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015119151-202410-90787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09 11:3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决定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871-63179896
电话/传真:0871-63179896
通信地址:昆明市尚义街199号四楼
邮编:650000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昆明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环评(2024)23号
2024年10月8日

2024-23 昆明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文件滇中生环复〔2020〕16号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环保搬迁30万吨/年专用复合肥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委托云南文柏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实施环保搬迁30万吨/年专用复合肥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安丰营村委会,占地面积8085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43.2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一期建设20万吨/年过磷酸钙生产线,第一条10万吨/年氨酸法专用复合肥生产线以及配套原料库、公用工程;二期建设第二条10万吨/年氨酸法专用复合肥生产线和10万吨/年挤压法专用复合肥生产线。普钙装置区办公及生活设施、部分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依托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1万元。根据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实施环保搬迁30万吨/年专用复合肥提质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滇中〔2020〕17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项目过磷酸钙生产区、复混肥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不得外排。(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烘干废气、造粒废气、筛分废气、冷却废气、包装废气等经处理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氨排放应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0米。过磷酸钙生产酸解反应废气经处理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70米。规范建设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运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立禁鸣标志,厂界噪声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氟硅酸、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沸腾炉炉渣、除尘粉尘回用于生产,脱硫渣、硅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酸解化成装置区、罐区、熟化库以及复混肥生产装置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的分区分级防渗工作,防渗工程应在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防止项目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造成影响。严格按照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对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应立即向地**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六)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原有项目厂区设备、建筑物的拆除及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工作。(七)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项目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八)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93.87吨/年、氮氧化物92.5吨/年。(九)严格执行《报告书》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项目硫酸储罐区设置不低于145立方米的围堰,复混肥生产区建设不低于8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负责组织项目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加强监督检查。六、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11月2日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局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文柏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韵机动车检测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