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4)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3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 日期
报告 (链接)
1
辽宁海洋石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000m3苯储存项目
辽宁海洋石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4-9-30
环评报告全本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苯储存项目环评报告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