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佛自然资明告〔2024〕45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4〕012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1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C-01-03-07-08-1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为18547.79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2.4、绿地率≥25%、建筑控高≤60米,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24〕0122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佛规明设函〔2024〕0122号.zip
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编号:四、配套设施要求1、配套设施须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要求,并与人口规划相对应。配电房按供电部门意见,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需要安排;人防设施按人防部门要求设置。地块编号GM-C-01-03-07-08-1GM-C-01-03-07-08-1GM-C-01-03-07-08-1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18547.79平方米2、配建电信模块局(建筑面积:200㎡)、通信基站(建筑面积:10-30㎡),上述配套设施建设方案须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地块位置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2、配建电信模块局(建筑面积:200㎡)、通信基站(建筑面积:10-30㎡),上述配套设施建设方案须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地块位置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地块内四、配套设施要求3、配建开关房(建筑面积:≥105㎡),建设方案须征询供电部门意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四、配套设施要求4、其它设施配套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置。五、城市设计提示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一、用地使用性质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一、用地使用性质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主导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五、城市设计提示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40%1、建筑密度:≤40%1、建筑密度:≤40%1、建筑密度:≤40%1、建筑密度:≤40%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2、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44514.69平方米)2、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44514.69平方米)2、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44514.69平方米)2、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44514.69平方米)2、容积率:F≤2.4(计容建筑面积≤44514.69平方米)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3、绿地率:≥25%3、绿地率:≥25%3、绿地率:≥25%3、绿地率:≥25%3、绿地率:≥25%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控高:≤60米1、建筑控高:≤60米1、建筑控高:≤60米1、建筑控高:≤60米1、建筑控高:≤60米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4、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规划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4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五、城市设计提示5、沿城市道路或开放空间宜以活泼明快的建筑造型,多种组合变化突出主题,并应注重沿街建筑群体的秩序感。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6、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机动车机动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机动车机动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六、市政要点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机动车机动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0.6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6个泊位/客房。六、市政要点3、污水:用地内全部污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污水排放系统。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4、雨水:用地内全部雨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雨水排放系统。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六、市政要点5、其他:化粪池应在地块内解决,临市政路侧化粪池不得逾越建筑红线。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七、其他1、地块建设须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和绿色建筑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1、超市、商场、零售商业:1.0-2.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2、批发市场:1.0-1.5个泊位/100㎡建筑面积。3、酒店、宾馆:0.3-0.5个泊位/客房。(其中电动自行车比例应不少于50%,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3、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5、未尽事宜应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同时须按要求设置装卸货泊位。配建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有关配套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应按不小于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未尽事宜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同时须按要求设置装卸货泊位。配建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有关配套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应按不小于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未尽事宜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同时须按要求设置装卸货泊位。配建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有关配套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应按不小于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未尽事宜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同时须按要求设置装卸货泊位。配建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有关配套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应按不小于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未尽事宜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3、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5、未尽事宜应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要求。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3、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5、未尽事宜应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建筑单体设计须预留空调摆放位置,规划作商业用途的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建筑单体设计须预留空调摆放位置,规划作商业用途的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建筑单体设计须预留空调摆放位置,规划作商业用途的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建筑单体设计须预留空调摆放位置,规划作商业用途的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建筑单体设计须预留空调摆放位置,规划作商业用途的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GM-C-01-03-07-08-1地块》附:《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X=2532221.927Y-677006.979X=2532165.213Y=676915.431杨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124.212Y=676832.41(H=3.80M)西X=2532123.032Y=677088.897大X=2532105.944Y=677088.93道84m051.16823.173X=2532033.118Y=676972.712X=2531999.732Y=676888.467(H=3.94M)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八路平山大道宗地大致位置规划平山大道延长段场西道X=2532221.927Y-677006.979X=2532165.213Y=676915.431杨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124.212Y=676832.41(H=3.80M)西X=2532123.032Y=677088.897大X=2532105.944Y=677088.93道84m051.16823.173X=2532033.118Y=676972.712X=2531999.732Y=676888.467(H=3.94M)地块编号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m²)建筑密度D建筑密度D容积率F绿地率EX=2532221.927Y-677006.979X=2532165.213Y=676915.431杨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124.212Y=676832.41(H=3.80M)西X=2532123.032Y=677088.897大X=2532105.944Y=677088.93道84m051.16823.173X=2532033.118Y=676972.712X=2531999.732Y=676888.467(H=3.94M)GM-C-01-03-07-08-1商业用地18547.79D≤40%D≤40%F≤2.4EW25%X=2532221.927Y-677006.979X=2532165.213Y=676915.431杨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124.212Y=676832.41(H=3.80M)西X=2532123.032Y=677088.897大X=2532105.944Y=677088.93道84m051.16823.173X=2532033.118Y=676972.712X=2531999.732Y=676888.467(H=3.94M)图例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水域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水域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水域X=2532221.927Y-677006.979X=2532165.213Y=676915.431杨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4mX=2532124.212Y=676832.41(H=3.80M)西X=2532123.032Y=677088.897大X=2532105.944Y=677088.93道84m051.16823.173X=2532033.118Y=676972.712X=2531999.732Y=676888.467(H=3.94M)说明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档案(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C-01-03编制单元(杨和镇豸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执行。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1地块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东、和润东路以北GM-C-01-03-07-08-1地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