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日建设项目受理公开表
索引号
015108276-2024-251630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10-08 08:17:02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日建设项目受理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86-3888720、3636113(泸水分局); 传 真:0886-3816569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河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云南墨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受理日期
2024年10月8日
包含附件
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南墨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删减公示版)项目名称: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南墨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周边关系图附图5与三江并流自然遗产地示意图附图6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划图附图7监测点位图附图8与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图位置关系附图9:与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矢量叠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投资备案证附件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关于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附件5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附件6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附件7泸水市水利局关于准予高黎贡山·漂流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泸水利许【2024】8号)附件8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附件9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0公益林查询回函附件11-1泸水市旅规会议纪要第十三次附件11-2怒江州旅规会议纪要第十四次附件11-3怒江州旅规会议纪要第十八次附件12专家意见修改对照表附件13专家复核意见及签到表附件14专家复核意见修改对照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河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河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河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鲁掌镇登埂河地理坐标上段:98°44′56.152″,25°56′34.609″~98°47′6.778″,25°55′33.125″;下段:98°47′50.442″,25°55′54.913″~98°49′41.282″,25°55′39.799″。上段:98°44′56.152″,25°56′34.609″~98°47′6.778″,25°55′33.125″;下段:98°47′50.442″,25°55′54.913″~98°49′41.282″,25°55′39.799″。上段:98°44′56.152″,25°56′34.609″~98°47′6.778″,25°55′33.125″;下段:98°47′50.442″,25°55′54.913″~98°49′41.282″,25°55′39.799″。上段:98°44′56.152″,25°56′34.609″~98°47′6.778″,25°55′33.125″;下段:98°47′50.442″,25°55′54.913″~98°49′41.282″,25°55′39.7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2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2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等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面积208967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50012500环保投资(万元)668.5环保投资占比(%)5.345.3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否□是:☑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生态专项评价,详见附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生态专项评价,详见附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生态专项评价,详见附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生态专项评价,详见附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涉及项目类别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水利厅第49号文),鲁掌镇属于金沙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故本项目需编制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表1,本项目需要进行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水利厅第49号文),鲁掌镇属于金沙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故本项目需编制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表1,本项目需要进行生态专项评价。规划情况与《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情况符合性分析:《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云南旅游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确定围绕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打造万亿级现代旅游文化产业和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聚焦“16个10”世界级精品旅游产品,实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培育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旅游产品和业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市场主体质量和活力显著增强,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更为丰富,云南旅游在国内外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规划》提出: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怒江州怒江大峡谷被列入核心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紧紧抓住云南省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际康养旅游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依托怒江资源禀赋和特与《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情况符合性分析:《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云南旅游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确定围绕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打造万亿级现代旅游文化产业和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聚焦“16个10”世界级精品旅游产品,实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培育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旅游产品和业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市场主体质量和活力显著增强,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更为丰富,云南旅游在国内外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规划》提出: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怒江州怒江大峡谷被列入核心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紧紧抓住云南省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际康养旅游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依托怒江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通过聚力发展旅游产业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造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依据《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怒江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怒江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划方案,怒江州制定了《怒江州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方案提出力争利用5年时间,初步构建怒江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产业体系,旅游业总收入达200亿元,怒江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建设初步见成效,“峡谷怒江养心天堂”旅游品牌进一步深入人心的主要目标。随着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设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为体育旅游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泸水市人民政府也相继制定了《泸水市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标“小众、特色、高端”要求,打造“户外怒江”产品体系和品牌,培育徒步探险自驾观光旅游业态,重点推进野水漂流等水上体育旅游项目、三江并流—秘境怒江国家步道、精品自驾旅游线路、自驾营地等建设。综上所述,我国从中央到地**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旅游是重点,实施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区处大滇西旅游环线中,依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优越的自然资源,州委、州政府“怒江百鸟谷”、峡谷河流充沛的水文的基础条件组织实施。以对外门户展示怒江州良好形象和民族文化特色,形成进入怒江支流漂流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根据附件12泸水市旅规划第十三次会议纪要,怒江州旅规会第十四次、十八次会议纪要,怒江州旅游规划专项委员会、泸水市旅游规划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均予以通过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设计方案,同意项目建设。会议指出,文旅项目需守底线、保生态、重收益。一要切实守住底线。要进一步与县(市)要素保障部内核实用地性质,坚决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要坚持生态优先。文旅项目要注重与自然环境的融合,轻建设、多利用,在建筑风貌、材料选择、色彩搭配上尽量体现怒江生态环境的原真性。三要注重市场收益。文旅项目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运营企业主体地位,依托高水平策划和高质量运营,建成受游客欢迎、市场反响好、运营收益高的文旅体验性项目,避免政府公共资金投入后造成资产闲置。项目的建设符合《怒江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泸水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四、旅游业—2、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湿地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游乐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旅游信息等服务,智慧旅游、科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及其他新兴旅游方式服务体系建设”属鼓励类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获得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xxxxxxxxxx详见附件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前的产业政策。2、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根据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21〕29号)的要求分析,本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的空间布局约束,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可控,不涉及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项目的建设尽量依托周边已有设施水处理达《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根据《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泸林草函〔2024〕68号)(详见附件5),经市林草局查询比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矢量,项目范围内均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自然遗产地。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详见附件6),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详见附件4),该项目位于登埂河下游,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的选址区域属于综合管控单元的泸水市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为:ZH53330110002,根据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优先区域中的-高黎贡山南段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该项目周边800米范围内无其他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满足产业准入、不涉及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因此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2项目与怒江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根据《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泸林草函〔2024〕68号)(详见附件5),经市林草局查询比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矢量,项目范围内均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自然遗产地。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详见附件6),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详见附件4),该项目位于登埂河下游,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的选址区域属于综合管控单元的泸水市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为:ZH53330110002,根据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优先区域中的-高黎贡山南段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该项目周边800米范围内无其他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满足产业准入、不涉及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因此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2项目与怒江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根据《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泸林草函〔2024〕68号)(详见附件5),经市林草局查询比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矢量,项目范围内均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自然遗产地。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详见附件6),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详见附件4),该项目位于登埂河下游,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的选址区域属于综合管控单元的泸水市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为:ZH53330110002,根据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优先区域中的-高黎贡山南段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该项目周边800米范围内无其他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满足产业准入、不涉及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因此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2项目与怒江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根据《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泸林草函〔2024〕68号)(详见附件5),经市林草局查询比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矢量,项目范围内均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自然遗产地。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详见附件6),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详见附件4),该项目位于登埂河下游,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的选址区域属于综合管控单元的泸水市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为:ZH53330110002,根据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优先区域中的-高黎贡山南段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该项目周边800米范围内无其他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满足产业准入、不涉及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因此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2项目与怒江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资源利用效率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怒江州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根据《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是否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回函》(泸林草函〔2024〕68号)(详见附件5),经市林草局查询比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矢量,项目范围内均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自然遗产地。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详见附件6),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泸水市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建设项目管控单元查询文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详见附件4),该项目位于登埂河下游,高黎贡山·怒江峡谷漂流项目的选址区域属于综合管控单元的泸水市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为:ZH53330110002,根据附图6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区划图可知,项目属于优先区域中的-高黎贡山南段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区,该项目周边800米范围内无其他主要环境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满足产业准入、不涉及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因此项目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表1-2项目与怒江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类别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同时,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原始林、基本草原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根据《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山峡谷漂流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泸自然资函〔2024〕51号),经比对泸水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不属于一般生态空间范围。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怒江、澜沧江、独龙江三大水系干流水质保持稳定,沘江、通甸河、老窝河等流域水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及以上城市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到2035年,全州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项目区域现状水质为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属于达标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各码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周围的雨水沟收集后排出。上中转码头、终漂点码头仅进行简单停靠,不产生废水;医务室用于医疗急救物资存放、受伤游客应急包扎救护,不产生医疗废水。起漂点码头、下中转码头废水经处理达《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未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符合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21〕29号)中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4县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大气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符合底线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沘江、通甸河重点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考核目标。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所提高,土壤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为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水上运动中心项目,综合服务中心、码头等建设大部分依托原有硬化地块,不对土壤造成影响较小。主要地表影响为清除河床上有碍于漂流的大岩石,岩石清除后全部回用,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土壤质量降低。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编制,经修订完善,由企业法人批准公布实施。综上,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管理、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水资源利编制,经修订完善,由企业法人批准公布实施。综上,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管理、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定达到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考核要求。2025年,各县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万元编制,经修订完善,由企业法人批准公布实施。综上,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管理、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用水量较少,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鲁掌镇其他用水造成影响,符合当前国家水编制,经修订完善,由企业法人批准公布实施。综上,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管理、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符合编制,经修订完善,由企业法人批准公布实施。综上,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管理、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其他(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计划(1)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将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在施工设计中。(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保内容(内容以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设计的、已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等),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保证措施的条款。(3)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工程监理计划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营运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如下所示:表5-3建设施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计划(1)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将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在施工设计中。(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保内容(内容以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设计的、已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等),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保证措施的条款。(3)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工程监理计划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营运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如下所示:表5-3建设施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计划(1)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将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在施工设计中。(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保内容(内容以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设计的、已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等),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保证措施的条款。(3)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工程监理计划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营运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如下所示:表5-3建设施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计划(1)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将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在施工设计中。(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保内容(内容以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设计的、已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等),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保证措施的条款。(3)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工程监理计划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营运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如下所示:表5-3建设施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计划(1)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将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在施工设计中。(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保内容(内容以原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设计的、已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措施等),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保证措施的条款。(3)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机构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工程监理计划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营运阶段: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负责日常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内容如下所示:表5-3建设施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其他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责任人监管其他1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临时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水务其他2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在4个施工码头各设有一个施工场地,起漂点码头设有1座10m3的沉淀池,进出口处设车辆清洗设施1套、车辆清洗沉淀池1座(10m3);上中转码头施工场地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下中转码头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终漂点码头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并且在各个施工场地布设截排水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布设6座3m3的沉砂池,用于沉淀地表径流。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公厕。业主/施工单位环保其他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不时洒水,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检查业主/施工单位环保其他4固废处置工程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数量,及时回填,并在土石堆上覆盖防尘网,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避免浪费,建筑垃圾需与建业主/施工单位环保筑垃圾处理单位签订合同,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筑垃圾处理单位签订合同,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5施工期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按施工期监测计划进行监测按施工期监测计划进行监测业主环保6环境监理、管理环境监理、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区域控制,施工人员行为教育,生态保护宣传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区域控制,施工人员行为教育,生态保护宣传业主/监理环保7“三同时”验收“三同时”验收植被恢复,植被覆盖、林草、农作物成活情况植被恢复,植被覆盖、林草、农作物成活情况业主/环保环保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表5-4建设运营期环境管理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环保措施要求执行单位监管监管1水环境保护工程起漂点码头产生的废水经1座化粪池(30m3)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60m3)处理后回用,上中转码头仅做简单的停靠,如厕依托周边三河村、管事寨村公厕。下中转码头废水经1座隔油池(5m3)、1座化粪池(30m3)预处理后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0m3/d)处理后回用。终漂码头仅进行停靠,停靠后至登埂综合服务区,所产生废水依托登埂综合服务区。建设单位环保环保2大气环境保护工程运营期废气产生量较小,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化粪池异味,项目设置的地面停车场周边布置有绿化植物,因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汽车尾气经植物阻隔和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合理布置且均进行加盖,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环保环保3固废处置工程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医疗废物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鲁掌镇,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皮艇维修废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项目在百鸟谷区域医疗急救站旁布置有一个医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面积10m2,经妥善保管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环保环保3绿化植被覆盖、林草、景观成活情况建设单位环保环保4环境保护制度制度制定、设施情况,运行人员行为教育,生态保护宣传建设单位环保环保5水保工程拟建项目运营期间后,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很小。同时项目在各服务区修筑游客码头或平台的同时对湖岸河滩地进行了硬化,同时按水土保持方案加强了起漂点和终漂码头区沿岸植被的种植,从而可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对优化区域生建设单位水务水务态环境起推动作用。制定防洪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水务部门意见实施,不能影响河道行洪。态环境起推动作用。制定防洪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水务部门意见实施,不能影响河道行洪。态环境起推动作用。制定防洪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水务部门意见实施,不能影响河道行洪。态环境起推动作用。制定防洪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水务部门意见实施,不能影响河道行洪。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2500万元,环保投资约668.5万元,占总投资的5.34%。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见表5-5,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环保投资时期项目项目环保措施名称环保措施名称数量投资概算(单位:万元)备注备注备注环保投资施工期废气治理废气治理降尘洒水、篷布降尘洒水、篷布/10.0施工期洒水降尘;物料堆存采取篷布覆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期洒水降尘;物料堆存采取篷布覆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期洒水降尘;物料堆存采取篷布覆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环保投资施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1套车辆清洗设施、1个沉淀池(10m3)1套车辆清洗设施、1个沉淀池(10m3)15.0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收用于洗车或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收用于洗车或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收用于洗车或道路洒水降尘环保投资施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施工废水沉淀池(10m3)施工废水沉淀池(10m3)13.5用于起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用于起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用于起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环保投资施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施工废水沉淀池(5m3)施工废水沉淀池(5m3)31.5用于上中转码头、上中转码头、终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用于上中转码头、上中转码头、终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用于上中转码头、上中转码头、终漂点码头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作为设备冲洗及洒水降尘。环保投资施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施工期临时排水沟、6座临时沉砂池(3m3)施工期临时排水沟、6座临时沉砂池(3m3)112施工期间临时施工用地区的雨水通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进行沉淀,再排至项目区自然沟箐,道路雨水通过道路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自然沟箐。施工期间临时施工用地区的雨水通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进行沉淀,再排至项目区自然沟箐,道路雨水通过道路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自然沟箐。施工期间临时施工用地区的雨水通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进行沉淀,再排至项目区自然沟箐,道路雨水通过道路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自然沟箐。环保投资施工期噪声治理噪声治理施工围挡施工围挡/20施工期间需设置围挡,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需设置围挡,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需设置围挡,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环保投资施工期生态治理生态治理安排专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在河道清理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安排专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在河道清理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3监管费、培训费、标识标牌费监管费、培训费、标识标牌费监管费、培训费、标识标牌费环保投资运营期废气治理废气治理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管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管/3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环保投资运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三级化粪池,总容积50m3三级化粪池,总容积50m33个50起漂点码头,上中转码头,下中转码头起漂点码头,上中转码头,下中转码头起漂点码头,上中转码头,下中转码头环保投资运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厨房隔油池,总容积5m3厨房隔油池,总容积5m31个0.5位于下中转码头位于下中转码头位于下中转码头环保投资运营期废水治理废水治理下中转码头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70m3/d)。下中转码头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70m3/d)。2套100对起漂点码头、下中转码头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对起漂点码头、下中转码头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对起漂点码头、下中转码头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环保投资运营期固废治理固废治理垃圾集中收集点4处,分类垃圾桶100套垃圾集中收集点4处,分类垃圾桶100套/20垃圾集中收集点4处,在游客集中处每100m设一套分类垃圾桶垃圾集中收集点4处,在游客集中处每100m设一套分类垃圾桶垃圾集中收集点4处,在游客集中处每100m设一套分类垃圾桶环保投资运营期固废治理固废治理医废暂存间1间,10m2医废暂存间1间,10m21间2固废暂存间2间,共60m22间8用来暂存废弃皮艇等运营废物噪声治理制定管理规章,在居民区禁止汽车鸣放喇叭。/5/绿化精心设计的绿化景观,总面积3800m2/288/生态在拦/排水坝之间建设生态流量下泄管道/10/其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费、独立费、预备费、陆生与水生监测、应急预案编制、验收报告等等/100独立费包括项目管理费、监测费、报告编制费、验收报告编制及审查费用合计合计合计合计668.5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施工期施工期运营期运营期内容要素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1)保护植物保护措施: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分布有1处金荞麦和2株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红椿,均位于评级区边缘,如若在后期发现调查遗漏的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对应的挂牌保护措施。(2)其他植物保护措施:①避让保护: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勘测设计成果,尽量优化选址选线及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河床清理、标志设立时尽可能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动植物资源的影响。②教育宣传: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③林地林木保护措施:建设阶段,应在红线范围内施工,不超范围施工,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河床施工过程中的石块等挪动严禁超范围压损林木、,标志设立应选择空闲地,严禁损坏林地林木;严禁施工期间随意乱挖盗采等破坏林木的行为,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若施工阶段发现环评阶段调查遗漏的保护植物,应严格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实施环境管理,监督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保留较多的现有自然植被,基本保持现有地貌景观,尽可能减少挖填方工程量。应依山就势,合理布局,将景观生态、人文生态等融为一体,做到各生态要素的和谐、友善和协同。项目运营过程中还会产生废水、噪声、固废排放,但采取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后,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太大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功能的改变。此外,项目竣工后,人群数量的激增,可能会产生人为干扰,增加了破坏森林和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防止旅游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景区应合理布置旅游线路,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此外,还应严格控制旅游环境容量,做好生态教育宣传,使游客树立环保意识,给景区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同时注意保持水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在做好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条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为最大限度防止旅游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景区应合理布置旅游线路,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此外,还应严格控制旅游环境容量,做好生态教育宣传,使游客树立环保意识,给景区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同时注意保持水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陆生生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保护。(3)陆栖脊椎动物的保护措施:①针对本项目,安排专门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破坏生态环境、捕杀野生动物和鱼类行为的惩处制度,严厉猎杀、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和鱼类的个人。②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尽量缩减涉水施工,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禁止废土石沙进入河流污染水体、堵塞河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③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4)动物个体保护措施: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以尽量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尽量避让鸟类产卵孵化期。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制品。(5)对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据本次调查,评价范围内分布19种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红瘰疣螈、凤头鹰、普通鵟、红隼、环颈山鹧鸪、白鹇、领角鸮、领鸺鹠、斑头鸺鹠、豹猫、虎纹蛙、灰鼠蛇、黑线乌梢蛇。其中,虎纹蛙、红瘰疣螈主要分布于水边湿地,在河道清理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施工中主动避让,但根据其栖息生境,施工区多河滩裸地,水流较大,分布可能性较小,《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保护物种豹猫,但由于评价区人为活动较为频繁,自然环境长期受人为干扰,上述保护动物在评价区的分布密度均较低,工程建设影响到的保护动物个体较少,影响也较轻。且豹猫较为敏捷,活动范围大,鸟类,活动能力强、适宜生境范围广,故受工程建设影响程度较轻微。而灰鼠蛇、黑线乌梢蛇在评价区内分布基本不涉及施工区,施工期间注意避让及,基本对其产生影响不大。同时,禁止施工人员猎杀、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实施环境管理,监督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保留较多的现有自然植被,基本保持现有地貌景观,尽可能减少挖填方工程量。应依山就势,合理布局,将景观生态、人文生态等融为一体,做到各生态要素的和谐、友善和协同。项目运营过程中还会产生废水、噪声、固废排放,但采取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后,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太大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功能的改变。此外,项目竣工后,人群数量的激增,可能会产生人为干扰,增加了破坏森林和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防止旅游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景区应合理布置旅游线路,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此外,还应严格控制旅游环境容量,做好生态教育宣传,使游客树立环保意识,给景区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同时注意保持水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在做好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条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为最大限度防止旅游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景区应合理布置旅游线路,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此外,还应严格控制旅游环境容量,做好生态教育宣传,使游客树立环保意识,给景区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同时注意保持水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水生生态(1)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前期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水域的扰动。对施工作业及水下项目建设施工工艺进行优化。通过选择低噪音机械降低施工噪音,选择最佳弃渣地点,以减少施工作业对水质及混浊度的影响。项目开工前,采用必要的驱鱼手段,对施工区及附近水域的鱼类进行驱鱼作业,使鱼类驱离施工区。施工过程中对特有、保护鱼类进行必要的救护救治。(2)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涉水项目避开鱼类繁殖期,减小项目施工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影响,夜间不进行施工。对施工作业及水下项目建设施工工艺进行优化。通过选择低噪音机械降低施工噪音,临时弃渣堆放远离河道一侧,以减少施工作业对水质及混浊度的影响。(3)施工期间应加强堆料场、弃渣场防护,/(1)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禁止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2)工程完工后应尽快采取生态恢复工作,尽量降低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3)在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项目业主、环保、渔政、河长办等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制定科学、全面的水生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实施增殖放流,可有效恢复受影响区域的鱼类资源。/水生生态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施工营地附近的河流,减少水体污染。/(1)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禁止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2)工程完工后应尽快采取生态恢复工作,尽量降低植被破坏带来的水土流失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3)在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项目业主、环保、渔政、河长办等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制定科学、全面的水生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实施增殖放流,可有效恢复受影响区域的鱼类资源。/地表水环境项目在4个施工码头各设有一个施工场地,起漂点码头设有1座10m3的沉淀池,进出口处设车辆清洗设施1套、车辆清洗沉淀池1座(10m3);上中转码头施工场地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下中转码头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终漂点码头设有1座5m3的沉淀池。并且在各个施工场地布设截排水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布设6座3m3的沉砂池,用于沉淀地表径流。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公厕。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降尘,不外排。起漂点码头设置化粪池(30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0m3/d)各1座。下中转码头设置隔油池(5m3)、化粪池(30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0m3/d)各1座。2座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预处理+A2O+MBR”处理工艺,各配套建设一座70m3的事故池,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自动监测设备。废水处理达《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系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声环境施工期夜间禁止施工;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期间需设置围挡,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空压机放置于室内,选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加强库房周边绿化,合理规划布设高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采取限制鸣笛和控制车辆运行范围,以保持景区的宁静。《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振动////大气环境(1)配置洒水车对施工区及施工道路定时洒水降尘;(2)散体堆料及裸露区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3)混凝土拌和筒仓应配套除尘设施,拌和料仓顶部应设置雨棚,并采取三面围挡措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废气产生量较小,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化粪池异味,项目设置的地面停车场周边布置有绿化植物,因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汽车尾气经植物阻隔和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合理布置且均进行加盖,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数量,及时回填,并在土石堆上覆盖防尘网,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避免浪费,建筑垃圾需与建筑垃圾处理单位签订合同,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100%合理处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鲁掌镇,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皮艇维修废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项目在百鸟谷区域医疗急救站旁布置有一个医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面积10m2,经妥善保管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100%合理处置电磁环境////环境风险////环境监测//运营期的环境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已制定的计划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已制定的计划监测其他////七、结论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不占用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怒江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21)29号)要求。拟建项目为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水上运动中心项目,采用的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场址选择合理;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