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 环境影招标采购公告(2024)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江环建〔2024〕18号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18号一海精品猪养殖杜泽镇重新报批(报告书).pdf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衢江环建〔2024〕18号关于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2018-330803-03-03-060353-000(备案机关: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衢环衢江责改〔2023〕24号)、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评估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二、本项目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坎头村。建设内容:年存栏生产母猪6750头,年存栏公猪100头,年出栏商品猪15.1万头。该项目审批后,原《关于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20〕7号)作废,原批文内容不再执行。三、项目建设运行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采用“粪、尿固液分离”技术和雨污分离排水体制。做好猪舍、病死猪冷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急池、集粪间以及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限值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消纳。废水排放量按《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要求标准执行。各项污染因子具体限值见《报告书》。(二)根据各环节产生的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收集及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猪舍恶臭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堆粪间恶臭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场界有组织H2S、NH3、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场界无组织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臭气排放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柴油发电机柴油燃烧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各项污染因子具体限值见《报告书》。(三)项目应合理布局,并尽可能选取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营运期各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一般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病死猪尸体暂存、人员防护和记录等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相关要求。四、本项目实施后废水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消纳,不外排,无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48吨/年、氮氧化物1.367吨/年。本项目非工业项目,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上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法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负责,同时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2024年9月29日本文件共打印12份,其中建设单位6份,我局留档4份,环评单位留档1份,备查1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 环境影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