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 风貌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9月水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公开

平水许〔2024〕51号-关于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2号-关于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3号-关于平湖经济开发区北站路西侧、城西路南侧住宅地块项目建设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4号-关于东湖鹦鹉洲沿河岸线整治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5号-关于林埭镇美丽乡村重点项目-林埭镇祥中村都家浜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6号-关于华丰村风貌提升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7号-关于补办林埭镇徐家埭村俞家浜美丽河道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8号-关于补办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59号-关于新埭镇2024-2号地块(新兴路)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60号-关于补办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兴豪路)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61号-关于独山港区2023-25号地块水系调整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平水许〔2024〕62号-关于独山港镇西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滨港路三期(海河路-一线海塘)工程涉及河道(海塘)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许可决定.PDF

件平湖市平水许[2024]51号关于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兴村为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1二、本项目位于平湖市广陈镇曹港村,上海塘东岸新建码头1座,布置2个500t泊位,护岸高程3.5m(1985国家高程,下同),防洪墙顶高程3.8m,码头水工结构采用低桩承台重力式结构。上部墙身为块石砼,墙底高程-2.74m,基础为低桩承台。三、同意你单位关于《平湖市粮食综合应急保障物流中心防洪评价报告》论证的相关内容与补救措施,根据《平湖市广陈镇曹港村粮食物流中心区块水域调整方案》,新建码头项目涉及永久占用西南长浜水域面积2645.0m,所占水域拟从嘉兴港独山港区Ⅱ号内河港池工程开挖水域中新增水域采取等效替代功能实现占补平衡,本次补偿水域面积2645.0m,项目内新增上海塘水域面积计3140.0m。四、同意你单位因码头建设需要,临时占用上海塘水域设置临时施工围堰,三处钢板桩围堰和两处预留围堰合计长度为195m,临时占用水域面积计654m2。四、项目施工造成的河道堤塘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予及时修复。同等功能补救措施涉及护岸新建、水域新开工程由你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实施。新建码头及临时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所,对施工范围上下游河道各100米范围进行清淤疏凌,确保河道功能与原状恢复。五、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经论证后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我局备案。2六、你单位应负责落实好防汛预案与应急措施,防止因施工造成洪涝灾害,必须首要保证防洪泄洪与排水畅通。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七、许可你单位涉及临时占用水域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及时恢复河道原状。期限届满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在届满前30日内到我局办理延期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延期最多申请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两年。八、项目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2日抄送:平湖市广陈镇农业发展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9月2日3平湖市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4]52号关于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平湖市实验幼儿园: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条以及《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条之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大胜庭园西侧,丰收路南侧,属新建工程。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0.76hm,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64hm,场外临时占地面积0.12hm。工程总投资7160.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655.72万元,工程建设开工日期2023年7月,完工1日期2024年10月,总工期16个月。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工程挖方总量3.11万m,其中一般土石方2.85万m,钻渣0.26万m。工程填筑总量0.71万m,其中表土0.09万m,一般土石方0.50万m,宕渣0.12万m。工程建设需要借方量0.43万m,其中表土0.09万m,一般土石方0.22万m,由周边有多余土方项目提供;宕渣0.12万m,从合法砂石料场商购。工程建设产生多余土方量2.83万m,其中一般土石方2.57万m,钻渣0.26万m,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土方运至和合花苑二期项目和2023年平湖林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利用,钻渣经初步固化后运至2023年平湖林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回填。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工程建设预测土壤流失量总量为2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9t。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76hm,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平湖市实验幼儿园;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2.5,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2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2个区:I区为主体工程防治区;I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各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如下:I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线、透水铺装、雨水收集回用池、场地平整、绿化覆土、综合绿化、屋顶绿化、抚育管理、基坑顶部截水沟、项目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钻渣泥浆沉淀池、洗车平台、苫盖密目网等措施。II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苫盖密目网等措施。水土保持沉沙池实施时段自2023年7月-2024年5月。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43.05万元,其中方案新增2.94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文件规定,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为幼儿园工程,故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元。七、其他事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平湖市水利局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3并向平湖市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方案需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经平湖市水利局批准。下一步须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涉及水域及其管理范围建设的,依照《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规定,到平湖市水利局办理涉河涉堤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另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附件: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市北平湖市水利局湖22024年9月6日E抄送: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4年9月6日印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4附件: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一、监督检查部门:平湖市水利局二、监督检查范围:文桥里幼儿园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三)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四)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5否齐全、可靠等。(五)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贵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6平湖市丰平水许[2024]53号关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站路西侧、城西路南侧住宅地块项目建设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站路西侧、城西路南侧住宅地块项目建设,涉及永久占用钟埭街道白马堰社区李家浜东侧两处支汊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站路西侧、1城西路南侧住宅地块项目建设,涉及永久占用钟埭街道白马堰社区李家浜东侧两处支汊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二、同意你单位永久占用解放西路北侧、兴平二路东侧,李家浜水域面积计680.3m(地块一423.8m,地块二256.5m),占用水域符合《平湖市水域保护规划(2021-2035年)钟埭街道水系调整方案》,规划属可占用水域。三、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水域占用补偿方案,所占水域在拟在《平湖市平湖塘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钟埭街道项目区》新增水域中,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本次补偿水域面积680.3m。四、你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应在占用水域填埋河道外侧设置挡土墙并清除填埋水域淤泥后,方可开始填土施工,不准采取挤於抛石方式直接占用河道,造成河床淤泥外泄影响李家浜行洪与水质稳定。五、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需落实好防汛预案与应急措施,保证防洪泄洪与排水畅通。六、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临时工程及其他有关涉水审批或备案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或提前备案,待批准或备案完成后方可施工。七、项目施工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2(此页无正文)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6日抄送:平湖市钟埭街道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9月6日印发3件平湖市平水许[2024]54号关于东湖鹦鹉洲沿河岸线整治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东湖鹦鹉洲沿河岸线整治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东湖鹦鹉洲沿河岸线整治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1二、项目建设位于当湖街道东湖景区,项目涉及沿东湖鹦鹉洲修筑驳岸长度约410m、园路及室外铺装、鹦鹉洲西侧驳岸外侧种植挺水植物,总种植面积为255m。三、同意你单位关于《东湖鹦鹉洲沿河岸线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论证的相关内容与水域占用补偿方案。驳岸建设涉及永久占用东湖湖泊水域面积计97.9m(区域-64.5m、区域二33.4m),所占水域拟通过东湖鹦鹉洲岸线调整新增水域,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占补平衡,本次补偿水域面积计100.1m。四、项目施工造成的河道堤塘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予及时修复,项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所,确保河道功能与原状恢复。五、项目涉及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的,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经论证后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我局备案。六、你单位应负责落实好防汛预案与应急措施,防止因施工造成洪涝灾害,必须首要保证防洪泄洪与排水畅通。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七、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及其他涉水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八、项目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2(此页无正文)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6日抄送:平湖市当湖街道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9月6日印发3平湖市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4]55号关于林埭镇美丽乡村重点项目-林埭镇祥中村都家浜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林埭镇祥中村经济合作社: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林埭镇美丽乡村重点项目一林埭镇祥中村都家浜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1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林埭镇美丽乡村重点项目一林埭镇祥中村都家浜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二、项目建设位于平湖市林埭镇祥中村,工程涉及横跨村级河道都家浜新建九曲桥和临水木栈道,结构均为框架栈桥,由钢筋混凝土土桩、钢筋混凝土土梁、龙骨及桥面板组成:1、新建九曲桥宽度为2.0m,抬升桥梁中跨梁底标高设计为2.50m(1985国家高程);2、新建临水木栈道,长度约45m,宽为2m。三、同意你单位关于《林埭镇美丽乡村重点项目一林埭镇祥中村都家浜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表》论证的相关内容和补偿措施。桥梁及木栈道涉及永久占用都家浜水域面积共计177.03m(其中九曲桥为46.05m,木栈道为130.98m),所占水域在《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林埭镇项目区一期》项目中,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本次补偿水域面积177.03m。四、项目施工造成的河道堤塘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予及时修复,新建桥梁项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所,对规划桥位上下游河道各50m范围进行清淤疏凌,确保河道功能与原状恢复。五、项目涉及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建设施工的,你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经论证后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我局备案。2六、你单位应负责落实好防汛预案与应急措施,防止因施工造成洪涝灾害,必须首要保证防洪泄洪与排水畅通。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七、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及其他涉水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八、项目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6日抄送:平湖市林埭镇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2024年9月6日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3平湖市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4]57号关于补办林埭镇徐家埭村俞家浜美丽河道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村经济合作社:你单位关于要求补办林埭镇徐家埭村俞家浜美丽河道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1.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补办林埭镇徐家埭村俞家浜美丽河道建设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二、项目建设位于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村,工程涉及整治俞家浜、张家浜、摇船头港、曹家桥港、彭家西塘、墙里浜等6条河道,整治长度2030m:1、彭家西塘、墙里浜2条河道新建护岸2230m(A型护岸为1025m、B型护岸为1205m);2、跨越村级墙里浜河道新建人行桥,全长12.4m,宽3.5m,采用工字钢结构,桥梁梁底标高设计为2.65m(1985国家高程);3、墙里浜5条河道6m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绿化、园路250m、钓鱼台2个、亲水平台2个等景观节点。三、同意你单位关于《林埭镇徐家埭村俞家浜美丽河道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表》论证的相关内容和补救措施。四、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及其他涉水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五、项目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6日抄送:平湖市林埭镇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2024年9月6日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件平湖市平水许[2024]58号关于补办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补办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新埭镇2021-9号地块)项目,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柳河村蒋浜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平湖张江长三角时尚产业园(新埭镇2021-9号地块)项目,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柳河村蒋浜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1二、同意你单位永久占用新埭镇创新路南侧、平兴公路西侧蒋浜水域面积计3264.0m,占用水域符合《平湖市水域保护规划(2021-2035年)新埭镇水系调整方案》,规划属为可占用水域。三、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水域占用补偿方案,应在2025年2月13日前完成水域补偿面积,所占水域拟在新埭镇砖桥港新开河1新开挖新增水域中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占补平衡,本项目补偿水域面积为3264.0m。四、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临时工程及其他有关涉水审批或备案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或提前备案,待批准或备案完成后方可施工。五、项目施工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13日抄送:平湖市新埭镇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2024年9月13日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平湖市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4]59号关于新埭镇2024-2号地块(新兴路)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新埭镇2024-2号地块(新兴路),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杨庄浜村铁塔港部分水域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新埭镇2024-2号地块(新兴路),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杨庄浜村铁塔港部分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1二、同意你单位永久占用新埭镇平兴公路南侧、新兴北路东西两侧铁塔港水域面积计2502.0m,占用水域符合《平湖市新埭镇北片局部水域调整方案》,规划属为可占用水域。三、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水域占用补偿方案,应在2025年2月13日前完成水域补偿面积,所占水域拟在新埭镇砖桥港新开河1南段新开挖新增水域中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占补平衡,本项目补偿水域面积为2502.0m。四、你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应在占用水域填埋河道外侧设置挡土墙并清除填埋水域淤泥后,方可开始填土施工,不准采取挤於抛石方式直接占用河道,造成河床淤泥外泄影响铁塔港行洪与水质稳定。五、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需落实好防汛预案与应急措施,保证防洪泄洪与排水畅通。六、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临时工程及其他有关涉水审批或备案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或提前备案,待批准或备案完成后方可施工。七、项目施工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13日抄送:平湖市新埭镇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2024年9月13日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平湖市水利局文件平水许[2024]60号关于补办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兴豪路)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补办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兴豪路),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中心河柳河村段部分水域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对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现场勘验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批复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兴豪路),涉及永久占用新埭镇中心河柳河村段部1分水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二、同意你单位永久占用新埭镇新柳公路北侧、兴豪路东西两侧中心河水域面积计1161.5m,占用水域符合《平湖市新埭镇北片局部水域调整方案》,规划属为可占用水域。三、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水域占用补偿方案,所占水域在新埭镇中心河兴豪路口新开挖新增水域中采取等效替代功能补救措施实现占补平衡,本项目补偿水域面积为1161.5m。四、项目工程建设如还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他临时工程及其他有关涉水审批或备案事项的,应事先报我局许可或提前备案,待批准或备案完成后方可施工。五、项目施工结束后报我局组织许可验收。平湖市水利局2024年9月13日抄送:平湖市新埭镇农业农村办、平湖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站。2024年9月13日印发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区改造及仿古亭廊桥建设工程 风貌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