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渠路工程 水利骨干工程 渠堤招标采购公告(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27号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批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实施方案的请示》(灵交发〔2024〕123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负责的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工程在秦渠桩号44+625~49+950段左岸实施渠堤路面硬化工程。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渠堤路面硬化段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审定。你单位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单位和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他事宜由你单位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秦渠路工程 水利骨干工程 渠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