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砖厂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及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09月组织完成《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公示内容
《红果飞龙水泥砖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电话:刘经煜/15870300030
建设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备注:
附件1:1、验收鉴定书.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州市普古乡坪坝村验收主持: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1日水土保持措施现状照片拍摄时间2024年8月19日拍摄时间2024年8月19日厂区现状厂区现状绿化措施绿化措施排水措施排水措施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水泥制品制造业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盘州市水务局,(盘州)水保承[2020]015号,2020年4月9日。盘州市水务局,(盘州)水保承[2020]015号,2020年4月9日。盘州市水务局,(盘州)水保承[2020]015号,2020年4月9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无变更无变更无变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2018年4月9日取得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盘发改备案【2018】43号。2018年4月9日取得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盘发改备案【2018】43号。2018年4月9日取得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盘发改备案【2018】43号。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验收报告1、综合说明随着国家推动节能降耗力度的不断加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开始要求具有环保、轻质、节能、隔热、保温、隔音的新型墙体材料。同时,为了保护耕地、节约能源、利用废渣、治理环境污染,大力推广以各种石粉、石硝、工业废渣炉渣、矿尾渣、河沙、煤矸石、粉煤灰、陶粒、旧楼房拆迁混凝土建筑垃圾等为主要原料,生产免烧砖替代粘土砖,是国民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需要,综上所述,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的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六盘水市盘州市普古乡坪坝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42′17.81612″,北纬26°3′7.74153″,紧邻乡村公路,交通十分便利。主体设计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47hm2(4666.13m2,约7亩,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临时生产车间、临时原料车间、临时成品养护车间、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规模:项目建设经盘州市自然资源管理局选址意见占地面积4666.13m2,约7亩,(均为建设用地)作为原材料堆放临时用地,不能在已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400m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砂石料来源为外购,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临时生产车间、临时原料车间、临时成品养护车间、道路、绿化、硬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由项目建设区一级区组成。项目建设时共开挖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回填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无废弃土石方,因此不存在乱弃乱堆情况。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5.56万元。项目建设期为4个月,即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模:根据现场勘察,调查核实并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红线图,项目实际建设占地面积0.47hm2(4666.13m2,约7亩,均为临时占地),因此本工程防治责任面积为0.47hm2,验收区域面积为0.47hm2(4666.13m2),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临时生产车间、临时原料车间、临时成品养护车间、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由项目建设区一级区组成。经现场调查并结合主体提供的土石方挖填资料分析如下:项目建设时共开挖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回填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无废弃土石方,因此不存在乱弃乱堆情况。项目建设总工期4个月(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5.56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项目建设区域内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迁改的水土保持内容。1.2施工组织(1)施工生产区及和生活区根据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厂区无食宿,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材料直接堆放于作业区域场内,不新增用地。(2)施工道路项目外部紧邻乡村公路,内部道路依托原有道路作为运输道路,交通较为便利。(3)施工用水、用电:建设期直接引接当地自来水厂至施工区,以供建设过程中的生活用水、施工用水、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主体建筑竣工后项目引接当地自来水厂,供水采用埋地敷设。可满足所有生活用水、绿化用水、生产用水等。项目用电由盘州市普古乡电网统一供给,可满足项目运营的需求。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接入电源为220v;项目不设柴油发电机,因此,不涉及柴油储存等。(4)取土(石、砂)场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取土(石、砂)场。(5)弃土(石、渣)场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弃土(石、渣)场。(6)施工工艺从主体工程施工工艺来看:主体工程设计的场地开挖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配合机械对零星场地进行平整。1.3自然概况项目区位于扬子准地台黔北台隆六盘水断陷普安旋钮构造变形区。该区地貌属低中山地貌,土壤主要为黄壤,PH6.0左右,土壤厚度约为0.1~0.8m。项目区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约为48.25%。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根据盘州市气象站的气象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13.5℃,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1.2℃,极端最低气温为11.2℃。最热月7月均温为20.2℃,最冷月1月均温为5.1℃,最热月与最冷月温差15C°,多年平均日照时数可达1593小时,≥10℃的有效积温4387℃,多年平均风速6.82m/s,全年以S~SW和NW~WNW风向为主,多年平均降雨量1390mm,主要集中在(4月一9月)为最多,达1094.4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年平均蒸发量115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2%,无霜期247天,最大风速为31.3m/s。项目区最大一小时平均点雨量为42mm,10年一遇最大1小时降雨量61.32mm,20年一遇最大1小时降雨量69.30mm,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冰雹、洪涝及春旱等。项目区地处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乌都河一级支流六车河补给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贵州省划定的黔西南岩溶石漠化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位于主要河流乌都河上游,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为轻度,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现状土壤侵蚀模数1319t/(km2·a)。建设单位依法编制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治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1.4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项目地处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乌都河一级支流六车河补给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贵州省划定的黔西南岩溶石漠化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位于主要河流竹箐河上游。该区以水力侵蚀为主,属中度流失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2.1主体工程设计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取得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通知(盘州发改备案【2018】43号),2019年12月9日取得盘州市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于2020年3月10日取得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020-520222-30-03-475132);项目相关的土地及环保的手续均办理完善。2.2水土保持方案2020年3月,建设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于2020年4月9日取得盘州市水务局下发的《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盘州)水保承[2020]015号)。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按照《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实施,无重大变更情况,因此,未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变更。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在2024年8月8日起施行的《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修订)》(黔水办〔2024〕13号)的规定,第二章第十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十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下列重大变更之一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现将本项目与规定的对比情况列表分析如下:水土保持变更情况分析表序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一)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方案批复项目位于盘州市普古乡坪坝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42′17.81612″,北纬26°3′7.74153″,占地面积为4666.13m2,建设规模为“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建设主要内容为建场地平整、临时生产车间、临时原料车间、临时成品养护车间、道路、绿化、硬化、供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无变化,符合验收要求2(二)工程扰动涉及新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的;无无3(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增加30%(含)以上的;方案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0.47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0.47hm2),项目实际防治责任面积为0.47hm2(4666.13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未增加,符合验收要求。4(四)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含)以上的;方案批复共开挖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回填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无废弃土石方。项目实际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项目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未增加,符合验收要求。4(四)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含)以上的;土0.01万m3),回填土石方0.22万m3(其中土方0.18万m3、石方0.03万m3、表土0.01万m3),无外借及废弃土石方。项目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未增加,符合验收要求。5(五)线型工程线路横向位移超出300米(含)以上的长度累计达到原设计线路长度30%(含)以上的;;--6(六)桥梁改路堤或者隧道改路堑累计长度20公里(含)以上的。--序号第十七条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一)表土剥离量减少30%(含)以上。方案批复表土剥离0.02万m3,项目实际表土剥离0.02万m3。项目表土剥离量未减少,符合验收要求。2(二)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含)以上。方案批复绿化面积0.02hm2,其中香樟10株、桂花10株及播撒狗牙根草草籽0.02hm2需要草籽5.4kg。项目实际绿化面积0.13hm2,种植乔木数株及自然修复(灌丛、杂草)。项目植物措施面积未减少,符合验收要求。3(三)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体系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丧失的。--2.4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按照《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设计,后续未开展水土保持方案专项设计。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1.1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及其批复文件,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47hm2,其中建设区占地0.47hm2(4666.13m2,均为临时占地),详见下表:项目组成防治责任范围(hm2)防治责任范围(hm2)防治责任范围(hm2)项目组成合计建设区直接影响区建设区0.470.470合计0.470.4703.1.2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实际建设占地面积0.47hm2(4666.13m2,均为临时占地),因此本工程防治责任面积为0.47hm2。详见下表:项目组成防治责任范围(hm2)防治责任范围(hm2)防治责任范围(hm2)项目组成合计建设区直接影响区建设区0.470.470合计0.470.4703.1.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与分析该项目水土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无变化。3.2弃渣场设置根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及其批复文件,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0.22万m³,回填土石方0.22万m³,项目无废弃土石方,故不涉及弃渣场。3.3取土场设置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3.4水土保持措施3.4.1水土保持措施方案设计情况根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及其批复文件,项目主体设计及方案新增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如下:一、项目建设区工程措施:布设排水沟165m,表土剥离200m3,覆土面积为0.02hm2,覆土量200m3。植物措施:绿化面积0.02hm2,主要种植香樟10株、桂花10株及播撒狗牙根草草籽0.02hm2需要草籽5.4kg。3.4.2方案批复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方案批复防治措施汇总详见表3.4-1。表3.4-1方案批复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项目分区措施名称单位数量项目建设区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区排水沟m165项目建设区表土剥离万m30.02项目建设区土地整治hm20.02(6)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163号要求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回执,本项目实际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56万元,无变化。根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建设过中新增水土流失,把项目建设区作为防治的重点区域。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将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划分为3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4个单元工程;项目布局合理,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合格率达到100%。各工程措施结构尺寸规则,外表美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六)验收结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程的要求,验收组及与会代表通过查阅技术资料,听取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认为: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建设程序较为规范,竣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完备,工程措施基本完成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均达到《方案》(报批稿)设计的指标。业主的运行管理责任落实,资料基本齐全,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经讨论一致,同意通过本次验收范围水土保持设施。(七)后续管护要求1、项目建设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工程措施建设,定期巡查,及时修复损毁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对损坏的排水沟等及时修复,确保项目区内水土保持设施能正常发挥保持水土的作用。2、建议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认真作好经常性的水保措施管护工作,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和责任,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发生;并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3、建设单位若后期占用《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红线区域外进行建设,达到相关规定时应及时变更或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重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整体水保措施验收。4、建设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落实水土保持措施。5、验收成果及时向盘州市水务局备案。(八)验收组要求及意见(1)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营管护,建设单位结合主体工程运营,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治水保土效益的正常发挥。(2)进一步加强排水沟养护管理,定期清理排水沟内残渣,保证厂区水土流失防治功能完善,确保水土保持功能的正常发挥。(3)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空闲区域进行增加树箱、树坛等绿化体。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分工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李龙友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建设单位成员李龙友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长施工单位成员舒开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成员刘涛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成员刘经煜六盘水市嘉恒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人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成员王丽贵州省专家库专家高级工程师特邀专家成员成员成员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盘州发改备案〔2018〕43号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项目的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备案,现将备案内容通知如下:项目称: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盘州市普古乡坪坝村。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免烧砖3200万块。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接文后,请抓紧依法办理完国土、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后,严格按审批要求自行动工建设;动工后,按市人事局要求及时缴纳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建成后,先报请相关部门对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再报我局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今后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该项目必须无条件拆除。2018年4月9日有效期:二年。抄送: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普古乡人民政府。附件2、盘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选址意见盘州市自然资源局(盘州市林业局)关于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材料堆放场的选址意见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材料堆放场拟选址均位于贵州省盘州市普古乡,中心坐标X=35470476.707Y=2882623.100(西安80坐标系),我局对该项目提出以下意见:一、结合《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该项目地类为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约7.0亩。二、结合《盘县普古乡总体规划(2015-2030)》,该项目拟选位置不在小城镇规划范围内,不影响小城镇规划建设。三、结合2011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5年地方公益林数据库、2017年国家公益林数据库及2017年林地变更数据库,该项目用地未占用林地,项目区内无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不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四、原则同意该堆放场选址。请项目业主及时征询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在符合相关要求后,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报批要求,向相关部门完善用地、规划、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正式手续。五、该意见有效期为壹年,如超过有效期未向我局提出申请延期,本规划意见自行失效。本意见仅作为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意见,不作为项目建设和许可的依据,动工建设需按法定程序报批。2019年12月09日附件3、盘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选址意见关于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材料堆放场的初步选址意见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材料堆放场拟选场址位于盘州市普古乡,中心坐标(西安80坐标系)X=35470476.707Y=2882623.100,经我局业务人员上图核实,该项目不涉及盘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拟选场址,最终选址的合理性应以环评报告为主。选址意见仅作为建设参考,不具备法律意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得批复后才能开工建设。本选址意见有效期一年。经办人:零东林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2019年12月9日附件4、盘州市水务局下发的选址意见盘州市水务局关于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拟选址在普古乡坪坝村,根据业主提供的地理坐标:项目名称界址点坐标界址点坐标界址点坐标项目名称界址点号纵坐标X横坐标Y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12882628.71235470429.618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22882648.90735470464.446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32882653.75035470514.191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42882659.03235470540.164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52882649.34835470556.011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62882636.58135470560.854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72882627.77735470557.332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82882621.61435470498.783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92882612.80935470487.337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102882588.15735470483.375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112882576.13635470438.599盘州市普古启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J12882628.71235470429.618我局就该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1、经我局技术人员上图核实,在不影响已建、在建水利工程设施情况下,原则同意该建设项目选址。2、项目获准备案后,请建设单位根据《水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之规定,完善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手续后方可动工兴建。建设单位在前期可研设计中应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的相关要求,建设中严格执行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3、如今后国家项目需要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须该项目搬迁或拆除,该项目无条件无偿拆除。注:该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若6个月内该项目未获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本选址意见自行失效。盘州市水务局2019年12月30日附件5、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仕线审批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20-520222-30-03-475132审批管平台项目名称: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线审批项目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23142610273单位性质:个体工商户建设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普古乡平坝村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建设工期:2020-2020贵州省关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15万平方米免烧砖,未使用国家淘汰落后工艺进行生产大有效期至:2022年3月10日赋码机关: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页目在线2020年3月10日附件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文件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承诺(备案)表(盘州)水保承(2020)015号生产建设单位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盖章)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盖章)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盖章)生产建设项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联系人及电话法人代表:李龙友法人代表:李龙友法人代表:李龙友法人代表、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李龙友/18785862535联系人:李龙友/18785862535联系人:李龙友/18785862535征占地面积(hm)0.47挖填土石方总量(m)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0.22万m回填土石方0.22万m,无废弃土石方和外借土石方。承诺(备案)内容1、《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3、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4、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5、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1、《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3、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4、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5、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1、《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3、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4、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5、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1、《盘县普古启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砖厂建设项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盘州尚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2、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3、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56万元。4、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5、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接受单位:2020年4月9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接受单位:2020年4月9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接受单位:2020年4月9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接受单位:2020年4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砖厂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