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车辆招标采购公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2024)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拥有的别克牌、东风日产牌两辆闲置车辆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拥有的别克牌、东风日产牌两辆闲置车辆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拥有的别克牌、东风日产牌两辆闲置车辆

项目编号
HA2024ZC000205
监测编号
GR2024HA1000257

转让底价
7.04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2

项目概述
别克GL8商务车、天籁轿车 别克牌SGM6521ATA、东风日产DFL7203VAK2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项目vr

车辆号码
豫A4556SG豫A5CV39
车辆类型
商务 轿车

品牌型号
别克牌、东风日产
车辆识别代码
别克牌SGM6521ATA、东风日产DFL7203VAK2

排量(L)

使用性质

登记日期
2012-06-01
检验有效期至

行驶里程(KM)
197587公里 70688公里
强制报废期止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河南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6
评估基准日
2024-07-31

评估价格(万元)
7.04
账面净值(万元)
3.04498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69953018F
所在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资

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
经营规模
中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468089.68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曹卫东

所属行业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本次交易不允许联合受让。4、车辆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由于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二手车入户现行有效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二手车入户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4、过户标准以现有车辆状态为过户标准,在交易条件全部满足后20天内将车钥匙及随车手续交于受让方,即视为已完成车辆交割,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仅必要协助。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
秦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1993778770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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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图片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固定资产一车辆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24年07月31日表4-8-6产权持有单位: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序号车辆牌号车辆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启用日期已行驶里程(公里)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备注序号车辆牌号车辆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启用日期已行驶里程(公里)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增值率%备注1豫A456SG别克商务车别克牌SGM6521ATA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辆12012年1月197587.00396,196.0019,809.8042,400.0042,400.00114.042豫A5CV39新天籁东风日产牌DFL7203VAK2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辆12013年6月70750.00212,800.0010,640.0028,300.0028,300.00165.98车辆合计车辆合计车辆合计608,996.0030,449.8070,700.0070,700.00132.19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崔利朋评估人员:胡培晓梁正填表日期:2024年8月22日第1页,共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闲置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