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复合板招标采购公告(2024)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出对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08 16:24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出对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金属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2822330
传真:29039999
通讯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金属复合板项目
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东昌路18号
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蓟审批一[2024]124号
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关于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doc

审批意见:2406-120119-89-05-159873 蓟审批一[2024]124号关于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450万元人民币,租赁天津嵩山挂车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东昌路18号的厂房,建设“天津市津创鑫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项目”,租赁建筑面积2100m2,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成型机、印花机、打包机等设备,建设3条金属复合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聚氨酯金属雕花板10万平米、石墨聚苯板金属雕花板4万平米。项目环保投资13.5万元。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我局分别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情况和拟审批意见有关情况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过程以及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保温间整体换风的方式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涂胶工序废气一起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依托租赁厂房所属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处理。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5、落实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按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7、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8、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三、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为:COD 0.0394t/a ,氨氮0.0034t/a ,VOCS0.2123t/a,由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协调平衡。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竣工后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六、本项目主要执行以下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3、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4、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5、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6、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7、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七、请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并取得其他许可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此复(此件主动公开)2024年 10月8日抄送: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蓟州区应急管理局、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复合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