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东乡和康医院组织召开“东乡和康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项目名称:东乡和康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乡和康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6日-2024年11月0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