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

环评机构
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公示版)
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开版).pdf

项目概况
年产PET离型膜1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2.密闭负压收集后经 1 套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处理风量:10000m3/h)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降低影响。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2024年9月3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2068200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f210x2f210x2f210x2f210x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26--053塑料制品业26--053塑料制品业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编制人员情况旦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2.主要编制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信用编号签字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佛山市安飞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10-440608-04-05-4686382210-440608-04-05-4686382210-440608-04-05-46863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地理坐标N22°58\'16.704\",E112°50\'13.033\"N22°58\'16.704\",E112°50\'13.033\"N22°58\'16.704\",E112°50\'13.03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440608-04-05-468638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16.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6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使用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和需要许可方可准入的行业,建设单位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不属于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类别。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0]1747号),项目不属于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中的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项目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中实行禁限管理的塑料制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中“(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项目不生产塑料购物袋及农用地膜,不使用医疗废物、进口废塑料为原料,主要生产PET离型膜,可用于电子制造、医疗卫生、印刷加工、光学应用行业的保护膜,不属于上述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项目不属于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房,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公告》(明建告[2010]34号)附件-调整完善后的高明去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属于城乡建设用地(详见附图9),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区域项目,建设未改变原有用地性质;根据不动产权证(粤[2020]佛高不动产权第0010736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3);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粵府〔2020〕71号)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佛环〔2024〕20号),本项目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佛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荷城街道重点管控区(ZH44060820001)、位于佛山市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的高明区一般管控区(YS4406083110001)、位于佛山市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的西安河佛山市荷城街道控制单元(YS4406082220003)、位于佛山市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的荷城街道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YS4406082330002)、位于佛山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高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4406082540001),详见附图10和附图11;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粤府〔2020〕71号粤府〔2020〕71号粤府〔2020〕71号粤府〔2020〕71号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臭氧、SO2、NO2、PM10、PM2.5、CO六项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可依法平等进入。符合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一般生态空间内);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范围内。符合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1、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2、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项目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和高耗水行业;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2、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3、项目使用离型剂主剂7458、丁酮和异丙醇均为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具有不可替代性,详见下文“8、高挥发性原辅材料不可替代说明”分析。符合佛环〔2024〕20号的相关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23.0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17.36方公里,占全市陆地国土面积的5.73%。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西安河现状水环境质量达到2024年的Ⅲ类水质目标要求;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中除臭氧外,SO2、NO2、PM10、PM2.5、CO五项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在正常工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强度等目标要求,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本项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严格控制用水,杜绝浪费;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本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新增土地资源消耗。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可依法平等进入。符合区域布局管控区域布局管控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扩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全市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1、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2、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行业;3、项目使用离型剂主剂7458、丁酮和异丙醇均为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具有不可替代性,详见下文“8、高挥发性原辅材料不可替代说明”分析。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实行“减二增一”替代。......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全过程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严格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和臭气浓度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至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应用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将低温等离子、UV光解、RTO燃烧炉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纳入全厂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设置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并将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纳入全厂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加强安全管理。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能源资源利用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污染物区域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本项目主要以电能为能源供应,不使用煤炭等其他能源;2、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房,主要从事PET离型膜生产,属于塑料薄膜行业,符合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总体规划要求;3、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厂处理;4、项目已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能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符合与佛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荷城街道重点管控区(ZH44060820001)相符性分析区域布局管控【生态/禁止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内,禁止从事非法捕猎、毒杀、采伐、采集野生动植物等活动,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限制类】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严格限制在水源涵养区大规模人工造林。【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内,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能力。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富湾工业园区304-9号房,不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内。符合区域布局管控【产业/综合类】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出连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主题产业园,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促进污染集中治理。1-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1、项目不位于村级工业园内;2、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不属于《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的“两高”项目。符合区域布局管控【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和家具制造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优先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新增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1、项目使用离型剂主剂7458、丁酮和异丙醇均为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具有不可替代性,详见下文“8、高挥发性原辅材料不可替代说明”分析。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和臭气浓度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至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3、本项目主要以电能为能源供应,不使用煤炭等其他能源。符合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示意图N图例保护保护注:本图未包括广州市南洲水厂顺德水道取水口水源保护区。编制单位:佛山市测绘地信息究院编制时间:2017年3月附图7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示意图佛山市高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N图例4303水体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城三路430543024308410141024309合和夫道N图例4303水体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城三路430543024308410141024309合和夫道N图例4303水体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城三路430543024308410141024309合和夫道0510千米附图8佛山市高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11111单号单号80m1N2石洲村委会113项目位置月居委店荷城街道湘版委会图例衣用地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具他城乡建设用地速设交油用表村居点本时世理用井地国萧用区本表村农区6区,用)业用(技、用地安全控区文化产护社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编制高明区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1:10000制图二O一七年九月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附图9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图例广州市省级行政中心111112*113*1159116°1177N东莞市地级行政中心省黄区县级行政中心西着桂林市福机场326摩星山峰及高程25\"省级行政区界线建到特别行政区界线地级行政区界线省县级行政区界线珊瑚礁西①河流②水库贺州市陆域管控单元壮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242一般管控单元族海域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自北回归线北归线梧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治注:本图界线不作为权属争议的依据。贵港市110°区北玉林市江南海北卫21部南卫东的湾110沙南海口市省112°1159116°111112*113*1159116°1177图例广州市省级行政中心N东莞市地级行政中心省黄区县级行政中心西着桂林市福机场326摩星山峰及高程25\"建省级行政区界线到特别行政区界线地级行政区界线省县级行政区界线珊瑚礁西①河流②水库贺州市陆域管控单元壮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224族一般管控单元海域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自北回归线重点管控单元北归线梧州市一般管控单元治注:本图界线不作为权属争议的依据。贵港市110°区玉林市江北南海北卫21南卫部东的沙湾南海口市省110112°1159116°广东省地图出版社制作比例尺1:24000002本图陆域管控单元、海域管控单元资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审图号:S(2020)149号附图10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坑大坑水库清远市燕大江谷水库白何坭大绥江江银日福源水库九湾潭水库N水星湖三水区项目位置河荷城街设山南海区二十C开广州市三木襁水双-三年一三城街坡祥城区报鞋床芝菜水梅村水金龙高水库刘西推锁款街设流秀通=榄核水顺德区道云浮市水河明区坪沙江门市四堡水床金峡水库天鹤安培镇岺独务中山市榄汤水道捣临10城公里4水道图例银N大坑水库清远市燕大日江谷水库水福源水库优先保护单元白何坭九湾潭重点管控单元水库一般管控单元龙坑大绥江江广州市三水区项目位置河木襁水荷城街设山三南海区二十C湾水开星湖大双-三年一三城街坡祥城区报鞋水床芝菜杨梅床芝菜水库村水金龙高水库刘西推锁乐从卖城设北嗒筑兴款街设流秀通=榄核水顺德区道水河安培镇岺独务明区坪岺独务沙江门市四堡水床¥汤水道金峡水库天云浮市鹤中山市小捣临榄水02.55104水道城公里附图11a佛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1b佛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荷城街道重点管控区(ZH44060820001)图ZH44060820001-荷城街道重点管控区图例说明项目位置1公里附图11c佛山市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的高明区一般管控区(YS4406083110001)图YS4406083110001-高明区一般管控区图例说明2公单一项目位置37A附图11d佛山市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的西安河佛山市荷城街道控制单元(YS4406082220003)图EEYS4406082220003-西安河佛山市荷城街道控制单元图例说明项目位置图例说明1公里项目位置附图11e佛山市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的荷城街道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YS4406082330002)图YS4406082330002-荷城街道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图例说明1公里项目位置附图11f佛山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高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4406082540001)图YS4406082540001-高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图例说明项目位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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