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医院改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环评公示]鄂州三医院环评报告[2014]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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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鄂州环监评[200410017号州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在鄂州市三医院内实施。设计规范》要求的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医院不至于被于水淹,而造成污染。处理的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实现无害化处理。离。法进行处罚。(以下空自)州南环境保护局经办人:0四年四月十四日鄂州环监评[200410017号审批意见:一、根据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计委关于鄂州市传染病医院和紧急救援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结合《鄂州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会上市三医院周边公众代表的意见,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同意鄂州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在鄂州市三医院内实施。二、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在原三医院综合传染病房的基础上,经改护建,建成拥有70个床位,满足《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和《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传染病医院。三、鉴于项目选址的鄂州市三医院曾因地势较低,而积水,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在设计阶段全面论证项目建设地基所需的安全海拔高度,确保将建成的传染病医院不至于被于水淹,而造成污染。四、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环评执行标准和废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应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为改扩建,必须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将原三医院废水和固废一并纳入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处理的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实现无害化处理。五、基本上同意报告表提出的传染病医院与居民区,传染病医院与综合医院之间的控制距离,在设计中建设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尽可能扩大上述距离。六、项目建成后,必须向市环保局申请试运行许可,并在检查同意后,才能投试运行,在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以下空自)州南环境保护局0四年四月十四日经办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染病医院改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