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
受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赫尔墨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承担了《镇江市京口区凌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凌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镇江市京口区凌家湾地块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红旗社区凌家湾,中心坐标E 119.484949°、N 32.208311°。地块占地面积为39653.5m2(约59.47亩),北至镇江碳素总厂、南至京口路、东至汝山路、西至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红旗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村庄。根据《镇江市丁卯分区DM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报告摘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赫尔墨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杨主任
朱工

30859845@qq.com
18068850596

1479935402@qq.com

(五) 公示文件
摘 要
镇江市京口区凌家湾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红旗社区凌家湾,中心坐标E 119.484949°、N32.208311°。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39653.5m2(约59.47亩),北至镇江碳素总厂、南至京口路、东至汝山路、西至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红旗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村庄。根据《镇江市丁卯分区DM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赫尔墨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利用情况
调查地块历史上是村庄,2013年拆除;拆除后有来自凌家湾安置房建设多余土方临时堆放;2015年-2019年在调查地块的西北侧建设有凌家湾安置房项目部,项目完工后未拆除,2022年3月-2024年9月该项目部再次用于道路建设的项目部;2015年-2018年在调查地块的西南侧建有敏成小学项目部。
2、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历史至今未有过工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西北侧和西南侧的项目部建设、使用以及堆土施工过程会有车辆、机械设备的使用,可能存在燃料油或润滑油遗洒泄露的情况,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调查地块周边的原镇江碳素总厂和原京江屠宰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水迁移和大气沉降等途径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镍、铜)、多环芳烃、二氧化硫、氨氮、硝酸盐和亚硝酸盐。
3、采样分析调查结果
(1)点位布设及样品送检
本次调查工作,在调查地块内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7个深层土壤采样点,4个表层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点位;在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本次采样共送检土壤样品38个(含对照点),地下水样品5个(含对照点)。设置4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个基本项、pH、石油烃(C10-C40)。为便于分析土壤中潜在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检测指标一致,并加测氨氮、硝酸盐、硫酸盐和亚硝酸盐。
(2)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有:pH、铜、镍、汞、砷、铅、镉、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和石油烃(C10-C40);pH在6.86~9.3之间,呈中性;检出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检出指标有:pH、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砷、铜、铅、镍和石油烃(C10-C40);除了GW2点位氨氮超过IV类水质标准外,其他检出指标的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总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上海地方标准(沪环土〔2020〕62号文)一类用地的筛选值。GW2点位以前为池塘,有机质含量较高,是地下水中氨氮含量较高的主要原因。对地下水中氨氮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在一类用地条件下,地下水氨氮的非致癌风险分别为1.35E-04,小于1,健康风险可接受。
4、调查结论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采样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