管理要求(一)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该公司污染源的排污状况进行监测;(二)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和入库备案。(三)完善固体废物储存管理。(四)及时开展变动后的应急预案修编。(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杜绝污染事故发生。4/5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2024年9月27日5/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9月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目录,附件:1、验收项目概况2、验收依据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2建设内容3.3工艺简介3.4项目变动情况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设施4.2其他环保设施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及环境影响批复的要求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5.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6.1废水评价标准6.2废气评价标准6.3噪声评价标准7、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水监测7.2废气监测7.3噪声监测7.4监测方法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9、验收监测工况10、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10.1废水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10.2废气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10.3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10.4验收复测情况10.5污染物排放总量1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12、监测结论和建议12.1监测结论12.2建议现场照片附件:1、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2、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对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13号);脂肪酸和甘油扩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改造登记表(备案号:202432058200000113)3、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投资备案证(张保投资备[2021]432号);4、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资料确认表;5、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监测报告(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编号:JSH240181036071801;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编号:MJ2408013、MJ2409003);6、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污水接管协议;7、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协议;8、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协议;9、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320592757329895M001C);10、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320582-2023-272-H);1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2、一般变动影响分析。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验收项目概况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由马来西亚吉隆坡甲洞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吉隆坡甲洞雄资有限公司与其姊妹公司泰柯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5000万美元,于2006年建立。公司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占地近350亩。目前,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主要加工、生产各类等级的表面活性剂(脂肪酸、氢化脂肪酸、硬脂酸、分馏脂肪酸、多元聚合脂肪酸、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各类助剂(甘油、高档质量皂粒、半透明皂粒)、食品添加剂(三醋酸甘油酯、甘油)等。随着经济发展、市场扩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时为满足企业长远发展需求,为企业后期项目建设奠定基础,公司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项目地内,对厂区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备案号为:张保投资备[2021]432号;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于2022年08月19日通过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号为:张保审批[2022]113号。公司已于2024年01月25日重新申请取得重点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20592757329895M001C。公司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备案号为:320582-2023-272-H,风险等级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大气(Q2-M2-E1)+较大风险-水(Q2-M2-E2)】。本项目已投入生产,各类设施运行稳定,基本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测条件。本次验收范围为: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整本验收。受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01-04日对本项目中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源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测,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29-30日、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09月11-12日对本项目中废气污染源排放进行了复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检查情况,建设单位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概况见表1-1。表1-1生产项目概况表建设项目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E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立项审批单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立项时间及备案号2021年12月17日张保投资备[2021]432号环评编制单位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时间2022年06月环评审批单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环评审批时间及批复号2022年08月19日张保审批[2022]113号排污许可证2024年01月25日重点管理91320592757329895M001C应急预案2023年12月11日重大风险320582-2023-272-H开工时间2022年09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及占比860万元,14.3%验收监测单位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江苏京诚检测有限公司美佳环境检测(南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间2024年08月01-04日2024年08月29-30日2024年09月11-12日主要产品名称及生产能力本项目为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不涉及增加产能。本项目为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不涉及增加产能。本项目为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不涉及增加产能。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2.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2.7《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2.8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2018年5月16日);2.9《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688号);2.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2.1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2.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18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2.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2.20《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21《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对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保审批[2022]113号)》;2.22《脂肪酸和甘油扩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改造登记表》(备案号:202432058200000113)2.23《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厂区东北侧为南海路,隔路为戴铂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和空地;西北侧为科波西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和空地;西南侧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东南侧为长江东路,隔路为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和江苏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周边环境见图3-2,平面布置见图3-3。上桥村丰产村创新村王圣村南通市长江4药用植物园江心沙安宁村2元崇川区德积街道泰柯棕化青江市东线第一S19大新镇店岸村德积村民红河东侧小游园R纪念公园南港村协仁村乐余镇2常西17组山村诸家巷张家港市建农村三五圩双鹿村余城村赵四房庄九五圩汤联村青龙村北徐家团塘湾孙家巷4胥湖公刘桥村4胥湖公金庄村河口村32徐家角梅园G42214休闲公园全徐霞客公园+东升同乐园温家弄S19图3-1:地理位置图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库内,约617m2,标识标牌张贴完整,各类危废分类存放,危废仓库内地面已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有防泄漏设施、应急消防设施等,危险废物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污泥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约437m2,地面硬化,满足防风防雨防扬尘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及复测结果核算,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12.2建议1、进一步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维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完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以保证正常运行;3、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确保各类固废得到有效处置;4、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制定长期监测方案。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验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点位示意图(一)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图:4#厂界下风向O浦O海3#厂界路592#厂界下5#危废仓岸风向6#新增成晶缘区1#厂界上风向长江路注:”“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二)噪声检测点位图N6北厂N界外侧南1m海N5北厂界1m路W1东厂N4西厂界1m界外侧1mN3西厂界1mN2东厂界外侧1m长江路注:“”是噪声监测点现场照片新增仓库原辅料仓库危废仓库(外)危废仓库(内)危废仓库内导流沟槽危险废物分类隔断贮存危废系统联网装置n湖危废仓库管理制度危废仓库废气治理设施KLKOLEO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贮存前管理人员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不接收无标签的危险废物,安排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台帐》。2、危废仓库必须执行标识制度,按要求悬挂、张贴、设置与废物类别和性质相应的识别标志。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标签、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褪色、摆放不整齐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但须在国家规定的高度范围内,放危险废物的高度也应考虑地面承载力。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也不得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物中贮存。管理人员应抓好进仓源头及定期检查。5、每个堆放区域应留有搬运通道。6、装卸、搬运危险废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7、对危废仓库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并定期将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8、危险废物贮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9、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有案。10、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KLKOLEO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贮存前管理人员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不接收无标签的危险废物,安排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台帐》。2、危废仓库必须执行标识制度,按要求悬挂、张贴、设置与废物类别和性质相应的识别标志。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标签、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褪色、摆放不整齐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但须在国家规定的高度范围内,放危险废物的高度也应考虑地面承载力。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也不得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物中贮存。管理人员应抓好进仓源头及定期检查。5、每个堆放区域应留有搬运通道。6、装卸、搬运危险废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7、对危废仓库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并定期将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8、危险废物贮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9、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有案。10、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废气治理设施品H酒中水回用设施新增罐区新增消防水罐新增去离子水罐HIIRinn洁01一般固废仓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仓储、消防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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